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古禄班
清末撒拉族、回族反清起义首领。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平民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与※比西麦干率众起义,围攻循化城,兵败,被执送兰州杀害。参见“河湟事件”(1509页)。
清末撒拉族、回族反清起义首领。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平民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与※比西麦干率众起义,围攻循化城,兵败,被执送兰州杀害。参见“河湟事件”(1509页)。
①又作斡惕赤斤、斡辰、斡真、窝真。蒙古语音译,意为“灶君”,指幼子。古代蒙古人习俗,正妻所生幼子婚后仍留于双亲身边,并继承父亲的主要遗产。由于幼子是家中炉灶之守护者,亦即帐幕的主人,故被称为斡赤斤(灶
?—1021宋代五溪少数民族首领。五溪(今湖南西部)人。淳化二年(991),以五溪诸州统军、鹤州刺史为富州刺史。至道二年(996),上言:五溪诸州连接10洞,控西南诸民族之地,而王民安居。并以勤王之诚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
?—1677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辉发地方。国初,随父鄂拜归附。初任王府长史。康熙十三年(1674),署副都统,同振武将军坤巴图鲁率兵驻防河南汝宁。“三藩”乱起,陕西提督王辅臣叛清,吴之
书名。两广风物志。1卷。清吴绮(字园次,号听翁,江苏江都人,汉族)撰。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石、草木花竹、鸟、兽、虫、麟介、布、香、酒、蔬谷、杂事等,共101条(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
见“吉囊”(681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弊剌、拔悉密、拔悉弥、阿布思。唐初回纥“外九部”之一。初游牧于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护堡子),后迁牧鄂尔浑河流域。依山散居,其人雄健,善骑射,冬以木马(雪橇)于雪上逐兽射猎,以桦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见“呼岱达”(1390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