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瞳子、瞳人、瞳仁、金井、跌、眸。①仅指黄仁中央之圆孔,即今之瞳孔。《审视瑶函》:“目形类丸,瞳神居中而独前。”“吐人之大小随黄仁之展缩,黄仁展则瞳人小,黄仁缩则瞳人大。”(《
见《四川中药志》。为红马蹄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外感病过程中已不苦不燥,食而知味。表示胃阴恢复,胃气正常。
又称舟楫之药。某药在一个方中引导他药治上焦病证,有如船之载物上浮,故称。如桔梗、升麻之类,能引药上行达于高处。
皮肤针疗法之一。因使用梅花针进行刺激而名。见该条。
证名。《难经·十四难》:“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为肌肤。”多因脾气虚损,运化失常,饮食不长肌肉所致。本症可见于虚劳、久泻以及慢性消耗性疾病等。
药物学著作。①简称《别录》,辑者佚名(一作陶氏)。约成书于汉末。是秦汉医家在《神农本草经》一书基础上补记药性功用及新增药物品种而成。由于本书系历代医家陆续汇集,故称为《名医别录》。原书早佚。梁·陶弘景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徧身肿胀痧》:“痧者,暑热时疫恶毒之气,攻于里则为痰喘,为血瘀,昏迷沉重,不省人事。若元气壮实,内不受邪,不入于里,即散其毒于肌肤血肉之表,为肿为胀。若误饮热汤热酒,便成大害,此
证名。指不能闭目入睡。《灵枢·大惑论》:“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蹻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灵枢·邪客》:“营气……行于阳则阳气盛,阳气盛则阳蹻陷,不得入于
见舒氏伤寒集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