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idc托管服务 idc机房托管手续【优秀5篇】
idc托管服务 idc机房托管手续 篇1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idc业务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由甲方审核后,对上述有效证件以复印件方式留存。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器、_________的专用机房(_________机房)、标准机架、标准电源、网络端口及ip地址等网络资源,用于甲方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等)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服务品质需满足相应《服务品质保证协议》的标准。
3.依照本协议,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时,若乙方或其代理商需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或是与其他的物品(软件、硬件及其他物品)组合使用甲方的软件、硬件和其他物品(此三项以下统称为物品)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但若遇到紧急情况可在甲方知情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是必须保证甲方委托管理的物品能正常运行,并在事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4.如果乙方由于使用这些物品而造成的侵权行为,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服务器在机房托管期间,如因碰撞、静电、偷盗、供电不稳定等管理不善的原因对甲方造成了损害,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甲方。
6.乙方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失误或错误所出现的故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的专用机房,标准机架,通信端口及ip地址并对其拥有使用权,甲方对其自行购买的设备拥有所有权。
2.甲方在签约后应及时将其托管设备的清单、资料及相应的技术参数,提供给乙方。
3.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甲方需遵守《数据中心客户管理制度》(见附件二)。
5.甲方应以与因特网服务有合理关联的一切合法方式及商业目的使用idc服务,如因违反国家现行规定而导致乙方受损失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服务项目及费用
1.甲方采用如下方式进行主机托管业务。
2.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台数_________;空间(u)_________;端口_________;服务期限(月)_________;总价(大写_________)。
3.端口配置: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_________个共享端口。
4.ip地址: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个固定ip地址,ip地址为:_________(此ip地址也许会有变化,以实际分配的ip为准)。
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采用如下方式作为其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总计_________个月。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文本中的各项条款,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由协议终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对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2.签约双方可在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协商续签主机托管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若需变更其主机托管服务的内容,该行为所涉及的服务内容、费用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协议终止后,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费用仍应按协议规定支付。
八、联系人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接发信函、发票及双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备件,负责书面通知乙方改变已约定的项目等工作;同时甲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条款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协议期间,双方均应遵守协议并不得无故终止,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本协议金额未履行部分的20%。
3.在协议期间,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协议约定费用,乙方有权要求补交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收3‰的违约金。甲方如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本协议约定费用及违约金的,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idc业务服务。甲方在乙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本协议约定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4.由于乙方服务中断或其他对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_________元。
十、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明确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但若在台风、水灾和火灾发生时,一方明显的抢救不力而给对方方造成的损失,不在免责条款内。
十一、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额最多不超过_________元。
2.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
(1)为公众所知的;
(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或
(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
十二、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一共两份,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idc托管服务 idc机房托管手续 篇2
主机托管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邮编:
第一条 标的
1.1甲方将其所有的服务器臵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甲方自己负责其服务器的硬件配臵和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并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以下所称服务器是指甲方在乙方托管的服务器。1.2乙方为甲方提供主机托管服务。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臵和使用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
2.1.2甲方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proxy)。2.1.3对于主机托管,甲方承担服务器的运输等费用。
2.1.4甲方不得利用互联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1.5甲方对使用服务器以及发布信息的内容和版权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1.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2.1.7如甲方是非经营性网站用户,应按《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号:____________)。如甲方是经营性用户,则应做到: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将许可资料原件提交乙方审核;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号:____________);承诺对租用的乙方相关资源只转租给最终用户,不针对其他经营单位进行二次转租,并负责对所发展的最终用户的相关备案资质进行审核。在甲方无法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或资质证明无效时,乙方有权不予接入或终止提供服务;甲方承诺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联系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乙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2.1.8客户如需要开办留言版、bbs、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在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凡开办留言版、bbs、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24小时进行检查监护,如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1.9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网络环境为第三方提供信息源入网服务的,应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负责审核第三方信息源入网资质,并组织第三方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对不具备资质的不得接入。甲方应在第三方信息源接入3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明材料及《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提交乙方审核,如甲方没有按照以上要求及时提交的,乙方有权采取技术手段屏蔽该信息源接入。
2.1.10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11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2.1.1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离职的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13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4对于主机托管,甲方的信息服务器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 不得影响公网的安全,否则乙方有权采取行动,直至停止对该用户的主机托管服务。
2.1.15甲方应按时缴纳主机托管费用,否则按欠费满一个月停机、欠费满三个月拆机处理,并且拆机后将继续追收欠费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1.16甲方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乙方对主机托管的有关规定。2.1.17因甲方管理帐号及其密码泄露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网络带宽为 的端口、的机位空间以及 个ip地址用以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2.2甲方托管主机的机房地址为:。2.2.3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监控,以保证甲方服务器的网络畅通。
2.2.4网络联通性是指乙方idc机房的用户端网络端口与乙方idc机房网络出口直接上连路由设备或交换设备之间的联通性。乙方应保证甲方服务器设备的网络联通性,每月的不联通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但以下情况除外: 2.2.4.1由甲方的物理和电气设备故障所引起的。2.2.4.2由甲方的不正当安装和维护引起的。
2.2.4.3由甲方授权乙方的网络维护和系统操作所引起的。2.2.4.4由黑客或计算机病毒及大量垃圾邮件等引起的。
2.2.4.5由甲方服务器出现异常,通知客户后(包括客户未响应的情况下), 4 乙方工作人员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引起的。
2.2.4.6由政府或安全部门等临时管制所引起的。2.2.4.7由于不可抗拒力所引起的。
2.2.5为甲方提供放臵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等,并且不低于乙方提供的同类机房环境标准。
2.2.6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7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8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臵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9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第2.2.8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10乙方有按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义务。
2.2.11若甲方出现恶意破坏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行为,乙方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2.11.1立即停止提供相应通信服务,并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确认甲方已完成有效整改,否则有权终止本协议。
2.2.11.2对于甲方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国家信息安全机构、当地司法机构等相关部门并依法处理,同时终止本协议。
2.2.11.3对于对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的,乙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2.11.4如有其他影响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3.1本合同所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3.2本合同涉及的租费共计 元,明细如下: 端口租用费: ;合计:
元;
机位租用费: ;合计:
元;
3.3费用交纳期限:
3.4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收取甲方支付的主机托管业务租费并向甲方出具发票。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5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应付金额的0.3%另付滞纳金。
第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4.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4.1.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1.2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4.1.3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4.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关闭服务器。
4.3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4.4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其服务器及附属设备搬离机房,否则乙方有权进行处臵并且对该服务器及附属设施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4.5在履行本合同时,一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对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6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4.7甲方在协议签订后通信业务需求发生变化(增加、减少或变更)时,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单位公章的通信业务需求单,经乙 6 方书面确认受理后,该需求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4.8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甲方若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网络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合同,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4.9 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均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新信息。如甲方所提供的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信息更新不及时,乙方有权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6.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6.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等。
第七条 保密
7.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
8.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8.4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托管起始日从服务器开通之日起计算,托管期限为。
9.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本用户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用户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用户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用户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 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用户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以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为贯彻工信部64号文的规定,净化互联网网络环境,遏制淫秽色情信息蔓延传播,本用户承诺不通过vpn或物理链路转接的方式实现带宽转接到其他运营商,如发现,本用户将按相关要求立即中止有关业务,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本用户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用户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六、本用户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七、本用户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八、本用户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九、本用户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十、如本用户为非经营性的信息源用户,应保证已按《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如本用户为经营性的信息源用户应保证已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备案手续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进行备案信息真实性的现场核验,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与山东联通联系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联系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山东联通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十一、经营性的信息源用户承诺对租用的中国联通相关资源只转租给最终用户,不针对其他经营单位进行二次转租,并负责对所发展的最终用户的相关备案资质进行审核。
十二、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用户直接赔偿。山东联通有权停止服务。
十三、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郑重承诺
用户使用i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盖 章: 日 期:
idc托管服务 idc机房托管手续 篇3
idc服务合同
甲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自用型设备托管在乙方机房,并接入互联网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2.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idc服务费用总金额包括:
2.1.1一次性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
方费用后于[ ]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甲方。如甲方欠费,在欠费期间不得申请idc服务业务的新装、续用、变更等。
2.6甲方如对当月应支付费用有异议且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将在次月调整。
2.7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称各项费用及资费标准均为含税价。
何责任。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3.6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履行相关网络安全义务,承担网络安全责任。
(1)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内容。
(2)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的信息内容。(3)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
(4)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4.6.2甲方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1)对电信网络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2)利用电信网络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3)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4)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4.6.3若甲方存在上述4.6.1、4.6.2条约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按相关规定暂停或停止提供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4.6.4如因甲方通过托管设备传输信息的行为或内容不合法或侵权而导致乙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
4.6.5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idc服务应用范围(见附件[ ])内使用该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经营甲方不具备资质的其他电信业务,不得利用互联网接入业务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互联网带宽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私拉光纤进行转接、建立vpn隧道等手段)为任何
费用。
4.9甲方人员进入乙方机房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现场系统维护等工作必须遵守乙方机房规章制度及具体要求,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管理,严禁挪用他人以及乙方设备,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进入或要求甲方人员立即离开乙方机房,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10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4.10.1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经营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或本合同中未约定同意开展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托管、虚拟主机、代理服务器(proxy)、服务器租赁、电子邮件转发,以及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内容分发网络(cdn)项下等业务。
4.10.2未取得本地区
4.12甲方设备中的信息内容及相关记录的备份应当至少保存六十日以上,并在国家有关机关或乙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查询时予以提供。
4.13如国家有关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自行或要求乙方对甲方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等举措的,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予以配合。
4.14因甲方设备自身出现问题或甲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房或其他用户设备损坏、连接中断或数据损毁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设备失火导致机房或其他用户设备损坏,因甲方设备自身故障造成机架跳闸或者机列跳闸导致机房或其他用户通信中断等),甲方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赔偿乙方及乙方其他受损用户的相关损失。
4.15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执行本合同的甲方联系人,以及管理甲方网络、设备、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在托管设备上架之后提供托管设备的型号、ip地址和位置所在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蓄意破坏行为或者不正当操作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16甲方不得使用集成两台以上主机的服务器,否则需按照实际主机数量计费。
4.17甲方服务器上架正常运行后,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器ip或搬动服务器位置,否则,因此类行为导致服务器断网等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18甲方停止使用本合同项下idc服务业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费用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设备下架并搬离机房。在时限内未搬出的,乙方有权依法对留置物进行处置(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折卖等),所得费用优先支付处置费用及保管费等,甲方应自行承担甲方设备损坏的一切风险和损失。该等留置以及对留置物的处置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5.3乙方有权对甲方信息服务器中对外公布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并要求甲方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项目范围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如甲方不予改正,则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
5.4经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乙方可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专业公司等)向甲方提供甲方主机托管期间需要的终端设备安装、维护及使用指导。
5.5如甲方被通信管理部门处以暂时关闭网站或关闭网站处罚的,乙方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idc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6因甲方设备原因或甲方人员不遵守乙方机房管理规定,对乙方机房的正常运营及其他用户造成损害,乙方享有对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利,由此引起他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5.7乙方有权因技术需要更换乙方指配给甲方的ip地址,但应于更换前七日通知甲方。
5.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甲方要提取其托管在乙方的设备时,应当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申请书,并派遣持有加盖甲方公章之介绍信的专人赴乙方提取。乙方发现来人所持材料不齐备的,有权拒绝甲方提取设备的申请。
5.9乙方因技术进步或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原因可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内容、业务功能、操作方法、业务号码等做出调整,但调整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5.10乙方因基础设施扩容或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方面因素而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的,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1.3 乙方自业务开通之日起开始计收月服务费。6.2 业务变更
6.2.1甲方有业务变更需求的,应向乙方提交加盖其公章或授权部门章(部门章名为:[ ],部门章印鉴样本见附件)的《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六),并在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业务。
6.2.2乙方按照与甲方协商的变更时间为甲方变更业务,并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
6.2.3甲方有新的idc服务需求时,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新的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的《idc服务内容需求单》。
6.2.4其它规则同业务开通。6.3 业务退订
6.3.1甲方退订业务时,应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提交《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停收idc服务费用的时间(“退订时间”)以甲方向乙方提交的《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该时限最短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后的三十日)。如果甲方提交的《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中载明的时间少于三十日,则退订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的
费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8.2甲方逾期付费的,除向乙方补缴欠费外,每逾期[1]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idc服务;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对甲方设备(含软件、硬件、数据、信息)等动产享有留置权,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如甲方累计超过[120]日以上仍未支付相关欠费及违约金的,则乙方有权依法对留置物进行处置(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折卖等),所得费用优先支付本合同所有费用、处置费用及保管费等,不足部分,甲方仍需承担给付责任。
8.3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5)[ ]。
12.9.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2.9.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三《互联网数据中心用户入网责任书》 附件四《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附件五《idc托管设备清单》
附件六《idc服务变更/终止申请表》
附件六《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网站信息备案表、委托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idc托管服务 idc机房托管手续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保定市鼎点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或保定鼎点)向甲方提供idc主机托管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在 保定市高开区 签署本合同。甲 方: 乙 方:保定市鼎点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明)、甲方经办人身份证,如甲方所运营的互联网络业务需要相关许可,还须向乙方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甲方保证提供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许可或批准,出现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并独自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对上述有效证件以复印件方式留存。
托管设备的用途及其用户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号(个人用户填写身份证号):
(以上项目必须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根据工信部文件要求,所有互联网网站必须取得备案资质,甲方应保证所有托管设备上的域名已备案。未备案域名网站不得接入互联网。一经发现立即关闭该域名网站,直到备案成功后方可打开。
3.甲方租用乙方的标准机位/架、通信端口及ip地址并对其拥有使用权,甲方对其自行购买的设备拥有所有权。
4.甲方在签约后应及时将其托管设备的清单、资料及相应的技术参数,提供给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机房管理人员的工作。
5.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需要在服务到期前3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到期未付款,乙方将暂时停止对甲方提供idc服务。6.甲方承诺不从事以下任何一个或者多个行为:
1).利用服务器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的信息;
2).封建迷信和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
4).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5).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
一旦乙方在接到政府部门通知、例行检查或者有用户投诉发现此类问题,乙方有权先行关闭服务器,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7.甲方应以与因特网服务有合理关联的一切合法方式及商业目的使用idc服务,如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乙方受损失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因为处理此问题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和任何因为此事引起的其他费用等间接损失。
8.依据本合同,若甲方自行提供硬件、软件和其他物品(此三项以下统称物品),则甲方在此不可撤消地保证:
1)甲方拥有此物品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确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发布和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侵犯第三方的权益。2)乙方使用甲方的物品提供服务时,乙方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3)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对这些物品的透露或使用不会违反任何保密或责任。1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朝阳财智中心329 如果因透露或使用这些物品造成侵权,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因为处理此问题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和任何因为此事引起的其他费用等间接损失。
9.甲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等相关法律。还应遵守电信《数据中心客户管理制度 》、《数据中心客户入网责任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等)提供托管服务,相关托管机房信息如下:
机房名称:机房地址:。2.乙方负责专用机房7×24小时的专业维护(24小时联系电话:),保证自身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行,同时对于甲方设备运转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技术人员排除故障。
3.若因乙方机房的设备故障而导致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的,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4.乙方因基础设施扩容或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方面因素而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电话或e-mail等形式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更改联系方式后没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无法通知到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
5.因甲方托管的设备原因或甲方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对乙方机房的正常运营及其他用户造成损害,乙方享有对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6.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双方有书面协议作出其他规定的,依据其规定处理。7.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免费无限次服务器重启,免费安装甲方指定和提供的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免费提供无限次系统重装服务。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网络中断的三倍时间补偿给甲方,网络中断时间核算为出现故障开始,到完全恢复为止。9.因国家政策调整、运营商策略调整或资源变更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持续为甲方提供本合同中机房网络资源,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免费为甲方更换同品质机房网络资源,因更换调整导致的服务中断,乙方按中断时间的三倍予以补偿(以“天”为单位计算)。
10.由于电信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的故障,将由乙方负责与运营商交涉,并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因为非不可抗力原因而中断为甲方提供服务,应于4小时前通知甲方。如持续72小时以上,甲方有权解约,乙方应退还余期的相应费用。
三、服务项目及费用 1.机位方式
(注:非机架式服务器外形尺寸一般不超过高500mm,宽200mm,厚550mm折合标准空间为3个u,对于非标准尺寸的主机托管,双方进行协商定价。)2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朝阳财智中心329 2.设备配置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现金 □支票 □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采用如下方式作为其费用的结算方式:
□ 一次性结算方式付费: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以上所有付费方式,甲方均需要在其设备进入乙方所提供机房后3日内付清所有费用。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期):
1.自 年月 日始,至年 月日止,总计 个月。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7日未提出异议,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由合同终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对方的相关经济损失。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若需变更其主机托管服务的内容,该行为所涉及的服务内容、费用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合同终止后,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费用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
4.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日次日起7日内将产权属于甲方的设备取回,甲方逾期未取回的设备乙方予以保管并向甲方收取保管费用(保管费用按本合同总金额3‰每天收取)。自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后甲方仍未取回,乙方有权对该设备进行处理。
七、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明确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转载于:主机托管合同)的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有关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之后,(1)只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3)如果被披露方要求,披露方应立即将任何被要求退还的保密资料退还给被披露方。3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朝阳财智中心329 2.本合同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被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1)为公众所知的;(2)披露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3)披露方在本合同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合同期间,双方均应遵守合同并不得无故终止,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本合同金额未履行部分的20%。
3在合同期间,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约定费用,乙方有权要求补交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收3‰的违约金。甲方如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未交纳本合同约定费用和违约金,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书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 1、附件 2、)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三、联系人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接发信函、发票及双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备件,负责书面通知对方改变已约定的项目等工作;同时甲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双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对方。
甲方联系人(业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甲方联系人(财务): 电话: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朝阳财智中心329 乙方联系人(财务): 电话: 4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朝阳财智中心329 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内容,签章后表明将完全履行本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保定市鼎点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附件二
《idc主机托管合同》中的甲方身份证明
企业用户:
1.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公司公章,非经营性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请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面),加本人亲笔签名。个人用户:
请提供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面),加本人亲笔签名。
乙方提醒甲方:为确保甲方的身份证明不被误用,请甲方在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注明“用途:仅作为保定市鼎点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签署《idc主机托管合同》的参考”。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朝阳财智中心329 主机托管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邮编:
第一条 标的
1.1甲方将其所有的服务器臵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甲方自己负责其服务器的硬件配臵和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并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以下所称服务器是指甲方在乙方托管的服务器。1.2乙方为甲方提供主机托管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臵和使用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
2.1.2甲方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proxy)。2.1.3对于主机托管,甲方承担服务器的运输等费用。
2.1.5甲方对使用服务器以及发布信息的内容和版权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1.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2.1.7如甲方是非经营性网站用户,应按《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号:____________)。如甲方是经营性用户,则应做到: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将许可资料原件提交乙方审核;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号:____________);承诺对租用的乙方相关资源只转租给最终用户,不针对其他经营单位进行二次转租,并负责对所发展的最终用户的相关备案资质进行审核。在甲方无法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或资质证明无效时,乙方有权不予接入或终止提供服务;甲方承诺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联系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乙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2.1.8客户如需要开办留言版、bbs、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在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凡开办留言版、bbs、聊天室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24小时进行检查监护,如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1.9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网络环境为第三方提供信息源入网服务的,应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关要求,负责审核第三方信息源入网资质,并组织第三方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对不具备资质的不得接入。甲方应在第三方信息源接入3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明材料及《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提交乙方审核,如甲方没有按照以上要求及时提交的,乙方有权采取技术手段屏蔽该信息源接入。
2.1.10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2.1.11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2.1.1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离职的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13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1.14对于主机托管,甲方的信息服务器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 不得影响公网的安全,否则乙方有权采取行动,直至停止对该用户的主机托管服务。
2.1.15甲方应按时缴纳主机托管费用,否则按欠费满一个月停机、欠费满三个月拆机处理,并且拆机后将继续追收欠费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1.16甲方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乙方对主机托管的有关规定。2.1.17因甲方管理帐号及其密码泄露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网络带宽为 的端口、的机位空间以及 个ip地址用以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2.2.2甲方托管主机的机房地址为:。
2.2.3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监控,以保证甲方服务器的网络畅通。
2.2.4网络联通性是指乙方idc机房的用户端网络端口与乙方idc机房网络出口直接上连路由设备或交换设备之间的联通性。乙方应保证甲方服务器设备的网络联通性,每月的不联通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但以下情况除外: 2.2.4.1由甲方的物理和电气设备故障所引起的。2.2.4.2由甲方的不正当安装和维护引起的。
2.2.4.3由甲方授权乙方的网络维护和系统操作所引起的。2.2.4.4由黑客或计算机病毒及大量垃圾邮件等引起的。
2.2.4.5由甲方服务器出现异常,通知客户后(包括客户未响应的情况下), 乙方工作人员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引起的。
2.2.4.6由政府或安全部门等临时管制所引起的。2.2.4.7由于不可抗拒力所引起的。
2.2.5为甲方提供放臵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等,并且不低于乙方提供的同类机房环境标准。
2.2.6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7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8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臵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9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第2.2.8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10乙方有按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义务。
2.2.11若甲方出现恶意破坏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行为,乙方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2.11.1立即停止提供相应通信服务,并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确认甲方已完成有效整改,否则有权终止本协议。
2.2.11.2对于甲方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国家信息安全机构、当地司法机构等相关部门并依法处理,同时终止本协议。
2.2.11.3对于对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的,乙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2.11.4如有其他影响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3.1本合同所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3.2本合同涉及的租费共计元,明细如下:
端口租用费: ;合计:元;篇三:主机托管合同协议书格式
主机托管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在___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项目与定义
1.1主机托管指甲方将主机放置于乙方机房交由乙方托管,乙方为甲方提供机架空间和相应的机房环境,并将该主机接入到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为甲方或甲方所属用户提供internet 信息服务。
1.2“u”是指主机托管在标准机柜中的高度,1u=4.45cm。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申请本业务时,应提供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或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若甲方经营广告,需向乙方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2.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费用,同时有权得到乙方指配的机架空间和相应的网络接口;2.3甲方的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和乙方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甲方应加强对其托管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被攻击、侵入,如由于遭受攻击、侵入影响乙方网络稳定,乙方有权停止甲方该部分服务的运行;2.4对交由乙方托管的设备,甲方自己负责软硬件配置的安装、升级、维护管理、系统的安全设置、故障排除及数据维护工作。
2.5甲方享有遵守本合同条款下的业务自主经营权,信息资源所有权。收到乙方提供的ip地址、登录帐号和密码等信息后,甲方可随时独立操作控制自己的服务器、修改初始口令、上传软件或数据,并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存放在自己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6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该经营活动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版权纠纷和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2.6.1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如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由此造成的任何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idc托管服务 idc机房托管手续 篇5
idc业务协议(托管)
甲 方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 方 :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春路4999号莘庄商务楼1420-1422室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54958220 传真号码:021-54958221-13
开户银行:建行浦电路支行 银行帐号:3100 1527 4000 5000 589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双方合作开展的idc业务,达成如下协议并遵守: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托管 台 u服务器在乙方的上海 机房。服务器产权归甲方所有。
1.1.2 甲方有权使用托管的服务器从事以www、email、database,ftp服务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
1.1.3 甲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阅读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还应遵守上海电信《数据中心客户管理制度 》、《数据中心客户入网责任书》。
1.1.4 甲方承诺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并负责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1.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并在人员发生变化时通知乙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人员(含离开甲方的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1.1.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1.1.7 甲方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安全防护,数据备份,系统升级。
1.1.8 甲方对托管服务器的硬件质量负责。
1.1.9 甲方同意不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尤其是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1.1.10 甲方同意做好服务器的维护日志并保留两个月。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为甲方提供一台机器一个10m独立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对服务器进行监控并保证网络线路正常运行(服务器硬件故障除外)。
1.2.2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笔款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服务器上架。
1.2.3 乙方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1-1-
9、1-1-10等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1.2.4 乙方保留根据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授权查看甲方服务器的权利。
1.2.5 乙方承诺对甲方服务器里面的内容保密,不透露给第三方或者以此牟取利益。
1.2.6 乙方保留因甲方未按时续费而暂停服务的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在暂停服务7日后,甲方未作任何反映,则乙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1.2.7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但以当月的月费为赔偿的最高限。
1.2.8 由于电信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的故障,将由乙方负责与运营商交涉,并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因为非不可抗力原因而中断为甲方提供服务,应于12小时前通知甲方。如持续72小时以上时,甲方有权解约,乙方应退还余期的相应费用。
1.2.9 乙方为甲方服务器提供的带宽最少5m bps/秒,最多不超过10m bps/秒。(以乙方提供的流量报表为准)
1.2.10 乙方在确认甲方到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安排机器上架。服务内容、费用与支付方法
2.1 本合同价款一共 元rmb。(大写: 元整)
2.2 甲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支付rmb 元。
2.3 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另付滞纳金。
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3.1 因履行本合同或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3.2 双方明确乙方因以下所列情形而未能履行合同,乙方不承担责任。
3.2.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
3.2.2 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损失。
3.3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1.1.9条约定,即构成实质性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一切服务并单方面解除原合同,并有权根据本协议3.4条约定向甲方追偿损失。
3.4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则甲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3.4.1 自行承担因该违约行为引致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3.4.2 承担因该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3.4.3 承担因该行为给乙方的其他客户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若乙方已先行承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4.1 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开始时间自服务器开通之日起计算。
4.2 合同的订立、实施、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4.3 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签约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2008
签约时间: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