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沁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阿尔班部首领。全称塔札别克·布苏尔曼诺夫。同治十年(1871)三月,因不满沙俄的侵略和统治,致信伊犁“苏丹”,表示愿率部移居伊犁。获允,率众千余户经春济前来,被安置于托古斯塔
书名。以蒙文撰写。作者佚名。成书时间据推测约在咸丰五年(1855)。书中详细记录哲布尊丹巴一世、二世、三世的生平,对四世、五世、六世、七世仅简单记录其出生、坐床概史。英人鲍登从蒙文译成英文,名《库伦的
明清哈尼土司之一。明洪武(1368—1398)中置。因治所置于落恐(在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故名,辖区东至瓦渣乡界50里,南至左能乡界5里,西至思陀乡界30里,北至元江直隶州界15里,其地今属云南红河哈
蒙元官名。又译“扯儿宾”、“彻儿必”、“阇里必”。《元朝秘史》简释为“官人”,无详解;《蒙古译语》释为“宰相”;《登坛必究》译作“把总”;那珂通世《成吉思汗实录》解释为“侍从官”。近人依其职守,认为近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等书作库尔勒。即今新疆库尔勒市。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1929年,由焉耆县析置库尔勒设治局,后改
汉代匈奴官员。※呼韩邪单于稽侯珊妻父。本乌孙、康居间小族首领,因屡遭侵暴,遂率众数千人降匈奴。狐鹿姑单于妻以日逐王姊,受命长其众,居右地。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其婿稽侯珊自以己为虚闾权渠单于子不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哈勒图,接额鲁特前旗界;西至达郎图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南至亲格勒图,接本部左翼左末旗界,北至卓赉布拉克,接本部左翼中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
河西回鹘驻牧于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即“兀良哈”(108页)。
参见“俄惹”(1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