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优秀5篇)
保障措施 篇1
沂水兴华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保 障 措 施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本质安全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各项目标和方针顺利实施,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整体向好发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障措施。
(一)围绕“一个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黄金周、春节运输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的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坚持领导干部每日安全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发生。
2、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机制,细化奖惩标准,强化执行力度,实行月度、年度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现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处理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工作部署,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实行约谈制度和问责前移。
(二)抓住“两个重点规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深入贯彻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对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规定,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 围绕“人、车、过程控制”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完善内业资料,规范管理行为和从业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以规范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重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覆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有效。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台账、安全生产会议台账、安全生产活动台账、安全检查及整改台账、法律法规等台账,在公司内部形成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2、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设,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突出现场和基础资料两个关键环节,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提升,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自评、送审、申报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三种意识”,增强全员安全自觉性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和主动性,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更高需求,着重提升强化“三种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遵章守法、严格执行的规范意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责任意识)。安全科加强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驾驶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教育培训, “五一”、“十一”、春运等重点时段、重要任务前要组织进行专项培训;
2 对新录用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四)严把“四个关口”,筑牢安全生产管理防线
1、严把驾驶人上岗关。严格驾驶人上岗资质审核,由安全科落实驾驶人的驾驶经历、违章记分、违法、肇事处理、外地从业资格证备案等手续,对从业证不满一年的,违章记分考核6分以上的,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以及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癫痫、精神病等疾病病史的,有酗酒、吸毒等行为的驾驶人,一律不予上岗。完善驾驶人自我申报驾驶履历制度,实行驾驶员岗前培训。
2、严把车辆技术关。落实机动车辆维护制度,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严格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检查车载安全监控设备、安全带、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防滑链条、三角木等应急设施和各种安全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有效,确保车辆行车安全;车载GPS设备能够正常监控车辆运行轨迹;严格执行安全例行月检制度。
3、严把营运车辆运行过程控制关。严格落实实时动态监控制度,充分利用公司“安全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监测监控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天气状况、道路情况、地质灾害等信息。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严防驾驶人疲劳驾驶,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五)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1、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安全生产发展年”为载体, 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加强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按规定、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账,落实相应安全生产项目资金投入,所提安全生产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列入生产成本,专户专用,使用情况定期公示。严格落实机动车辆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安全风险保障能力,充分依托公司的网络资源优势,通过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方式,全面做好车辆安全保障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凡是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在记录上要留有痕迹,入档备查。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车辆、驾驶人、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生产一线、作业现场、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百日安全”等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和应急自救能 力。利用公司安全监控平台、宣传栏、标语、条幅、广播、电子显示屏、安全交待、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
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修订、编制规范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管理,突出主动预防,落实应急组织、设备、车辆,明确应急程序、责任分工。要于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应急救援培训和预案演练,演练要结合实际,针对性强,以起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发现问题、整改不足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做好消防及内部保卫工作。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认真贯彻临沂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临公发[2011]31号)实施意见,实行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四懂、四会”,在单位内部树立起“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提高职工和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结合行业特点,培养一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要按照《纲要》“十个一”标准逐步实施,在规定时间内达标。要对辖区场所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备消防工作内业资料,各项活动有记录,有台账,做到消防档案规范化。切实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防范工作措施落实,扎实做好防破坏、防冲击、防爆炸、防投毒、防事故等任务,坚决防止发生严重的破坏袭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切实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全面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
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篇2
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二、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下发的《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使用管理办法》。
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
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矿井应当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
六、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的设置和参数。
八、故意破坏、损坏、改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造成安全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工保障措施 篇3
大路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建设矿井全部停建进行安全大整顿的通知》(晋煤办发[2013]1401号)精神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2日的紧急通知,我公司立即停止了井下施工建设,进行安全大整顿工作,为了确保停工期间安全无事故,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如下安全措施:
一、成立停工期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必昌 常务副组长:曹德文
副 组 长:贾勃海 温 焕 党玉明 马建军 韵阳清 杨 河 成 员:各科室部门、项目部、监理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任由安全经理温焕兼任,负责停工整顿期间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对停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保停工期间安全保障资金落实工作。
2、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对组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密切配合,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狠抓基础工作的落实,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
1、在井下做到“一停五不停”即停工不停通风、不停安检、不停瓦检、不停排水、不停供电。
2、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日常巡检每班入井4-6人,如需隐患整改,每班入井人数不超20人。
3、矿井停工整顿期间,保持原通风系统正常通风,不准调整主要通风机工况。凡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密闭,巷口断开风筒,并断开电缆、轨道、管路等导电体。
4、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
5、在停工整顿期间,要切实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三学一提高”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思想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职工面临的困难,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6、加强领导值班,在停工整顿期间,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及时掌握井下各地点和变化情况及矿区范围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长以及上级公司调度室汇报,确保矿井停工期间的安全。
7、跟班矿长、安检员、瓦检员按要求每班下井,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做到手拉手,口对口,接班不来交班不走。对设备认真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跟班安全员及瓦斯检查员两人一起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原检查地点进行正常瓦斯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2次,认真检查井下各地点通风、瓦斯、支护、顶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8、认真观测井下各密闭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及温度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9、井下所有正常通风地点的电话必须完好,保持通畅。机电科要派人经常检查通讯设备、线路的完好情况,保证井下所有正常通风地点的电话必须完好,保持通讯畅通无阻。
10、监控系统值班人员、维护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坚持8小时值班工作制度,严格交接班。保证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在值班期间,认真观察井下各地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负压、温度、风门开启等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11、加强地面重点要害部位的值班值守工作,防止失火、失盗。炸药库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员,库管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保卫科要认真作好矿井停工整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值守人员加强巡查地面要害场所力度。
12、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履职尽责,有事必须请假,不准擅自离矿,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井上下、矿内外信息传递无障碍,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13、充分发挥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作用,全面协调、调度、指挥每日的安全工作。调度指挥中心必须进一步强化调度昼夜24小时值班值守,调度人员实行“全天候”双岗工作制,进行无缝隙对接,连续不间断的对井上下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得指挥协调调度,连续不断准确地传递和报送可靠、完整、详实的安全工作信息数据,切实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
1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维护矿工生命七项规定,切实保护矿工生命,维护矿山安全稳定。
15、停工期间,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认真坚持搞好群众路线,真正起到党员干部带头引领作用,为建设和谐矿山做出贡献。
其他未涉及事宜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对危险性大的整改项目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保障措施 篇4
足球训练保障措施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我校除了2名专业体育教师外还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开发相关培训资源,组织开展足球教师教学竞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着力提升足球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我校每学期至少1名足球专业教师参加区级以上足球教练员培训,并将经验和心得与本校教师交流,形成专业的足球教育体系。
(二)改善场地设施条件。学校加强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
(三)健全学生参与足球机制。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注重选拔各年级梯队,并定期选拔比赛,拓展青少年毕业入学机会,经过选拔推荐可以参加各大校园足球赛事和交流活动。
(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我校继续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增加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经费保障,支持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五)完善检查督导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足球课,实行校领导和体育组长定期不定时听课,每学期对课堂教学,师生互动,师生行为规范,教学成果进行综合考评,与教师绩效挂钩。
二、安全措施
(一)足球训练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训练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全。
2、学校每位教师、职工都有责任、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危及安全的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
3、学生在校内进行训练时,要有教练、体育教师和校医等在场。
4、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比赛或其他足球活动,须乘坐公交车,不得乘坐私家车;须有校级领导带队,安排足球教练、体育教师、校医等随队,以保障安全。
5、外出参加比赛、训练、竞赛等,出发前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购买保险。学生须与领队、教练、体育教师等签定安全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
(二)足球场地、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定期检查足球场地、器材、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4、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材等安全。
管理保障措施 篇5
六、管理保障措施
为保证工程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计划工期内将重点加强环境法治学习建设,建全和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倡导环境保护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实施现代化的环境管理,落实“森林重庆”主题。
(一)完善工程管理
完善环境与工程施工综合决策机制,实行环境保护与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责任相挂钩的决策责任制度,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统一监督管理机制和反馈机制,完善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在落实现有工程施工总体设计规划及相关规范的同时,根据实际要求和环境实践,按规划设计加以深化环境意识学习。加强对工程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缓解城市人口压力,提高全市人口素质和生活品质。落实“经营城市”的理念,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迅速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处理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用循环经济的思想指导北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循环经济型产业;在全社会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物质和能源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逐步实现建设循环型社会的目标。重点加强资源开发、市政服务、工农业生产、商品流转和居家生活领域的废物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工作,特别强调工农业生产中的清洁生产和生态建设,建立首都建设和发展中的生态经济模式。
(二)加强环境监督
结合重庆实际,完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重点制订、修订噪声、危险废物、扬尘等污染防治法规,修订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时制订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收费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环境执法队伍,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建设,提高施工队伍素质和施工队伍水平。
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总量控制与全过程控制的有机结合,按照环境容量开展总量控制工作。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加强限期治理制度的实施。开展对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价和后评估工作,开展政策环境评价、区域环境评价。
(三)提高环境意识
制定和实施长期而全面的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设立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完善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公布环境信息;开办环保热线和网站,完善信访管理和处理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在相关环境管理和决策制度中,逐步引入公众参与程序。结合节约资源和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的实施,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习惯。
(四)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科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继续开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环境科学研究,加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体制、法律、文化、教育、统计、消费习惯等软科学研究。实现环境信息网络化管理。建成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实现环境监控的现代化,逐步扩大到地区生态系统的监控现代化。建立达到现代化水平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和救援队伍。重视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重点发展环保技术服务业。
(五)实施相关环境经济政策
加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有效性分析,适时开发经济激励手段。将各种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略高于处理成本的水平。合理调整供热价格,积极推进按热能消费量征收供暖费的工作。研究、实行峰谷电价和居民(采暖)优惠电价。研究完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回收、企业搬迁、废物综合利用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部分行业和地区研究实行排污交易政策。同时,健全环境保护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吸引社会投入,加强国际合作,保证环境总体投入达到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4%以上。
(六)建立“绿色奥运”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绿色奥运”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根据本规划原则和措施,结合开展“绿色奥运”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需要及结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制定奥运设施室内外空气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环境安全评价、赞助商资质认可、建筑材料评价、建筑设计环境要求等专项技术规范或技术指南。建立由国内外专家、民间环保组织、企业、赞助商和市民组成的环境顾问咨询网络。建立专业审核与评审体系,实现“绿色奥运”实施过程的持续改进。建立奥运期间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所有奥运设施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有计划、分阶段的对奥运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