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清朱亦栋撰。亦栋原名芹,字献公,号碧山,浙江上虞人,乾隆间举人,官至平阳训导。著有《十三经札记》、《群书札记》等。此书系《十三经札记》之第一种。全书分三卷,上卷三十二条,中卷二十四条,下卷二十四
一百卷。清薛熙(详见《练阅火器陈记》)编。此集为明文总集。所录有明一代之文,在编次体例上则仿《昭明文选》,在各体例中以又类分。且对所录之文亦存鉴别。盖因薛熙为汪琬门人,故对古文多所择难。然亦多有精确之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卷。清代任启运(1670-1707)撰。任启运见《周易洗心》条。此书是一部约束封建时代妇女的一部礼教规范,摘录诸家经传及《女诫》、《女训》、《女史箴》等书中有关内容,仿朱熹《小学》体例,分“立教”、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
十集。一百七十七种,三百二十三卷。清马俊良编辑。马俊良字嵰山,浙江石门县(今浙江桐乡南)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本丛书书名用《云笈七签·灵宝略纪》所载龙威丈人(仙人名)故事,汇辑秦汉以来载籍及清人著述,
一卷。清蒋曰豫(1830-1875)撰。蒋曰豫,字侑石,阳湖(今江苏阳湖)人。监生,直隶候补知县,工诗文篆隶,著有《问奇堂文集》、《诗经异文》、《楚辞释韵》等。此书名为《楚辞释韵》,实际只释《离骚》一
《黄帝内经素问校义残本》四卷,《难经校订》一卷。清姚凯元(生卒年不详)撰。姚凯元字子湘,号雪子,归安(今属四川省)人。曾官光禄寺署正。其先祖为礼部尚书。此书今仅存卷三至卷六,称为残本。姚氏此书援引皇甫
十三卷。别集三卷。明吴道南(生卒年不详)编。吴道南著有《河渠志》。本书自序以为本谢枋得未及付梓之书,为之增补。但所载皆职官故实,故标题有簪缨必用字。别集首卷为君道、二卷、三卷为类姓,割裂琐碎。多有挂漏
十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尚书辨解》前八卷注解伏生所传今文《尚书》28篇,后两卷考辨伪古文《尚书》,故称为“辨解”。敬攻击伪古文《尚书》最力,举其文词与今文不同的证据30条,证其为伪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