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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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精选33篇)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

茅盾说,萧红是以含泪的微笑回忆呼兰河这座寂寞的小城。他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对于茅盾的这一评价,“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这一点,读过以后深有体会。但我并不认为萧红的《呼兰河传》是叙事诗风土画或者歌谣,或者说,这些并不够。

随季节消长的大泥坑及因此而有的便宜猪肉,夜一来就有的蛤蟆叫和虫叫,八月的女人浆衣服、拆被子、锤帮锤,早晚街巷叮叮当当的乱响……日子不温不火,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这样的小城里,生活理应如此,卑琐而平凡。

呼兰河城里的人信大神二神,拜娘娘庙,有为缠绵病榻的亲人请来的大神,就有呼朋引伴头看跳大神的邻里。鼓声敲得有腔有调,赶上雨夜就格外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请神为了治病,却使街坊感慨兴叹,终夜不能已的也常有。不知是天上的神太忙,来不及庇佑这卑微的生命,还是这大神功力尚浅,不能通灵?“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第一次看到此处,觉得这样的感慨实在突兀莫名。萧红一生与贫困苦难为伴,悲剧紧贴她的肉身,对一个女人,她经历的实在太多,用她自己的话说,一生走的都是败路。萧红最后沦落于香港,病魔缠身,写回忆录,写呼兰河传。“老,老了也没有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经历了这一世的风雨,生于她,也未免沉重。迟子建的北极村是纯澈的明丽油画,大朵的葵花和梦里的家;萧红的呼兰河城是轻描淡写的水墨,生命走到如此,她已调不出许多色彩,只得用简单的灰白墨色涂出一片黯淡与寂寞。

《呼兰河传》是一部很单纯的作品,没有太多复杂的人物性格与情节,像是在讲故事,而不是演剧本。生者如萧红,想必很难再用控诉与疾呼来一发胸中苦闷,所以呼兰河传尽管“好看”的很,却同样“难言”的很。就像一个虚弱的病人,回忆着有过生活,尽管想要努力微笑,却难掩哀伤。因为过去越是单纯,就衬得现实越发伤痕累累。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如何,为什么那么悲凉?”

这又何尝不是她的人生一叹?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

今天我看完史记的刺客列传,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理解十分迷惑,那就是——荆轲刺秦,图穷匕现。

先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一个名叫荆轲的卫国人,喜欢读书和剑术。这一期间,秦国正在攻打赵国,把赵国拿下后,秦军将打向燕国。燕太子丹心急如焚,想找一个技艺高超的刺客去刺杀秦始皇。后来,他认识了荆轲,荆轲说可以帮他刺杀秦始皇,但他需要一个助手,太子丹帮他找了一个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荆轲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本人手持着一个装有燕国将军樊於的脑袋,因为他是秦王的仇人。秦舞阳跟在他身后,手持燕国地图,在地图里藏着匕首,借着拜见秦王的机会伺机刺杀。荆轲按照计划执行了,然而因为秦王的狡诈,最后荆轲刺秦失败了,他也悲惨的被秦王刺死了。

我迷惑的是,荆轲和燕太子丹他们为什么想出的办法这么愚蠢?!真的是愚笨,没有好好地准备,不看天时地利人和,也不管成功的系数大不大,就冒然行动,结果肯定是失败的,还白白送了燕国将军的一条命,真是太不划算了。而且,刺杀的失败让秦王更加速了对消灭燕国的脚步,我真的想不通,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吗?说不定有樊於将军在,再和别的国家联手,还能避免燕国的灭亡呢。当然,他们的勇气我是很佩服的,但仅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智谋啊。

所以啊,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千万不要行事,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能见机行事,要不然下场会很惨的。而且,决定做一件事之前,要想清楚成功的胜算有没有把握,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4

《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5

短篇小说《边城》,是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j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j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和无限的牵挂期盼。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6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都是我的最爱。有时,我爱看书甚至到了入迷的地步,爸爸妈妈为此责备了我不少。爸爸妈妈为了我的眼睛着想,千方百计限制我看书的时间,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看书的热情,我用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买来电筒,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我偷看书的事最终被他们发现了,爸爸妈妈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再阻止,我不但看自家的书,还不时到书店里借来看,邻居们都夸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五年级时,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偷看《鲁宾孙漂流记》,被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热爱读书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能只看故事和童话书,还要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读书如蜜蜂采蜜,只有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听了老师语重心长的话,我改变了读书的方向,我找一些其他的书来看。慢慢地,我发现在其他的书里,也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作文选,可以让我的作文水品有了很大提高……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如痴如醉,读书,成了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五年级下学期,我的一篇作文在县上获了奖,老师说这是我平时爱看书的结果,我欣喜万分,从此我看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随着我读的书籍的增多,我积累的知识越丰富,这使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得心应手。学习中,我凭着积累的知识在学习中占据优势,我的作文多次在学校里和县上获奖;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们谈话也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同学们都对我羡慕不已。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正是人类不断地看书、学习,才有今天的文明社会,正是我从小不断地看书,才有今天的收获。今后,我一定把我爱读书的这个好习惯继续发扬下去。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7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8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9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的内容是在一个美国小镇里,有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孩,她在这个小镇中的点点滴滴小事中不断的成长着。

他们生活的小镇的一切都很平静,但是有一起案子打破了这场平静,一个叫尤厄尔的家伙起诉了一个叫汤姆的黑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为这个黑人辩护。当还没开始的时候阿帝克斯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就让斯科特了解之前不曾理解的东西。

黑人汤姆的冤案有许多谎言所包围着,这体现了当时民族的偏见,黑人永远无法胜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这是不公平的,阿帝克斯对此也没有办法。黑人汤姆最后被这个案子逼疯了,他们一家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是黑人,难道黑人就该受到种族歧视吗?我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种.种族歧视。

这个小镇上所有居民都知道一只知更鸟是善良的,向一只知更鸟开枪是罪恶的,杀死这样一个可怜的黑人,不就是和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吗?文中的汤姆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像书名的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遭到了恶毒的惩罚。

这篇文章中给我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0

在世界的文学史,有这么一本书不得不提到,那就是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金银岛》。这是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书,也是作者最畅销的书之一。

史蒂文森的一生写了许多书,代表作有《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和《卡特丽娜》以及本书等,书籍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纵观他的所有著作,我个人为这本书是最成功的。《金银岛》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入我的内心。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吉姆非常喜欢听比尔船长讲故事,那些听起来挺吓人的经历,像是罪犯被处以绞刑、海盗双手被绑而且蒙眼走跳板、突如其来的海上大风暴、遍地骨骸的西班牙海盗巢穴等,每次都让吉姆又爱又怕,也让宁静的小镇增添了不少新鲜刺激的话题。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於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心怀不轨的海盗们乔装成一般的水手,当中还包括阴森诡谲的独脚水手西尔弗。大伙儿假装跟着吉姆和利弗希医生一起去寻宝,航海的过程中,充满了千辛万苦和千奇百怪的事。不仅发生了足以让人丧命的疟疾病乱,还曾经发生海盗们群体叛乱的恐怖事件。而至于结果在惊涛骇浪中,到底吉姆一行人最后有没有找到传闻中那座遍地满是黄金宝藏的金银岛呢?他们又是否能平安地带着宝物归来呢?而独脚水手西尔弗又会在紧要关头使出什麽阴谋诡计呢?这一切的一切我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去搜寻,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金银岛》的乐趣。

《金银岛》又译为《宝岛》,既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的中心情节是一个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海盗的故事,作者无意向读者指出两帮人围绕宝藏而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究竟有什么教训,他要做的是通过脉络清晰、波澜迭起的惊险故事,自始至终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教人非一口气读完为止。针对这部成功的惊险小说,史蒂文森后来回忆道:这是一个给男孩们读的故事,不需要十分讲究心理描写或优美的文体。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之辞,实际上整部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例如两面三刀、心狠手辣,但又狡猾多端、见风使舵的约翰·西尔弗,又如霍金斯太太的固执与坦率,她数死去的海盗留下的钱币时,不同意在收回欠她的账之外多拿一个铜板,又顽固地不肯少拿一个子儿。

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但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吉姆他面对危机时的那份勇敢与机智,他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在故事的一开始,吉姆的父亲就死去了,吉姆与母亲一同经营着旅馆。当船刚起航时吉姆也同样展现出了他机智的一面。当他在箱子里无意间听到西尔弗的阴谋时并没有感到惊慌,而是冷静的呆在箱子里听完整个对话。这使得整个船队及时转危为安。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而另一个另我难以忘怀的则是利维塞大夫,他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作者出生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位小说家、诗人与旅游作家,也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早年他到处游历,为其创作积累了资源。到了20世纪中期,评论家对其作品进行了新的评价,开始审视史蒂文森而且将他的作品放入西方经典中,并将他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如果说中国的孩子是读着《西游记》长大的,那么外国的孩子们则是读着这本《金银岛》长大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情都会脱离人们的视线,但我相信这本书永远会站在文学之峰的顶端,永不褪色。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1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2

书读完,印象最为深刻的当然是四个主要人物:安娜、卡列宁、渥伦斯基和列文。

在网上看了对卡列宁的评论,也是从安娜口中说出来:“木偶不是人……假如我处在他的地位,有我这样的妻子。我早就把她杀死了。”说卡列宁一心追求功名、感情麻木、虚伪自私。但我觉得卡列宁在明白妻子出轨前,还是爱着妻子的,在安娜第一次去看望兄嫂回到家时的车站,卡列宁前去接她:他之后说,但巳不再是戏谑的口气,“你想不到我多不习惯……”他久久地握着她的手,带着一种异常的微笑扶她上了马车。”回到家后他们夫妻两人继续交谈,他吻了吻她的手,坐在她身旁。

“我看,总的说来,你的旅行很成功。”他说。

“是的,十分成功。”她回答道,开始从头诉说发生的一切:她同渥伦斯卡亚伯爵夫人的旅行,她抵达车站,火车站的事故。她还谈到她先是同情她哥哥,之后又同情多莉。

“我觉得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即便他是你哥哥。”卡列宁严峻地说。”我觉得这对于结婚八年有一个孩子的夫妻来说,能够有亲昵的动作,有日常生活的交流,这种相处模式已经很不错。

卡列宁爱着安娜但也不否认他更醉心于自我在事业上的成功,他不想花更多的时间去经营家庭,他期望有个稳定的家庭成为他事业成功的助力而不是绊脚石;他没有想过年轻貌美的妻子却需要感情生活上的关爱和活力。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注定是要寂寞的有奉献精神的,但杯具在于安娜不是这样的女人。说卡列宁虚伪,这似乎是所有政治家不可避免的特质,玩弄权术的人有几个不虚伪阴狠?

当安娜向丈夫坦白她有情人后,卡列宁也把自我的想法摆在明面上,这点说卡列宁不算卑鄙小人。安娜的出轨实则也让卡列宁痛苦万分,虽然很大一部分是担心名誉受损,可是情感上的受伤,是安娜不会相信的。

造成卡列宁杯具的地方我认为是对待妻子的感情问题不善于沟通。如果交给此刻的心理专家去帮忙干预,这种事情恐怕就会避免发生(当然这跟这篇宏篇巨著的背景和现实意义大相径庭)。

安娜的结果狠心点说是咎由自取,唯一称道的是她在追求感情时的勇敢和真实。

渥伦斯基刚开始我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但后面他能举枪自杀和参军作战,又让我对他刮目相看。用此刻的看法,追求感情没有错,而追求一个已婚的且有孩子的女人的感情,那便是大错特错,天理难容,除非你的爱不会伤害他人。

文中最喜欢的人物当然就是列文,所幸的是这样一个真实的朴实的踏实的人最终得到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3

世间尽是我知己,何惧无人度良宵。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小石潭记》

一千多年前,一个老翁,孤舟泛江,独钓江雪。他是柳宗元,他有一双通灵的眼睛,他能看出盛世背后的凄凉,能望尽烟花散尽时的落寞,他也能窥视他身体里那个名为寂寞的小孩。

写《小石潭记》的时候,柳宗元的心里也一定是孤独的,所以整篇文章读起来有一种清净的感觉,文中的“水尤清冽”,清澈的水可以望到底部,河水给人寒意,也许正是因为柳宗元能够把世间一切都看透,所以他才会感到孤凉。在望到,“不可知其源”时,内心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仕途和未来,也像这小石潭一样随波而湾,前途未卜。

人有时候无由来的感到孤独,尽管周围人声喧杂,而自己也会像个冰雕一样的感到孤独。然后耳朵会开始听不到声音,就像老旧的台式电视机一样,会有刺耳的嗡嗡声。耳朵,因为孤独能开始听到心跳,听到血液流经大脑,听到身体破碎的声音。

我以前经常会在半夜醒来之后再也无法入睡,窗外的路灯冷的暖的,好像都与我无关。所以深夜一个人的时候,人的思维最活跃,我会思念某个人,会幻想世界末日,会在空白的本子里大片大片的画画,这些画一笔构成,线条交错,杂乱无章,不见开头,难觅结尾,就像我的思绪一样的乱。末了戴上耳机,在震天响的音乐里沉沉睡去。

昔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挺孤独的人,然后一天一天的难受,一天一天的难过,那种孤独感,就像是胃里翻江倒海,想吐。最近我在翻郭敬明的书时,读到了一句话“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互相安慰。”这本书都快被我翻烂了,可我却是第一次为了这句话而感动不止。我和街边的路灯一样在半夜清醒,我和月亮一样,始终无法和太阳嬉戏,我和它们一样孤独。哦不,因为我们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并不孤独。

当然,柳宗元在看到小石潭的时候,比起孤独,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宽慰,处境相似的一人一景,肯定也在以某种超脱的形式互相安慰。

所以世间万物皆为我知己,那又何惧身边无有佳人伴。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4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5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6

我一直对神奇的大自然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达尔文著作的《物种起源》正好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求知欲。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进化论这个观点正是出自《物种起源》。它的出现有其适时的社会、政治、宗教背景。自十六世纪改教以来,尤其是十九世纪以来,社会大众对背道的天主教、英国国教等对大众思想的束缚产生了抗争,带进了人类思想的自我解放,科学研究的风气渐渐成型;同时,唯物论渐渐地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的基础。所以,进化论成了一个时代的综合产物。如果仔细地读《物种起源》,我们就会大吃一惊:原来我们过去所“听”来的,大部分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我们对“进化论”所认识的,多是后人“强加”给达尔文的。甚至将达尔文“自然选择”、“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温和陈述都延伸到“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一个民族消灭另一个民族的社会“进化论”。

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最后有了人这样的一个次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发现,早于他三千多年前写成的创世记在描写上帝创造生物物种的时候,就已经列出了同样的次序。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袁隆平克服重重困难研究出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短缺的问题;钱学森历尽千辛万苦研制出***、***,增强了新中国的综合国力;吴孟超将毕生的时间都入到肝胆外科的研究中,至今未离开手术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7

我看过很多的书,看起书来没完没了,做作业是,也总是情不自禁的遨游在书的王国。

一次做阅读题,我看了一篇阅读上的文章,有看下一篇,心想“只是看几篇而已,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就一直不能自已地看下去。看着看着,我眼睛有些酸了,休息一下,伸了一个懒腰,喝点儿水,眯着眼睛一看,啊!都九点半了,我马上就开始赶作业。大事不妙———爷爷来检查作业了!爷爷拿起心语本,脸色骤然大变,教训了我一顿,这次的作业在十点后才完成。“哼,谁叫文章这么吸引然,作者写得太好了,也不能怪我呀。”我心里不服气。唉,因为赶作业就导致我当晚没休息好。可是我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依然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哎,都因为书的魅力太大了啊!

只要你一来我家里,就会闻到一股浓浓的书香味,不信,你就来看看吧。

我卧室里,你会看到一个大书柜,里面摆满了书,你肯定一时半会看不过来。我小时候有一张书桌,现在成了名副其实的“书”桌咯,上面摆满了书,有些我都还没来得及看呢,那些书简直堆成了“摩天大楼”,仿佛再加几本书,那几座“摩天大楼”就要垮啦!

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一本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一次,我看得入了迷,同学让我去玩我最爱的运动———打乒乓球,我都没舍得放下书呢!

我爱读书,所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了那么多书,也是有回报的,“第二十届现场作文赛”我获得了三等奖,我原来可是最怕写作文的哦!书带给我们必不可少的精神粮食,所以,大家一定多看书,让书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

腹有诗书,气自芳华!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8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方法就是认罪。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19

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_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 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0

看着您的头像,双眼放射出自信的亮光,却又不失几分深遂和坚持定的信念,直视前方,这双眼睛应该时常出现在那些铁路工人的眼前吧!当遇到困难时,有一双眼出现了,那是坚定的眼神,这点困难算什么?继续。

看着您圆圆的脑袋,不知这里面有多少智慧,我总觉得那像一个计算机,那么精准,要不怎么能够建成京张铁路呢?

看那一双手和一双腿,不知您走过多少路啊!手里拎着经纬仪,扛着标杆,穿山越岭,而不是坐在屋子里,等着手下给你报告,给你地图,让您不到现场,安全的工作。

您没有,您一直把自己看成工人詹天佑爷爷,我想遇到这样的事一定不少出现,据我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你是经常和工人去好好干活,天天向上的,从不摆大架子,还和工人同吃同住。

塞外常常黄沙漫天,让人不能看到路,很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峡谷深涧,如果一不小心,一脚踏空,后果……不光如此,还有大陡坡,弄不好就要坐一回滑滑梯,从上面摔下来,而且又冷的不行,但您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信念坚持下来,像我们现在的“小公主”“小皇帝”是坚持不了的,估计没两天就要跑回家吃香的喝辣的了。

您什么也不怕,因为他让自己坚定了信念,为了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们一个有力的回击!为了不受外国人讥笑,为了让中国工程师们充满信心(众人:标准的爱国工程师)!

当您接受任务时,有多少人冷嘲热讽,“自不量力”“不过花几个钱罢了”更有甚者,说您是“胆大妄为”,您一定知道困难重重,但您毅然接受任务,体现了您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心和民族责任心,让那些想控制我国北部的帝国主义者望洋兴叹。

1905年8月,京张铁路正式开工,紧张的勘探、选线工作开始了。您亲自带学生和工人着,背着标杆,经纬仪,日夜奔波在崎岖的山岭上。一天傍晚,猛烈的西北风卷着沙石在八达岭一带呼啸怒吼,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测量队急着结束工作,填个测得的数字,就从岩壁上爬下来。您接过本子,一边翻看填写的数字,一边疑惑地问:“数据准确吗?”“差不多”测量队员回答说。您严肃地说:“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接着,您背起仪器,冒着风沙,又吃力地攀到岩壁上,认真地重新勘测了一遍,修正了一个误差。当您下来时,嘴唇都冻青了。

可见您对这次修建的重视,和对这次修建的负责。

詹天佑爷爷,您不愧为中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不愧是“中国铁路之父”,您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铁路事业,您是我们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于谦的《石灰吟》也正是您的精神写照!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1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2

“书是智慧的源泉,善读者可以医愚。”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有幸的是,在爸爸的引导下,我从小就养成了看书的好习惯。

记得二年级生日前的一个星期天,爸爸接我回家,只见他亲切地对我说:“这是你的生日礼物。”我接过一看,原来是我向往已久的《中国上下五千年》。吃晚饭前,我就迫不及待地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烧了满满一桌菜,妈妈来叫我:“沈宇杭,吃晚饭了。”我却充耳不闻,还是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直到妈妈叫到第三遍时,我才反应过来,但还是说:“等一会儿,把这一章看完。”妈妈扑哧一笑,说:“真是一个小书虫!”每当下课,同学们都出去玩了,我就拿出心爱的课外书认认真真地看着。好朋友几次来叫我:“沈宇杭,去玩了!”我说道:“你们先去吧,我等会儿来。”可是上课了,我也没离开位置一步。

读书不但给我许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快乐。三年级时,班级里举行“《三国演义》知识竞赛”,因为我经常看《三国演义》,所以,老师出的题目对我来说小菜一碟。考试结果出来了,我取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班主任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我,要他们向我学习,我心里感觉美滋滋的;还有一次,四年级寒假检测,有一部分是《水浒传》的内容,也是因为我多看书的原因,我只扣了两分,我也以一百零三点五的好成绩得了全班第一,看着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我很高兴。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我也在这样的一次一次的成功中更加爱上读书。

读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的学习成绩大大提升……读书是我的最爱!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3

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它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全剧情节波澜迭起,扣人心弦,我看了之后,受益匪浅。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讲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之间的故事。他们生活在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息贷款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违约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可是后来安东尼奥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为了报仇,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夏洛克宁愿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二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安东尼奥胸口的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帮助安东尼奥,她提出只许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则夏洛克的财产要全部充公。这样一来,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头,而且到头来一无所有。

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是鲍西亚父亲为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后来巴萨尼奥选择了铅匣,铅匣里有鲍西亚的画像,鲍西亚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爱情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爱情比金钱重要很多。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些高尚品质让我敬佩。在现实社会中,最珍贵的除了亲情也是友情,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虚浮,我们要帮助别人,无私奉献,还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人,今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剧本里还让我感动的是鲍西亚的举动,我非常喜欢她,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斗争,最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争取到了胜利,也得到了自己的爱情。剧本里这几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学习和借鉴。当然剧本里还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初中的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但是一个学生要有好的品质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4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5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6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7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煳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叁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叁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幺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塬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幺,她那幺漂亮、又聪明,怎幺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幺都得有个度。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8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这篇读后感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29

《浮士德》是歌德根据流传于民间的有关浮士德的故事而写成的一部悲剧,这个民间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神性与人性、因循与追求的各种冲突。

歌德笔下的浮士德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巨人的形象,他厌恶宗教和传统加于他身上的束缚,渴求生活,不断进取,为实现人的价值、生活的真谛而不停地追求。在浮士德身上有着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这种活力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进行锲而不舍的探求,就是在不断克服错误和过失中去追求真理,最后走上正途。就在对“最高存在”的意义的探索中,他要把全人类的苦乐集于一身,要在个人的内心中领略人类的全部感情。他冲破了知识的牢笼,摆脱了官能的享受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的羁绊,走出了“小世界”,而进入了“大世界”。在这个“大世界”中,他曾为帝王服务,曾同古代的美结合,但这给他留下的是一片空虚和一场幻景。最后他在为人类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伟斗争中,感到了最大的满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

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无疑是积极的,但有着空想的性质。离开改造社会单纯地改造自然,到头来也只能是一个幻想。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当作是他的人民与大海搏斗的壮丽景象,为这种幻想提供了一个例证。这也正是浮士德悲剧意义之所在。

我特别欣赏书中浮士德所说的一句话:“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奔波,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车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男儿的事业原本要昼夜不停。”虽然浮士德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面对人生的积极态度和积极的进取、追求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30

文章讲述的是:武松来到一家酒店,喝了十八碗“出门倒“,不顾别人的劝阻,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傍晚时遇到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在哨棒打断时机灵地躲过了吊睛白额大虫的扑咬,把大虫按倒在地,用尽全力把吊睛白鹅大虫打死。

武松来到酒店,对店家说来几碗“出门倒”,喝完又叫店家拿几碗,店家对武松说:“三碗不过冈,您已经喝了好几碗了,不要再喝了”,可武松却对店家的劝阻毫不在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武松固执豪爽的性格。

店家劝阻武松乘着夜色不要过冈,等到第二天早上聚集几个人再一起过冈,让武松在酒店里住一夜,可是,武松却对店家的好意看成是想谋财害命,并趁着酒兴自己独自过冈。到了冈前,看见官府的榜文,才知道店家说的没错,可是现在回去恐怕会让别人笑话,在这个时候,武松又想:如果真的有老虎我也不怕。从这里体现出了武松的知难而进。

在与老虎的打斗中,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在哨棒打断后,又用左手按住老虎的头,右手拼命地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死,从这里可看出武松的英勇无畏。、

武松那种知难而进、英勇无畏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呀!

在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学习的特点,那就是要写的真是感人,如写武松打死老虎后筋疲力尽,踉踉跄跄下山的情形。今后我也要学习这种写法。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很多启发。一方面,我觉得施耐庵遣词用句十分恰当,将武松打虎的过程描写得淋漓尽致,他用了“扑”、“吼”、“掀”、“剪”等词语充分表现了老虎的凶猛可怕,用了武松赤手空拳打老虎这个情节突显了武松的英雄气慨。细致入微的描写,仿佛让我身临其境一般;另一方面,我要学习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发自他那迎难而上的珍贵品质,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31

合上这本厚重的小说,我闭上眼睛慢慢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在这个深秋的午后,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里,出现俄国上流社会的舞会,金碧辉煌的大厅,幻彩流光的各色华丽服饰,人头攒动的一派热闹但又极具风度的舞会。一个身穿黑色低胸礼服的少妇,小巧精致的脸上有着白皙紧致的皮肤,温柔婉转的神情,顾盼生姿。镜头切换,她正在和一个英俊高大身着笔挺军装的男人跳华尔兹——是Swan Lake Waltz(天鹅湖华尔兹)的曲调。军官温柔的目光像一张柔软又黏人的蛛网,一丝一丝将少妇裹入爱情的巢穴……我挣扎了一下,但是怕惊扰这美丽的一刻,瞬间我来到了一片白桦树林,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贵族男子在和一个农民模样的老实人交涉,他们说话声音不大,我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翕动,最后,那个中年贵族应该已经顺利地出售了这片属于他的茂盛的白桦树林并且卖了个好价钱。他缓缓地回过头,我依稀看到他饱含沧桑的脸上浮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感觉仿佛是找到了永恒的生命意义。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品读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我带着我的疑问来读这部经典名著,我找到了答案,却发现列夫·托尔斯泰在探寻另一个更加深刻的命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为了什么而活?

书的扉页上印着这样一句颇有宗教色彩的话:“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从这句话里我读到了源于古希腊神话中无奈又崇高的“命运”观,渺小的人类将所有的不幸寄托于上帝,相信上帝会公平公正的处置让人冤屈的罪恶,惩罚违背精神的人类。由此可见《安娜·卡列尼娜》这本小说所探讨的不仅仅是俄国上层社会女性摆脱社会伦理的束缚寻求真爱,更是由此衍生出来更加深刻的主题:在历史不断前进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人类命运的归属,和个人生命的自我救赎。

读完整本书,我最想探讨的就是女主人公安娜的命运中两个关键词:爱情与幸福,以及列夫·托尔斯泰想要诉说的真理。

首先在小说中,有两条主要的线索贯穿全篇:安娜冲破与卡列宁长达八年的婚姻,与年轻军官弗伦斯基陷入热恋并与之结合,最终难以背负社会舆论压力卧轨自杀。而另一条是俄国贵族农奴主列文和公爵小姐基季一波三折后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以及列文作为地主对时下农奴制度的不满与改革的憧憬,但是囿于现实又止步不前的困窘。

两条线索,代表了两段不同的爱情,以及两种不同的思想火花,两种不同的命运。

安娜,在整本书中最饱满鲜明的形象,被列夫·托尔斯泰赋予了非凡的浓墨重彩。她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她有情欲也有理想,她既有聪明理智的头脑又有丰富热情的情感,她既扮演好了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又无法克制爱情之火的燃烧,她既是坚强又执着的反叛者,又是脆弱又无助的众矢之的。

她与卡列宁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安娜在大他二十岁的卡列宁身上寻求爱情和生活的存在感是徒劳,因为卡列宁醉心政治,不解风月。安娜活力的生命在这个冰冷无生气的家庭一点点地被平静的消耗掉,这算是一种安稳的“幸福”,优越的物质条件,尊贵的社会地位,是上流社会才貌双全的宠儿,有一个听话可爱的儿子谢廖沙。可是当安娜在莫斯科的火车站偶然遇见渥伦斯基的那一刻起,她身上无处安放的“过剩的精力”终于找到了归宿,一个同样有着俊美外表,过人才智,善良正直的军官一下就抓住了安娜的心,他有安娜所喜爱所想要的一切,这才是真的爱情。而渥伦斯基对这段感情从最初的虚荣心到后来端正态度,原意为这段恋情开枪自杀,祈求卡列宁的宽恕,以及后来抛弃升官加爵的远大前程带着安娜离开俄国私奔到意大利,渥伦斯基是深爱安娜的,可是他却不能带给她永久的幸福,安娜的生活也不断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经历进退两难的艰难时刻之后,最终她熬不过被逝去爱情击垮的灵魂,她唯有选择将生命结束在两人相识的车站,她希望得到主的宽恕从而得到最终的解脱。

在安娜与渥伦斯基的这段爱情里,安娜的性格、形象逐渐的饱满,散发出内在的张力。及至此时,她已经不在顾忌名声甚至可以抛弃心爱的儿子,成为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因为她找到了生命的真谛——爱情,跟渥伦斯基在一起才是她应有的“幸福”生活。可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是短暂的,因为这是全部建立在“爱情”上的“幸福”,“爱情”作为基础,又是脆弱不堪一击的,没有责任感的约束,渥伦斯基的逃离将安娜拉至痛苦的边缘。

而另一条主线,基季和莱温的结合代表了列夫·托尔斯泰理想的幸福家庭。其实书中有写到,莱温和安娜是同一种人,走的不同的道路却是向着一个方向。我思索了一下,安娜和莱温所追求的都是人类在历史前进的过程中所追求的先进文明的思想观念,而二人结局的不同是因为安娜将个人命运的斗争付诸脆弱的爱情,而莱温则用劳动和探索,预测到了贵族阶级即将灭亡的历史步伐,在经历了得不到爱情的抑郁期,最终视野豁然开朗,他明白了理想的幸福——带着理性的头脑和悲悯的良心顺应自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最终还是不能超越底线还幸福的活着,这也是列夫·托尔斯泰认为安娜只能毁灭的原因。经历过无数日夜痛苦探索的莱温最终寻得了活下去的勇气,他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人生不过就是一首交响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乐章,有不和谐的音符也有优美动听的旋律,就像四季更替,周而复始,当冬天来临,春天也不会太遥远。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32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_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读者阅读心得感想2024 篇33

平淡得如秋水的文字,却描绘出一片多彩的风土画,吟诵出一串凄婉的歌谣。这,就是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

寒假里,这本使我深有感触,回味无穷。

书中,萧红通过一个四五岁女孩的视角,写下了她的童年。一个个故事独立而又浑然一体。其中,我最记忆深刻的是小团圆媳妇的故事。

小团圆媳妇有个婆婆,这婆婆待她一直很不好,经常打她,掐她,骂她……。后来,小团圆媳妇生了场大病,脸色苍白,奄奄一息。她婆婆不是去请大夫,而是帮小团圆媳妇举行了驱鬼活动。跳大神,热水洗澡驱鬼,扎彩人……最后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被他们折磨死了。

看完小团圆媳妇的故事,我的心情像大海一般波涛凶涌,久久不能平息。也许,小团圆媳妇的病,只要多吃点药,就能解决。也许,那些所谓的跳大神,热水洗澡驱鬼,扎彩人……,不做反而会好。可是再多的“也许”也换不回小团圆媳妇的命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时封建迷信制度惹的祸。我陷入了沉思,再看看当今的社会,虽然比那时好多了,但这种现象依然存在。有一次,我好朋友小芳说:“大年初一,她自己不小心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正想扫掉,她奶奶连忙挡住她的手,然后说岁岁(碎碎)平安。扫了就不好了,不许扫!”后来那些碎玻璃还扎伤了一个客人的脚。我听后想: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尽我的力量驱逐这种现象!

小团圆媳妇的故事,使我很同情她,同时又很愤怒!然而再读读作者与她的祖父的故事,我不禁又哈哈大笑。祖父最关心作者萧红,祖父就像是萧红的知心小伙伴,和她嬉戏玩耍。萧红与祖父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成了她童年的快乐音符。想想萧红无忧无虑的童年,再想想身处童年的自己突然很高兴。是呀,时光如水,逝去如飞,让我们珍惜童年时光吧!

读完了《呼兰河传》,我要谢谢萧红作者,她让我懂得了要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好好生活,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