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论
见龙树眼论条。
见龙树眼论条。
针法之一。指单纯针刺,不用温针等其他辅助方法。《千金要方》:“但其孔穴与针无忌,即下白针,若温针讫,乃灸之。”
十五络脉加胃之大络,合称十六络脉。《东垣十书》:“十二大经之别,并任督之别,脾之大络脉别,名曰大包,是为十五络,诸经皆言之。予谓胃之大络,名曰虚里,贯膈络出于左乳下,其动应衣,脉宗气也。是知络有十六也
见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条。
针刺手法分类名。与基本手法相对而言。系指针刺操作过程中所应用的一些配合手法,如爪切、循摄、弹动、指刮……等。
病名。见《景岳全书·杂证谟》卷二十八。系指喉痹之因于阴虚者。若因肾阴亏损者,症见咽干少津,咽喉微痛而渴欲饮水不解,至夜尤甚,或耳鸣盗汗,腰膝酸软,牙龈出血,尺脉无力等。故张景岳云:“阴虚喉痹,其证亦内
骨伤科专著。2卷。薛己撰。刊于1529年。上卷首载正体主治大法凡19条,次载作者对扑伤、坠跌、金伤及汤火伤三类病的医案共64种病证。每证1~3例不等;下卷为伤科所用方剂。全书理论联系实际比较紧密。解放
书名。清·凌奂撰。作者得其师吴古年之《本草分队》遂以此为基础,集诸家本草之药论,补入药物有害于疾病之内容,更名《本草害利》。其分类仍沿袭《本草分队》之旧,按脏腑列十一部(队),各部又分温凉补泻,以猛将
①对疾病初、中、末三个阶段的处理方法。出王好古《三法五治论》。谓疾病初期感邪方浅,正气未伤,以攻邪为主,用药宜峻猛;中期邪正交争,养正祛邪兼顾,用药宜缓疾得中;末期邪虽未尽,但正气已虚,应宜养正为主,
见《福建中草药》。为黄花夹竹桃之别名,详该条。
蛔虫。古文献中的蛕、蚘,均为蛔的异体字。参见蛔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