赤桑扬敦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参见“前锋”(174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节日。又称乌苏尔、阿舒拉。原是伊斯兰教什叶派教徒的祭典。为纪念穆罕默德的孙子侯赛音·伊本·阿里和哈桑·伊本·阿里殉难而举行。后演变为节日。当天,诵经作乐,超度父母亡灵。
①契丹语官名。又译作“吐里”。为※奚六部之官。一说全称“奚六部秃里太尉”。亦常称“奚秃里”、“奚六部秃里”、“奚秃里太尉”等。《辽史·萧拔剌传》:开泰(1012—1021)年间“累迁奚六部秃里太尉。”
英军侵入西藏后,清朝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张荫棠副都统衔,以驻藏帮办大臣赴西藏整吏治,安边境。其以安边之要,首在察吏,首先弹劾驻藏大臣积弊,将有泰为首之数名满、汉、藏官员革职,并以“启发民智,日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详见“当先别乞失”(764页)。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为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至室韦族境所经之水。两唐书《室韦传》作啜河,并言其俗称燕支河,室韦塞曷支部居该河之南。旧说啜水为流经今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之霍林河(一作呼林河、霍
1219—1266蒙古国将领。字汉辅。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长子。太宗七年(1235),随父降蒙古,留质太宗处。后以管军总领随军攻宋四川,破文阶,攻成都。乃马真
参见“傣语”(224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旭特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