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湖南药物志》。为鸡眼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陆川本草》。为鸭脚木皮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疡科心得集》卷上。为疮疡陷证之一。多见于有头疽生肌收口期。因素体脾肾阳虚,加之患疮疡耗伤气血所致。证见:疮口腐肉脱尽而疮面肉芽色淡,状如镜面,胱白板亮,新肉不生,经久不敛,不知疼痛,伴见形寒
病证名。①指伤寒杂病中所出现的亡阳证。《伤寒论·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病人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亡阳证主要为汗出不止,恶寒踡卧,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治宜温阳回
脱证之一。《张氏医通·脱》:“下脱者,多缘房劳伤精。其人翕翕少气,不能饮食,大便滑泄无度,小便清利倍常,或梦寐走泄,昼夜遗精,或精血并脱,不能自主。”
书名。2卷。清·叶桂撰于十八世纪中期。本书对小儿的一些杂病如伏气、风温、夏热、厥逆、疳、胀、痧疹、惊等的辨证和方药作了简要的叙述。后经周学海补注增订,辑入《周氏医学丛书·二集》中。
古病名。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又称注病。疰有转注和留住的意思,指一些具有传染性和病程迁延的疾病。《金匮翼·诸疰》:“疰者,住也。邪气停住而为病也。皆因精气不足,邪气乘之,伏于筋脉,流传藏府,深入骨髓
书名。明·异远真人撰。1卷。撰年不详。原系抄本,经清·孙应科重加校订,刊于1836年。书中根据身体部位分为全身、头面、身中、脊背、腿足、金疮及通行七门,分别记载不同部位损伤的治法及某些手术整复治法。建
骨名。即肱骨。《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臑骨,即肩下肘上之骨也。”
见清·汪双池《医林纂要·药性》。为芜菁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