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幼科》集五方。栀子一钱三分,石菖蒲、紫草茸各一钱二分,山豆根、***、黄连各一钱一分,羌活、木通、僵蚕、杏仁、韭子、牛蒡子各一钱,升麻、蝉蜕、薄荷各七分。为粗末,每服五钱,水煎,食远服。治小
五志,指喜、怒、忧、思、恐五种情志,亦泛指各种精神活动,是以五脏精气为其物质基础的。这些活动过度,就会损及五脏精气,或影响脏腑气机失调,产生疾病。参见五志化火条。
宋代医官职称。系翰林医官院中最高医官之副职,共2人,协助院使主管全院之工作。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即八痢。见该条。
病证名。指肝火郁热所致的胃脘痛。见《类证治裁·胃脘痛》。《医醇賸义》卷四:“肝为将军之官,其体阴,其用阳,故为刚脏。一有郁结,气火俱升,上犯胃经,痛连胁肋,加味左金丸主之。”《症因脉治》卷一:“时作时
出清·汪连仕《采药书》。为杜鹃花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南京地区常用中草药》。为飞廉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六。即五色丹。见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海螵蛸之别名,详该条。
饮食精华浓浊部分归于心脏,由心再通过经脉输送到全身,说明了心起着输送营养的总枢纽作用。《素问·经脉别论》:“饮食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