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叡
曹叡(204年-239年1月22日),即魏明帝,字元仲,豫州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时期曹魏第二任皇帝(226年至239年在位)。魏文帝曹丕长子,母为文昭甄皇后。曹叡能诗文,与曹操、曹丕并称魏氏“三祖”,原有集,已散佚,后人辑有其散文二卷、乐府诗十余首。
-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 陈草庵
陈草庵(1245——约1330),名英,字彦卿,号草庵,大都(今北京市)人,生平事迹不详,元代散曲作家。曾任监察御史,中丞等职。现存小令二十六首。元·钟嗣成《录鬼簿》称其“陈草庵中丞”,名列前辈名公之中。孙楷第《元曲家考略》以为陈草庵名英,曾任宣抚,延初拜河南省左丞。门岿继考其人,名英,字彦卿,号草庵,析津(今北京)人。元代张养浩《云庄类稿》卷九《析津陈氏先茔墓碑铭》引陈英自述,叙其家世及任职历程甚详(见《元曲百家纵论》第七三页),可备一说。其存曲多愤世嫉俗之作。
- 魏禧
魏禧(1624年3月2日~1680年11月17日)明末清初散文家,与汪琬、侯方域并称清初散文三大家,与兄际瑞、弟礼合称宁都三魏,三魏兄弟与彭士望、林时益、李腾蛟、岳维屏、彭任等合称易堂九子。字冰叔,一字叔子,号裕斋。江西宁都人,明末诸生,明亡隐居翠微峰勺庭,人称勺庭先生。后出游江南,以文会友,传播其明道理、识时务、重廉耻、畏名义的学说,结纳贤豪,以图恢复。他的文章多颂扬民族气节人事,表现出浓烈的民族意识。还善于评论古人的业迹,对古人的是非曲直、成败得失都有一定的见解,著有《魏叔子文集》。
- 邹德溥
江西安福人,字汝光,号四山。邹德涵弟。万历十一年进士。官至司经局洗马。其所居为锦衣卫千户霍文炳故居,以发其藏金,为东厂所劾,革职追赃。有《易会》、《春秋匡解》、《畏圣录》。
- 张守让
张守让,字斯礼,一字懋功。守谦弟。南海人。明穆宗隆庆四年(一五七〇)举人。任福建永安知县。寻升思仁副使,官终贵州贵宁道。以劳瘁死任上。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四、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
- 张引元
字文姝,华亭(今属上海)人,宜春令孟端长女,杨安世室。有《贯珠集》。
- 袁仕凤
名一作士凤。明广东东莞人,字彦祥。成化十一年进士。初官江西广昌知县,善断狱。升都察院都事,卒官。
-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 王澜
王琅,一作琅,字澹子。番禺人。约为明崇祯间诸生。明福王弘光元年(一六四五)徵召不赴。后礼函是于雷峰,法名今叶,号开五居士。著有《蛙雨楼稿》、《野樗堂稿》。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