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旷课保证书推荐3篇
中学生旷课保证书(精选3篇)
中学生旷课保证书 篇1
尊敬的老师:
狂天,在被您喊去训导我们之后,我回去认真的反思,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我错了,我不应该旷课。于是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了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我再也不旷课的决心。
回去之后,老师的话一直在我耳边徘徊,严肃的表情也似清晰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错了,也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深刻的提醒自己,要克服自己的惰性,不要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因为逃课不管怎么说都是错的。
从这个学期刚开始,由于换了新的老师,就没有管住自己,经常逃课。我不应该找理由来逃避,这样只会使自己越陷越深,推卸责任也容易变成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就难以改变了。老师不管教的怎么样,他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是老师都是可以教给我们知识的。班里的同学都是在老师的教导下学习的,也有许多成绩很好的`,别人能学好,就说明了这个老师教的好,如果自己觉得不足还可以在课余时间自己补充。
逃课,是一件错误的事,辅导员找我谈过话后,我感到很愧对老师,更愧对自己的家人。刚来到学校的时候,感觉什么都新鲜,而且又没有自己的父母在身边看管,只是因为还不熟悉环境,但一年过后,就再也管不住自己了。我错了,我不应该逃课。
这个学期开始后,时不时的逃课,不仅让代课老师对我们的印象分减少,而且由于缺课一些知识也没有学到,如果现在不好好反省,认真学习,恐怕学期末的考试都过不了。
其次自己逃课在班级里也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逃课,有可能造成其它同学的效仿,影响了班级的纪律。
我很感谢辅导员找我这次的谈话,它让我认识到自己犯了个多么严重的错误。父母花钱让我们来学校是为了学知识的,而我却用这段美好的时光去玩,实在是愧对自己的父母,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如果我就这样下去,等到我来到社会的时候发现自己一无所长一定会后悔莫及。所以,我要感谢辅导员。
我不想向许多人那样写虚伪的检讨,检讨只是一份死物,改正错误不是靠写检讨,而是靠实际行动!只有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改正错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改正错误也有一个过程,而这份检讨将是我的一个监督,一个警钟,监督我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改正所犯的错误!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中学生旷课保证书 篇2
尊敬的老师:
今天,在被您喊去训导我们之后,我回去认真的反思,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我错了,我不应该旷课。于是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了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我再也不旷课的决心。
回去之后,老师的话一直在我耳边徘徊,严肃的表情也似清晰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错了,也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深刻的提醒自己,要克服自己的惰性,不要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因为逃课不管怎么说都是错的。
从这个学期刚开始,由于换了新的老师,就没有管住自己,经常逃课。我不应该找理由来逃避,这样只会使自己越陷越深,推卸责任也容易变成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就难以改变了。老师不管教的怎么样,他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是老师都是可以教给我们知识的。班里的同学都是在老师的教导下学习的,也有许多成绩很好的,别人能学好,就说明了这个老师教的好,如果自己觉得不足还可以在课余时间自己补充。
逃课,是一件错误的事,辅导员找我谈过话后,我感到很愧对老师,更愧对自己的家人。刚来到学校的时候,感觉什么都新鲜,而且又没有自己的父母在身边看管,只是因为还不熟悉环境,但一年过后,就再也管不住自己了。我错了,我不应该逃课。
这个学期开始后,时不时的逃课,不仅让代课老师对我们的印象分减少,而且由于缺课一些知识也没有学到,如果现在不好好反省,认真学习,恐怕学期末的考试都过不了。
其次自己逃课在班级里也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逃课,有可能造成其它同学的效仿,影响了班级的纪律。
我很感谢辅导员找我这次的谈话,它让我认识到自己犯了个多么严重的错误。父母花钱让我们来学校是为了学知识的,而我却用这段美好的时光去玩,实在是愧对自己的父母,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如果我就这样下去,等到我来到社会的时候发现自己一无所长一定会后悔莫及。所以,我要感谢辅导员。
我不想向许多人那样写虚伪的检讨,检讨只是一份死物,改正错误不是靠写检讨,而是靠实际行动!只有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改正错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改正错误也有一个过程,而这份检讨将是我的一个监督,一个警钟,监督我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改正所犯的错误!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中学生旷课保证书 篇3
尊敬的老师、学校领导:
我是一·四普俄语班学生___________,因本人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和学校领导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决心对自己之前所犯的错误进行改正,在此,我做出以下保证: 本人_________保证,从此之后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做一个合格的学生,遵守班规班纪,如有再犯或多次违反,经老师学校领导教育未改,我愿意接受老师和校领导做出的处理方案。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