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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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通用3篇)

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篇1

为推动我区“诚信经营”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特向全区广大餐饮行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公平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理念。

二、以诚为本,文明经营。

严把食材进货渠道,所进食材要安全,并登记台账,使用消毒合格餐具,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坚持明码标价,不掺杂使假、营造文明交易环境。

三、倡导文明,热情服务。

做到不占道经营、不乱贴广告、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举止文明,语言文明,礼貌待客,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四、践行道德,乐于奉献。

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回馈社会。

“立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同心携手共创实力、开放、活力、魅力和诚信的新立山!

倡议人:

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篇2

全市广大个体私营业主:

文明诚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把“文明、诚信”列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不仅符合人民群众对于诚信和谐社会的渴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广大经营者作为xx市的一员,要立即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积极提升社会形象,努力创造和谐文明的经营氛围。在此,我们向广大经营户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经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提升文明素质,争创文明礼仪典范。倡导讲文明、讲道德、树新风,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消灭不文明行为。在经营活动中做到语言文明,尊老爱幼,礼貌待客,为顾客提供最优质文明的服务。

二、诚信经营。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牢固树立诚信为本、诚信立身、诚信兴商的思想,坚守职业道德标准,诚实守信,以诚兴商。作为经营者,要以诚信为本,不损人利己,不见利忘义,不坑蒙拐骗,以实际行动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守法经营。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明码标价,不哄抬物价;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荣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同心协力,用你我的热情和真诚,努力营造一流的消费服务环境,为xx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私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篇3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更好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共同责任,石狮市工商局、石狮市纺织服装商会和石狮市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发出“诚信经营 共享消费”倡议书,倡议全市经营者共同遵守以下内容:

一、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坚持守法经营,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公平竞争,不虚假宣传。坚持诚信经营,真实标示产品质量信息,切实履行服务承诺,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

三、货真质优,不掺杂使假。坚持货正源清,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优选合格可靠的供货渠道,完善质量控制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四、明码实价,不价格欺诈。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馈赠、低价倾销等价格欺诈行为,在经营中不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

五、接受监督,不推诿责任。认真落实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义务,自觉接受执法部门、消费者委员会、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监督,接受批评建议。

认真整改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合理投诉,树立企业好形象,传递社会正能量。

石狮市纺织服装商会和石狮市电子商务协会及全体成员企业同时声明,将带头坚决落实上述承诺,恪守品质诚信,保障质量安全。愿与石狮各界共同努力,深化落实“质量石狮”战略,不断提高纺织服装和电子商务行业产品质量水平,推动石狮发展迈向质量时代、诚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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