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指后代、子孙。广嗣即多子女。
证名。指阳虚不能作汗之证。《伤寒论大全》卷四:“头痛发热,项脊强,恶寒无汗,用发汗药二、三剂,汗不出者,……殊不知阳虚不能作汗,故有此证,名曰无阳证。”治宜再造散。参见亡阳证等条。
《神农本草经》药物分类法中之一类。详三品条。
《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四:“产后血气伤竭为内极七病,即旧方所云七害也。一者害食,二者害气,三者害冷,四者害劳,五者害房,六者害任(任同妊),七者害眼。皆产时伤动血气,其后虚极未平复,犯此七条而生诸病。”
病名。《女科秘旨》卷四:“面肿色赤,口苦咽干,日晡寒热,日渐羸瘦,胎气不见升动,用银柴胡、胡黄连各一钱,煎服。”
见《药材学》。为饴糖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增辑验方新编》卷六一十。即冷瘼。见该条。
病证名。指囟门肿起。《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小儿有囟肿者,由脾胃不和,冷热不调,或怒啼饮乳,或喘急咳嗽,致阴阳气逆,上冲而囟肿也。热则肿而软,冷则肿而硬。”因热而肿者,宜清热解毒,以青黛冷水调敷于局部
即红中黑纹舌。详该条。
即割治疗法。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