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5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洗冤集录》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参见洗冤集录条。
见《广州植物志》。为莙菜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当归之药材名,详该条。
见《张氏医通》卷十三方。即鹿茸丸第三方,见鹿茸丸条。
①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即三七。②见《四川中药志》。为峨参之别名。各详该条。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3卷(《通志艺文略》作2卷)。又名《桐君采药录》,已佚。佚文散见于《本草经集注》中。
正骨八法之一。《医宗金鉴》卷八十七:“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归处也。拿者,或两手或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适用于骨折愈合后或其它疾患所遗留的关节等处僵直者。
病名。见《跌损妙方》。多因坠跌、压砸所伤。足跟部肿痛,压之痛剧,横径变宽,不能行走及站立。治宜麻醉下手法复位,夹缚固定。后期配合功能锻炼。用药见骨折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松节之处方名,详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甘草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