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毛木台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赶走,这时也要祭祀,向它祈祷。祭祀此神时,也要依次供祭其他神,否则触怒别的神,同样也打不着野兽。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赶走,这时也要祭祀,向它祈祷。祭祀此神时,也要依次供祭其他神,否则触怒别的神,同样也打不着野兽。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公元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匈奴24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大都尉之职。
北魏时接待与安置四方诸族归附者之所。太和十八年(494),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在宣阳门外永桥以南,圜丘以北,伊、洛二水之间,御道以东,设立四馆,御道以西设四里。江南来归者,处于金陵馆,三年后,赐宅于归正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旧时鄂伦春人的一种原始住房。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斜仁柱”。“仙人”意为“木杆”,“柱”是“房子”的意思。俗称“撮罗子”,毕拉尔路鄂伦春人称※“楚伦安嘎”(尖房子)。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火而赤”、“豁儿臣”、“和尔齐”。《元朝秘史》释为“带弓箭的”,即佩弓矢环卫者。《元史·塔察儿传》:“火儿赤者,佩鞬侍左右者也”。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
781—798吐蕃赞普。又称托波牟尼赞普。汉籍作足之煎。797—798年在位。赞普※赤松德赞与蔡邦萨玛杰之子。生于杰玛宫。崇信和极力扶持佛教,每年举行“四大供”或“四大祭祀”,即分别在桑耶寺、拉萨大昭
见“张格尔”(1181页)。
见“汪古”(1120页)。
即“许兀慎”(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