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豁仑·纽察·脱卜察安
见《元朝秘史》。
见《元朝秘史》。
三十六卷。首一卷。清纪昀撰。纪昀(1724-1805)字晓岚,又字春帆,晚号石云。乾隆进士。累迁侍读学士。坐事戍乌鲁木齐,寻释还。复授编修。官至协辨大学士,加太子太保,卒谥文达。纪昀贯通经史,旁通百家
一卷。清黄丕烈撰。嘉庆九年(1804)黄氏委托顾广圻作《百宋一廛赋》,自注刊行。十七年(1811)又并续得之宋本,编成此目。凡目中见著于《赋》所载者,约占一半,未有考证,以别此与《赋》载的异同,列举书
四卷。明赵南星(生卒年不详)撰。赵南星,字梦白,号侪鹤,高邑(今河北柏乡北)人。万历甲戌(1574)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为明代名臣。此书成于泰昌元年(1620)。作者自序言:曾久病数年,至不能用药,于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杜灏纂修。杜灏,字拙初,江苏无锡人,乾隆举人,乾隆十九年(1754)任沙河县令后,看到沙河旧志有很多疏漏谬误处,遂设局重新纂辑。杜灏为纂志书,亲自采访,并参考《十七史》、《通鉴
二卷。明王教撰。教字子修,号秋澄。淄川(今山东淄博)人。生卒年不详。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户部主事,改考功,寻谢病归。后复起考功郎,迁文选司郎中。卒赠太常寺少卿,河南监察御史高举为之作传,载于本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卷。清汪德钺撰。德钺字崇义,一字锐斋,又字三药。安徽怀宁县人。生卒年不详。嘉庆进士,官礼部员外郎。有《读经札记》、《读易偶记》、《周易义撰》、《周易杂卦反对互图》、《七经余记》、《女苑》等书。《读诗
二卷。清黄定兰辑。此帖收明代二十六人尺牍,为丰白庵、屠简、张东沙、丰南禺、屠行虚、沈佳则、俞文曦、李之文、陈后冈、范东明、汪长文、沈文恭、叶乡朗、杨梦亭、闻隐麟、沈云冲、柴以观、沈鸿泰、庄天目、李金峨
一卷。明魏校(1483-1543)撰。校字子才,祖先本姓李,号庄渠,昆山(今属江苏)人。弘治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掌国子监祭酒事。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执尤精。著有《周礼沿革传》、《大学
二卷。朝鲜崔世珍撰。世珍(约1473-1542)字公瑞,朝鲜忠清北道槐山人。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进士,官同知中枢事。尚著《老乞大谚解》、《朴通事谚解》、《训蒙字会》等。崔氏著述对朝鲜文的普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