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旺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军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据险奋击,斩获甚众,以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乾隆十九年(1754),驻防鄂尔海喀喇乌苏。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科布多(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督理驿务。二十二年,以病罢职。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军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据险奋击,斩获甚众,以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乾隆十九年(1754),驻防鄂尔海喀喇乌苏。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科布多(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督理驿务。二十二年,以病罢职。
一种轻型的铠甲。古已有之,以金属环相扣连缀而成,呈网状,故也称网子甲。《正字通·金部》:“锁子甲五环相亘,一环受镞,诸环拱护,故箭不能入。”甚轻便坚固且工艺精细。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合亩制”(834页)。
清代以上三旗包衣人组成,供皇宫兵卫、体役之需。京师内府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统于总管内务府大臣。每旗设5参领、5满洲佐领、6旗鼓佐领,正黄旗加设2朝鲜佐领,正白旗加设1回人佐领(又加设一“番子佐领
即“贝子庙①”(314页)。
兼管右翼左旗。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博格尔诺尔。东至哈喇陀罗海接辉特旗界,西至杭噶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南至巴善接赛音诺颜部左翼右旗界,北至乌哈尔和硕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有佐领3。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
以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一作移典部。清文献作伊德,谓蒙古语,令食之意。部民原为长白山星显水(今吉林省布尔哈通河)、禅春河(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之嘎呀河)女真人。辽时签为猎户,迁居高州(治今内蒙古赤
即“八剌哈赤”(26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蒙古国大臣。又作石抹咸得卜、石抹憨塔卜。契丹族。太傅※石抹明安长子。成吉思汗十一年(1216),父卒,袭太保,为燕蓟留后长官,史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后因其弟忽笃华亦为是职,故人称“大哥行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