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及钱局诸事。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四年(1865),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及钱局诸事。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四年(1865),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辽、金时的各牧场。汉语“诸”与契丹语“抹”的复合词。“抹”意为“无蚊蚋、水草丰美之地。”金天德(1149—1153)间,因辽诸抹旧名,置迪河斡朵、斡里保(保亦作本)、蒲速斡、燕恩、兀者5群牧所,各设官
清代新疆伊犁钱币铸造机构。乾隆四十年(1775)设置。位于惠远城西街。由抚民同知管理。有炉2座。以乌什、喀什噶尔(今喀什)、喀喇沙尔(今焉耆)等处铜3900斤,本地产铜6000余斤、铅4200余斤、点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管辖下。意为“新城”。清《西域水道记》等作阳巴勒噶逊。“巴勒噶逊”为准噶尔语,即“八里”,“城”之意。遗址在今新疆玛纳斯县西,玛纳斯河东里许处
①大圣燕王史思明年号。759年正月至四月。②西夏襄宗李安全年号。1206—1209年,凡4年。
即“纳合椿年”(127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壮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有用汉字记壮音的师公唱本。内容由雷王收租、拔龙须、求雨、斗雷王、擒雷王、雷王逃走、启明星、兄妹结婚、结尾等九部分组成。记“卜伯”与雷王相斗的故事。反映了壮族先
北魏至北齐时对一些部落酋长的赐号。唐人讳民为人,故也称领人酋长。领民酋长之“民”,指各酋长所统部落,不同编户齐民。又根据其实力、功绩分为第一、第二、第三领民酋长等,在北魏统一战争过程中,许多部落酋长,
见“开圣丹宝”(215页)。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