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疗福利设施。创立于1249年(淳祐九年),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局内有药局,并为贫病者医治。
骨名。指颞骨的乳突。《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寿台骨,即完骨,在耳后。”
明、清两代医官职称。明太医院设有吏目1人,其职位或在御医之下、医士之上;或在太医令、丞之下,以后屡有变更。官阶从九品。
【介绍】:见钱国宾条。
①针具。出《千金要方》,又名煨针、燔针。现代所用的火针,多用不锈钢制成,长3~4寸,体粗圆,尖锐利,柄用角质或竹、木制作。近有用钨合金丝制作者,形同毫针,略较粗长,受热散热较快,不易变形。使用时将针烧
见《本草集要》。即月经之血。
《症因脉治》卷四方。白芷、石膏、知母。水煎服。治阳明经温疟。若恶寒,加桂枝;无汗,加防风、柴胡;身痛,加羌活、独活。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雾水葛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指触感疫疠之气所致的黄疸。《明医杂著》卷二:“若时气发热,变为黄病,所谓瘟黄也。”《杂病源流犀烛·诸疸源流》:“有天行疫疠以致发黄者,俗谓之瘟黄,杀人最急。”症见高热神昏,身目呈浑黄色,小便赤如
病名。即暴聋。《卫生宝鉴》卷十:“夫卒耳聋者,由肾气虚为风邪所乘,搏于经络,随其血脉上入耳,正气与邪气相搏,故令耳卒聋也。”详暴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