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1516—1608【介绍】:明池州府石埭人,字廷鸣,号松坡。嘉靖三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应天知府,为巡抚海瑞所赞赏。万历四年官南京户部尚书,上书陈时政,言锦衣官校、内府诸监局匠役众多等
【介绍】:宋婺州兰溪人,字仁翁。受学于胡瑗,通六经,尤精于《易》。甚为李常所称道。
穆宗第二子。封靖王。生未逾年死。赠蓝田王。
【生卒】:?—461【介绍】:北魏邺人。太武帝始光中因其为明元帝杜皇后之亲,赐爵汝阴侯,后改魏县侯,迁安南将军。性柔旷,有才用,为赵郡守,有能名。转中都大官,善察狱讼。累官幽州刺史,进爵鲁郡公。
字汉伯,广汉梓潼(今属四川)人。精通《齐诗》、《施氏易》,兼明《河洛》图纬。著有《易说》、《诗解》,又撰《礼内外记》、《兴道》、《月令章句》等,著述五十余万字。【介绍】:东汉广汉梓潼人,字汉伯。少随师
清前期人。姓马佳。隶满洲正黄旗。宁夏将军和起之子。原隶镶蓝旗,以功抬升。初袭一等子爵,任三等侍卫。历官镶蓝旗蒙古副都统、正蓝旗蒙古都统、宁夏将军。乾隆三十七年(1772)至四十一年,从征金川土司叛乱,
【生卒】:?——1639字实甫,桐城(今属安徽)人。崇祯中,由诸生保举为谷城知县。张献忠反,被杀。赠尚宝少卿。
【介绍】:唐河南人。太宗贞观中,为燕然副都护。二十二年,回纥酋帅、瀚海都督吐迷度为其侄乌纥所杀,乌纥欲归车鼻。礼臣遣人绐之,谓将奏为都督代吐迷度,遂擒而斩之。后官汾州刺史。
【介绍】:清江苏上海人,字小岩。精医,遇贫病者赠以药,有急诊不俟车驾,深夜、远道必往。有《医学汇论》、《喉科摘要》。
【介绍】:明湖广湘潭人,字子实。万历二十年进士,选庶吉士。三王并封诏下,腾芳劝大学士王锡爵力谏,锡爵为之感动流泪。迁左谕德。与昆山顾天埈友善,顾险陂无行,被劾去。腾芳亦投劾归,贬太常博士。光宗时,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