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端敏奏议
十卷。胡世宁撰。胡世宁(1469-1530),字永清,号静庵,明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弘治癸丑(1493)进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上书极言时政缺失,与李承勋、魏校、余祜称“南都四君子”。迁江西副使,疏论宁王宸濠反状,系锦衣狱,后减死戍辽东,宸濠伏诛,起戍中。嘉靖(1572-1566)中,累拜兵部尚书,陈兵政十事,又上备边三事,与张璁、桂萼不协,以疾乞归,卒谥“端敏”。此奏议原有二十卷,后刊印时仅汰存其半。此本所录奏议,皆有裨于世务,并可与史传相参核。
十卷。胡世宁撰。胡世宁(1469-1530),字永清,号静庵,明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弘治癸丑(1493)进士。历官南京刑部主事,上书极言时政缺失,与李承勋、魏校、余祜称“南都四君子”。迁江西副使,疏论宁王宸濠反状,系锦衣狱,后减死戍辽东,宸濠伏诛,起戍中。嘉靖(1572-1566)中,累拜兵部尚书,陈兵政十事,又上备边三事,与张璁、桂萼不协,以疾乞归,卒谥“端敏”。此奏议原有二十卷,后刊印时仅汰存其半。此本所录奏议,皆有裨于世务,并可与史传相参核。
三篇 清刘传莹撰。传莹字椒云,汉阳(今湖北汉阳县)人。此书是传莹同乡黄元吉根据传莹孙子的藏稿付印的。书分三篇,共十三目。前有光绪十二年黄元吉,光绪十年姚晋圻两人的序,后有光绪十年田明昶的跋。上篇考汉石
一卷。清王钺(1623-1703)撰。王钺,字仲威,号壬庵,诸城(今属山东)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广东西宁知县。著述颇多,除本书外,尚有《水西纪略》、《暑窗臆说》、《星余笔记》等。本书记
一卷。清范尔梅撰。是书所记无甚深义,唯重订格致传。加上“所谓致知在格物者”一句,后接“物有本末”四句,“知止而后有定”五句,“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五句,“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六句。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而以
一卷。清陈宝琛(1828-1935)撰。陈宝琛,字伯潜,号弢庵,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同治戊辰(1868)进士,授编修,官至太傅、毓庆宫授读。任京官时与张之洞、张佩纶齐名,光绪十年(1881)以内
五卷。《后论》一卷,《山川地理图》二卷。宋程大昌(详见《易原》)撰。《禹贡论》,《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五卷,与《宋史·艺文志》卷数相合,然今所见宋刻本及文渊、文溯、文津、文澜四阁库书均著录为二卷,《总
六卷。明杨兆坊(生卒年不详)撰。杨兆坊,字思说,杭州(今地名同)人。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六卷,分门编次,自居家至交友、服官,每类各引经史成语以为法式。盖为家塾童蒙之训。
二卷。《诗余》一卷。清许嘉仪撰。许嘉仪,字仙圃,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人,江苏知县大兴汤世熙之妻。清代文学家。此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刊本。书前有确园老人陈宝、黄景洛所作序言,有方钟琇、方浚及汤淑
二卷。清凌廷堪(1755-1809)撰。凌廷堪字次仲,一字仲子。安徽歙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铨授宁国府学教授。廷堪少时孤寒,追慕江永、戴震之学,博通经史,长于考辨。对中国古代礼制和乐律有
一卷。明代释如空(1490-1580)撰。如空,俗姓施,字无趣,自号静斋,秀水人。幼性端凝,长企清洁。留心内典,博览经论。与同友法舟参访八年,出家为僧。自受戒后便付衣法偈曰:“非法非非法,非性非非性,
一卷。清沈淑(详见《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撰。此书是他所撰《陆氏经典异文辑》诸稿中的一种,与《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等同刻于《春秋经玩》之中。其书共一卷,不录《春秋》经传原文,只掇拾陆德明《经典释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