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优秀3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招投标管理【优秀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含议标)。
3、职责
3.1市场部是公司开拓市场、承揽工程业务的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2市场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调研、分析、预测建筑市场发展动态,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监督、协调各分公司的经营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其他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合作共赢、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实施。
4.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4.2.1项目承接前期,由市场部xx(人)必须对项目进行筛选,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严格控制业务承接质量。
4.2.2投标的关键是标价和技术方案。市场部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标价合理、方案优化、工期合理、送达及时。
4.2.3整个投标过程按市场部的投标工作流程要求进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总师办的“投标指导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2.4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市场部、总师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对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研究分析,以便合理确定编制方案。
5、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标前预备会(分工、布置方案)→主编人员编写→审核人员审核→确定报价→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必须送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投标函、商务标报价由市场部负责人或副经理审定,技术标部分由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5.2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1)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企业施工管理水平、设备能力及施工现场和市场信息来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商务标);
c.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d.资信标
(3)投标报价(商务标)编制要求: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投标策略等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投标报价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编制说明:简述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及尚未明确的问题在编制报价中是如何考虑和处理的。
b.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编制要求:
a.编制时宜尽量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为措施项目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报价依据。
b.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以及采购、运输、使用等计划。
c.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切实可行,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复杂环节、严冬、雨季施工、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等应重点提出并做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d.编制时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尽量附下列图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e.招标文件上要求的其他内容。
5.3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与其他部门的接口关系)签字盖章,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
进行、参加投标的工作要求
参加人员的要求参加投标现场的问题处理
6、投标后工作
6.1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工程均应记录各家投标单位的开标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将标录归入相应工程的投标文件档案。
6.2有希望中标的工程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程部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
对中标的工程,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与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
7、市场部工作纪律
7.1工程投标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合理、科学分工、密切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不承担义务或草率履行职责。
7.2不得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7.3禁止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7.4严禁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
7.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8、奖罚条例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应予通报批评、降级、罚款、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经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2超越业务经营权限行使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降级或除名。
8.3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出借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4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5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而造成废标的工程,对相应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应予通报批评、罚款、除名。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本市范围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和方针、政策。
第二条、代理机构需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后,方可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所有招标代理活动均需进入市招标投标中心交易,接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四条、代理机构拟定的所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均需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出售。
第五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收取服务费。
第六条、在办理完委托的招标事宜后,代理机构、委托人、招投标中心应当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情况如实填写《如皋市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档案》。
第七条、代理机构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应严格遵守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代理机构凡违反上述条款,将取消其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资格。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