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天锡
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辟土地,除积习,惩恶蠹,抚夷安汉,颇著劳绩”。三十年,卒于官。
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辟土地,除积习,惩恶蠹,抚夷安汉,颇著劳绩”。三十年,卒于官。
清朝大臣。正蓝旗蒙古副都统。雍正九年(1731)二月,受命赴藏办事。六月,与苗寿、杨大立领川兵1500名驻防腾格哩诺尔。十年,升正蓝旗蒙古都统,九月,改镶黄旗满洲都统,仍留藏。十一年,奉旨于色拉寺、大
即“董合亦惕”(2186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1850—1926近代东北民族史地学家。字彝卿。湖北枝江人。汉族。清同治十三年(1874),由廪贡生考入北京国史馆,任汉誊录。光绪九年(1883),投吉林将军,被派往三姓靖边军后路营中,办理边务文案。
官名。明代所置京卫、外卫指挥使司设有指挥同知,低于指挥使,秩从三品。在少数民族地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给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守卫疆土,安抚土民,依例朝贡,服从征调,不纳租赋。清沿明制,在
?—171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何和哩四世孙。荫生出身。初任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克鲁伦河。受命随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擢盛京户部理事官。三
藏语称“位萨多仁”,意为“拉萨石碑”。位于西藏拉萨大昭寺前。唐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丸年,823),吐蕃赞普赤祖德赞建,以纪念长庆元年及二年唐蕃两次会盟。碑身呈方柱形,高4.78米,宽0.95米,厚0.5
?—178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镶蓝旗满洲都统萨哈岱之子。初为翻译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历任松江知府、江苏布政使、江苏巡抚。四十一年(1776),授河道总督。增开陶庄引河,使黄河远离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