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宋密州安丘人,字伯修。以五经科登第。历知同州、寿州,以奏课第一,擢刑部郎中。哲宗元祐中为大理卿,持平考核,无所上下,才干为神宗所称。每事连贵要而屡鞠弗成之讼案,必以委之。后卒于官。
【介绍】:明广东保昌人,字日孜。正统六年中乡举。历南靖、丰城等县教谕,迁淮安教授。博学多闻,性狷介,不轻与人交往。为文典赡有法,尤喜搜辑郡中故实。有《林塘集》。
【生卒】:?——1653辽东(今属辽宁)人。努尔哈赤时供职文馆,后隶汉军正黄旗。历官都察院理事官,天津巡抚,陕西巡抚。顺治元年(1644)平定沧州李联芳等起事;招抚陕西流移。多次上疏言军备,请置战船于
【生卒】:1181—1229【介绍】:宋兴化军莆田人,字可大,号可庵。方廷实孙。以父任为藤州潭津尉,历知长乐、玉山县,均有治绩。累官至岳州通判,时民间有巨讼,州县有难事,必曰非方通判不可。
【介绍】:见道济。
【介绍】:唐人。昭宗光化中官检校左散骑常侍,守融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有《桂林风土记》。
【生卒】:1884—1911【介绍】:清末广东南海人。字凤书。早年家贫弃学,在香港、新加坡工厂做工,逐萌反清思想。后在新加坡入同盟会。清宣统三年初从香港至广州,参加4月27日广州起义,随黄兴攻打督署,
【生卒】:?——1281蒙古人。初为河南行中书省断事官。至元七年(1270)引水军四万攻襄阳、围樊城,俘宋将张贵。后随伯颜等渡江,破独松关(今属浙江),下长兴,取湖州(今属浙江)。官至湖州总管、镇国上
【介绍】:清安徽歙县人,字勿翦。康熙间仿顾炎武《日知录》,撰有《知新录》。
【生卒】:758—836【介绍】:唐怀州温人,字匡谏。少骁锐。累历滕、丰、沛、狄四镇将。宪宗元和间讨吴元济,伐李师道,以功进侍御史、御史中丞。穆宗长庆初平河朔乱,诏充武宁军节度使。文宗大和初,平李同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