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杂病源流犀烛·诸汗源流》。即油汗。详绝汗条。
病名。出《外科大成》卷二。又名酒毒发疽。由过饮酒,膏粱厚味积毒所致;此病多发于脊背,初发如弹,次大如拳,皮色不变,坚硬如石,时麻时木,疼痛剧烈,可伴见全身拘急,二便涩滞,及头面手足虚肿,泄泻似痢。初宜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泽兰之别名,详该条。
《杂病源流犀烛·脏腑门》卷一方。栝蒌仁一两,青黛三钱。为细末,炼蜜为丸,含化。治伤酒而致的湿痰作嗽。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经穴名。代号GB10。出《素问·气穴论》。属足少阳胆经。足太阳、少阳之会。位于颞骨乳突后上方,当天冲穴与完骨穴间平行耳后发际弧形连线的上1/3与中1/3交点处;或于耳根上缘向后入发际1寸处取穴。布有枕
检查、治疗痔漏的一种工具。见清·高梅溪《外科图说》卷一。有针及针套两件,用于肛门病的切开或穿刺。类似现代的探针。
病名。《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疟病不内外因证》:“亦有数年不差,百药不断,结成癥癖在腹胁,名曰老疟,亦曰母疟。”即疟母、老疟。参见各条。
病证名。指病人昏睡,眼睑半开半合。余梦塘《保赤存真》卷四:“脾胃虚极,眼皮不能紧合,故睡而半开半合。宜大温补为主。吐泻病多见此证。”宜用参附汤之类。
见《河北药材》。为蟋蟀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