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保证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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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保证书(精选4篇)

清明节森林防火保证书 篇1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保证人: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密州街道启慧小学

20xx。3。23

清明节森林防火保证书 篇2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一名学生,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不***、不带火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报告大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19。保证不参与扑火。

2、不燃放烟花爆竹。

3、上坟不烧纸,不烧田埂。

4、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5、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校内不使用明火照明,不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发现有人***我会上前制止。

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保证书 篇3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7、乡政府将加强对护林防火员的严格管理,乡林办实施对全乡的护林防火员进行工作督查。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扣工资10元,发生一次火警、火灾,在5亩以上,扣工资50元,6至50亩以内,扣工资100元,50亩以上,扣工资150元。

8、护林防火员每月30日实行例会制度,汇报当月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清明节森林防火保证书 篇4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青龙、平安青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青龙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保证:

一、必须遵守以下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

二、保证做到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项目部存档备查。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