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证之一。①指痰水与热相搏的病症。《诸病源候论·痰饮诸病候》:“热痰者,谓饮水浆,结积所生也。言阴阳否膈,上焦生热,热气与痰水相搏,聚而不散,故令身体虚热,逆害饮食,头面噏噏而热,故云热痰也。”②即火
参见痘疹四合全书条。
针刺麻醉法之一。指针刺入穴位后用电麻仪(即电针机)通过毫针输入电流而达到镇痛目的,以施行手术的方法。它是在电针疗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针麻方法。目前普遍应用于各种针麻手术。
综合性医书。4卷。清·费伯雄撰于1863年。作者原撰《医醇》24卷,后毁于兵火。晚年追录约得十之二三,为《医醇賸义》。汇录作者平生治疗心得,分为中风、中寒、三气(暑、热、湿)秋燥、火症、虚劳、关格、咳
五蒸之一。见《诸病源候论·虚劳骨蒸候》。又为二十三蒸之一。参见五蒸、二十三蒸条。
见《不居集》上集卷二十五。即安肾丸第一方,见安肾丸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即含羞草,详该条。
病证名。指肝火郁热所致的胃脘痛。见《类证治裁·胃脘痛》。《医醇賸义》卷四:“肝为将军之官,其体阴,其用阳,故为刚脏。一有郁结,气火俱升,上犯胃经,痛连胁肋,加味左金丸主之。”《症因脉治》卷一:“时作时
见活人心法条。
解剖部位名。见《原机启微》。即眼弦。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