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诏旨
即《靖康要录》。
即《靖康要录》。
八卷。元舒頔(1304-1377)撰。頔字道原。绩溪(今属安徽)人。顺帝至元三年(1337)被江东宪使辟为贵池教谕,秩满调丹徒。后归隐山中。明初屡召不出。名所居为贞素斋。所著有《古淡稿》、《华阳集》,
见《将略要论》。
① 一卷。清范尔梅(详见《大学札记》)撰。是书语句虽简,然时晓妙谛。谓“喜怒哀乐”句,为延平先生得力处。谓“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一章,为姚江之学所本。谓“子路问强”一章,为孔门一卷《金刚经》。谓“鬼神之
八卷。清刘文淇(1789-1856)撰。文淇字孟瞻,仪征(今江苏仪征)人,清代著名经学家。嘉庆二十四年优贡生,为侯选训导。贯穿群经,对《左传》用力尤勤。唐孔颖达《五经正义》行,汉魏六朝诸儒说经之书逐渐
一卷。晋梅氏撰。其生卒年、事迹及名无可考。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载,梁有梅子《新论》一卷,失传。《唐志》也没著撰人。唯马总《意林》云,按其书断为晋人,是从书中称扬阮籍而知之,然并无他证。考《隋书
二卷。清代马国翰辑。据《汉书·艺文志》载,原有《齐后氏故》二十卷,《齐孙氏故》二十七卷,《齐后氏传》二十九卷,《齐杂记》十八卷。《汉志》、应劭均称后苍作齐诗,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徐天麟《西汉会要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陈常铧、冯圻修,臧承宣纂。陈常铧,光绪年间任水县知县。臧承宣,分水县人。《分水县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刻本。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卷首为凡例图说。卷末列旧序。分卷一疆域志,
一卷、续记 一卷、剩语一卷。著者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据记载著者自称湖上逸人,又在著书中署上章摄提格,具体著者也无从考证。《读书随记》一卷、续记一卷、剩语一卷于康熙年间所刊,是一部杂家类杂说之作,都是摘
二卷。清陈受培书。其子陈銮为之刻石。所书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至嘉庆十二年(1807)。刻成于道光十五年(1835)。其真书仅能工整,行草毫无笔力。其子陈銮为奉家尊之泽,所以摹勒上石,汇成二卷。内
清尤侗(1618-1704)撰。尤侗,字展成,号悔庵,又号艮斋,江南长洲(今属江苏)人。明崇祯八年(1635)录为生员,其后五试不第。顺治五年(1648)以贡生授永平府推官,因鞭挞旗丁被免职,只任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