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理辨义
二十卷。清代王建衡撰。王建衡见《读史辨惑》条。全书分二十篇,十五门类、计有“原理”、“原气”、“原天”、“原生物”、“原性”、“原命”、“原道”、“原德”、“原伦”、“原学”、“原鬼神”、“原人鬼”、“原祭”、“原妖厉”、“杂论”十五类。作者在此书中先论述“性理”之学说,后涉及一些自然科学知识,但也杂及一些阴阳五行之说,如“原天”三篇中论及“天行及日月”、“星辰及推算”、“风雨露雷”诸事,“原气”二篇中论及“阴阳”、“五行”等内容。
二十卷。清代王建衡撰。王建衡见《读史辨惑》条。全书分二十篇,十五门类、计有“原理”、“原气”、“原天”、“原生物”、“原性”、“原命”、“原道”、“原德”、“原伦”、“原学”、“原鬼神”、“原人鬼”、“原祭”、“原妖厉”、“杂论”十五类。作者在此书中先论述“性理”之学说,后涉及一些自然科学知识,但也杂及一些阴阳五行之说,如“原天”三篇中论及“天行及日月”、“星辰及推算”、“风雨露雷”诸事,“原气”二篇中论及“阴阳”、“五行”等内容。
二卷。《诗钞》一卷。清褚维垕撰。浙江余杭人。生卒年和事迹未详。此编文钞二卷。卷一收文十一篇。卷二收文十篇。诗钞一卷,包括古风、律诗、绝句,计五十首。卷首有其侄谭廷献撰叙,称太守之学于史,平生文章长于纪
一卷。汉韩婴撰,清王谟辑。本书共收入释文一百五十八条。其中《诗正义》九条,《周礼正义》五条,《礼记正义》七条,《公羊传注》二条,《孟子音义》一条,《尔雅注疏》四条,《史记注》五条,《前汉书注》五条,《
十卷。清查慎行(1651-1727)撰。查慎行字初白,号悔余,浙江海宁县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曾受业于黄宗羲,长于诗赋。此书名曰“集解”,实则发挥己见,大旨主义理,亦不完全排除
二卷。清李塨(1657-1733)撰。李塨字恕谷、刚主,直隶蠡县(今属河北)人。李塨曾向毛奇龄学习五音七声十二律以器色相配之说。作有《宫调图》、《七调全图》、《十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合图》、《五音七声
一卷。北宋杨延龄(生卒年不详)撰。杨延龄,一作杨彦龄,里居未详。书中自称元丰中曾为山阴尉,又称任隰州司户。又曰元丰八年(1085)秋为滏阳令。后自江宁上元移宰常州武进,以朝奉郎致仕。学问博洽,本书以外
六卷。清代郝懿行撰。此书分“记异”、“志怪”、“博闻”、“绎古”、“砭俗”五类。内容有的作者根据见闻随笔而录,有的是转抄于古籍,有的条目还附有作者的考证。有《郝氏遗书》本。
① 一卷。明孙珏辑,一共只有两条。第一条,“西王母于太荒之国,得益地图,慕舜德,远来献之”,见于《玉海·地理门》;第二条,“王母之国,在西荒,凡得道授书者,皆朝王母于昆仑之阙”;见《太平御览》。此两条
一百二十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敕撰。本书《四库提要》作《钦定蒙古王公功绩表传》,十二卷,书名和卷数均与《四库全书》著录本异。著录本凡王公世袭表十六卷,其中第十二卷为西藏部,第十四卷为哈密、吐鲁
一卷。旧本题为宋石延年撰。石延年(994-1041)字曼卿,一字安仁。北宋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南)人,先世居幽州(今北京西南)。屡次应举皆不第。真宗时为三班奉职,迁大理寺丞,上书请太后归政。历任通判海
不分卷。清汪昂(1615-1694)撰。汪昂字訒庵,休宁(今安徽休宁)人。早年业儒,后弃举业,笃志方书,专攻医药。博采广搜,网罗群书,精穷蕴奥,或同或异,各存所见,以备考稽。善采众家之长,尤长本草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