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成长的征文最新4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征文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征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法律伴我成长的征文最新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法律伴我成长的征文 篇1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在我们提供较好的生存环境和物质条件的同时,也是离不开法律的帮助。
学校教育、社会都离不开法律,正所谓“国有国发,家有家规”如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尽管车杂人多,可田于行人车辆各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有条不紊,道路畅通无阻,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或者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的,东行西去的,各不相让,争抢阻挡,汽车、自行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通过。
社会是由人集后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现代社会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他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有改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友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结他人所有。
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麦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法律伴我成长的征文 篇2
在我们每天生活的点滴之中,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文明行车、开车时礼让斑马线。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生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儿童上学接受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我们来学校上课,保证我们正常的学习、接受良好的教育,都是宪法的规定。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宪法,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宪法的约束。
说起法律法规总给人以威严,其实法律法规与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我们开口不能说脏话,伸手不能随便打人,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也正是由于宪法的存在,我们的权益才得到了保障。
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人,认为违反一点点法律法规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他们知道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听老师讲过一件事:一名学生学习成绩本来很好,后来因为爱上网络游戏导致学可成绩单下降,受到老师的批评,心里很不服气,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后来发展到偷钱上网打游戏,而去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可见,遵纪守法是基础,是多么的重要。
让法律法规与我同行!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诉我们:不玩危险的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
在家,爸爸妈妈常跟我们说:国有国法、你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和做事要城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我们言行,指导我们的前行,才能使我们自己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好人民。宪法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伴随着我们成长!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伴我成长的征文 篇3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庭乃至世界就会变乱。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少年儿童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国家为了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专门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法律都是我们少年儿童能茁壮成长的保护伞。
虽然有了法律,但一些大人和少年儿童都不遵守,触犯了一条又一条的法律。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在广西,几十名儿童被不法分子骗走小学生作文,带到了浙江省做童工。这些儿童从事着没有安全保障的劳动。不过幸好有法律的维护,这批儿童才全部返回了家乡,不法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杨是某市小学的一名五年级学生。他自小父母离婚,跟着奶奶生活。他起初是上课不写作业,经常迟到。到了后来,奶奶管不住他了,他就经常旷课,偷家里或别人家的钱去网吧玩游戏。日子久了,学校给他记了很多次大过,可他屡次不改,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开除后整天泡在网吧里,与一些品行不端的人混在一起。一次,伙同他人去抢劫别人的财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送进了劳教所。这就是不遵纪守法的悲哀。
同学们,我们应当遵纪守法,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长大后报效祖国。法律,让我们来拥护你,遵守你,让你伴我成长。
法律伴我成长的征文 篇4
从我懂事开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儿频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会与法频道。一开始,我看法律频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个四五岁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法律频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段日子的?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骗”没了!当我明白这场骗局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骗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