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大龙潭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押靺鞨使。唐贞元八年(792)闰十二月,奉命率35人赴唐朝贡。
即“土别兀惕”(69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侯补知府、丰镇蒙民理事同知德溥纂修。光绪十年(1884)成书。民国五年(1916)印刷。线装竖排铅印。1函2册,8卷。卷前凡例、目录,卷一星野、星图、占候、沿革、疆域、道路;卷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见“昭陵”(1647页)。
见“元善见”(238页)。
我国部分裕固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布在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南部地区,使用人数约有4千。内部比较一致。东部裕固语与在地区上邻近的土族语、东乡语、保安语的共同性多一些,尤其在语音方面。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藏语称“朵儿”,意“埋藏地下之物”,实指埋藏于地下的经书。古代藏族僧人有将重要佛典和著作埋于地下、岩洞、古寺殿堂或梁柱下之俗,待多年后取出,公诸于世,视为珍宝。藏传佛教称之为“伏藏”。在藏族本教中亦有
1810—187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第五代教主。甘肃灵州金积堡(今属宁夏吴忠市)人。回族。又名朝清,经名拖必尔停俩,道号“赛义德·束海达依”(殉道者的领袖)。出身于宗教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