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又作苦兀。唐称窟说、元曰骨嵬,后作库页、库野等。居库页岛塔他玛山西麓、郭多和河、博和毕河、音格绳河、塔塔玛河、德必河、萨哈林、如烈河、楚克津河诸河流域。明代隶奴儿干都司囊哈儿卫
古地名。位于今甘肃临洮县境。春秋时为狄戎所居。战国时,秦献公灭狄戎,设官管理。昭王时设陇西郡,辖其地。汉因之,为陇西郡治所。晋改为武始县。
见“旭烈兀”(855页)。
?—985宋代党项首领。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部将。宋雍熙二年(985)二月,李继迁诱杀宋将曹光实,攻占银州(今陕西米脂县西北),自称定难军留后,预署其为代州刺史。不久,宋将王侁等大败李继迁军,收复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普英米”、“普日米”或“培米”,部分亦自称“拍米”,均为“白人”之意。史称“巴苴”。又有“富米”、“巴”、“博”、“流流帕”、“密而伙”、“阿曼加”等他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兰
亦称“古贝”,源于梵语,意即棉花。我国华南和西南民族地区很早就种植多年生棉,《岭外代答》:“吉贝木,如低小桑枝,萼类芙蓉花之心,叶皆细茸,絮长半寸许,宛如柳绵”;魏人孟康注《汉书》:“闽人以绵花为吉贝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建和林路,置和林路总管府,治所在和林(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和宁路,置和宁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与本部左翼中旗同牧。牧地见※“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三十年(1691)卓特巴从子额尔德尼衮布迎觐多伦诺尔,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世
见“天马”(216页)。
?—1368元宁宗懿璘质班皇后。蒙古弘吉剌氏。至顺三年(1332)十月,立为后。十一月,帝卒。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卒。一说是年京师大都(今北京)陷于明军,不知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