谰言编
见《谰言长语》。
见《谰言长语》。
一卷。明屠隆(详见《考槃余事》条)撰。分笠、杖、渔竿、舟、叶戕、葫芦、瓢、药篮、衣匣、叠桌、提盒、提炉、备具匣、酒尊等类目,皆为便于游览之具,书名亦由此而得。作者详细介绍了外出游览所需之器具以及它们的
二卷 见《钱子测语》。
一卷。隋颜愍楚(其生平不详)撰。此书载于《秘册丛说》中,凡一百五十三条,其中前一百余条曰《俗书正误》,旨在纠正俗书之误写,如“美从大,从火非”,“博协从十,从忄非”;后五十余条曰《讹习诸字》,旨在订正
①四卷。清吴世英修,刘文德纂。吴世英,辽宁盖平县人,出身贡生,顺治八年(1651)任汾阳县知县,后升河南陕州知州。刘文德,汾州府通判。按汾志创自明嘉靖王龙罔,其后孔文谷、王龙州相继纂述,然皆州志。改府
无卷数。明章佐圣撰。佐圣字右臣,安徽歙县人。崇祯中以明经登第,崇祯十七年(1644)撰成此书。其书按照经训解,把卦图一卷附在卷后。要义主于说理,征引比较芜杂,欠缺主见和选择。前面有自序,说以明经获隽,
清释敬安(1851-1912)撰。释敬安,字寄禅,曾于阿育王寺烧残二指,故号“八指头陀”。俗姓黄,名读山,湖南湘潭人。曾任中华佛教总会第一任会长,是一位著名的爱国诗僧。其诗始刻于光绪七年(1881),
一卷。明舒芬(1484-1527)撰。舒芬字国裳,号梓溪,进贤(今属江西)人。学者。正德进士,授修撰。因极谏武宗南巡被廷杖,谪福建市舶副提举。世宗时复官,因大礼仪下狱廷杖夺俸,后病卒。世称“忠孝状元”
五卷。明张孟兼(约1350前后在世)撰。孟兼名丁,以字行,浦江(属浙江)人,生卒年均不详。洪武初(1368)徵为国子监学录,与修《元史》,后累官至山东按察司副使。著有《白石山房逸稿》。据《明史·艺文志
①六卷。清张伟修,孙铤、傅先正等纂。张伟,惯县人,曾任兴宁县知县。孙铤,新化人,教谕。傅先正,湘阳人,训导。按兴宁县志,创自明嘉靖年间。其后万历陈元旦、天启王廷玑两续。然皆散失。清康熙年间曾两修,乾隆
五卷。明吕楠(见《周易说翼》)撰。该书评断春秋人物、史事,凭私臆断,务为新说,大抵褒贬迂刻,不近情理,甚至牵强附会。今有《吕泾野五经说》本、《惜阴轩丛书续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