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通用8篇】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环评!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环评【通用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环评批复 篇1
丙安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环境保护局
2X年10月24日
环评批复 篇2
巢湖复线船闸工程环评获批复
9月15日,合裕航道巢湖复线船闸工程工可各支撑性文件中最后一个报批的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即环评)获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为该工程工可审查会的召开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该工程于20xx年12月31日由省发改委批准立项,选址于现有巢湖船闸右侧,设计新老船闸中心距约80米。复线船闸按Ⅲ级通航标准设计并兼顾Ⅱ级水深要求,设计通过1000吨级船舶,年通过能力3425万吨,建成运营后,将大大缩短船舶等待过闸时间,为合裕线航道的进一步畅通和通航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打造综合运输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环评是什么 篇3
一、什么是环评?
通俗地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核心是事前预防,但是很多企业搞错了一点——即便环评提出的对策和措施审核通过,也不意味着企业在后续的环境检查中就有了“免死金牌”,换言之环评对可以开发的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了超前预防对策和措施,但书面的可行性批准与实际的检查流程仍然是独立的。
比如企业通过环评的报告提出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辅助企业减少排污,但如果企业实际生产不开启治理设施,这与不做环评没有什么区别,所以环保部门仍然会针对这样的情况进行处罚。
就算环评通过了,设施也启动了,环保监察人员也会进行每月一次、两次、四次的例行检查,如果实际排污数据不合格的话还要依法处罚,所以企业要做的不是通过环评就万事大吉,而是怎么把环评的许诺兑现给环境。
二、环评到底怎么“评”?
巨细无遗的资料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粗略的来讲中国环保部门环评制度大概是这样的:
环评机构先要提出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然后对各种替代方案进行比较,再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环保部门),最后得出及时、清晰的结论。
当然,这是一个理想模型,事实上各个环节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很大,这也是目前环评不断精简改革的原因。2017年1月1日起,环保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只需要在网上备案即可,不再需要填写复杂的表格,后续流程里类似的精简还需要更多。
三、环评与排污是两回事儿
除了对环评的基本概念基本过程不了解,还有一部分人把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之间相互混淆。我国污染源环境管理有两项重要制度,一个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另一个就是排污许可制度(核心是排污许可证),两者虽然有紧密关联但审核流程与作用上是独立的,一言概之,环评重在事前预防,排污许可重在事中事后监管,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又各自独立。
很多企业在环评过程中提出的污染源管理要求完全得不到落实,把环评和排污两个制度画成了两张皮,排污许可证未将环评提出的污染源排污特征、排放量、环境管理与监测等信息相应载入,未能充分发挥精细化管控排污行为的作用。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评
环评其实不仅是企业主的事,也是“环评师”的职责。理想上、制度上的环评流程与企业关系是这样的:现场踏勘,工艺了解,现状监测,综合分析,影响预测,然后结论建议,思路清晰,专业性特强,企业配合他们也尊重他们。
然而现实却大相径庭——中国最早的环评是由环保行政机构的上属审批机构来进行的,在内,机构编制、人员、项目还有效益都要看“领导脸色”;在外,常常被企业防备、抵触着。虽然这些年环评机构的独立性越来越高,但仍然也有着参与制度的“苦衷”,有时候书本上的参数也要迎合某些人心里的“参数”。
这几年关于环保的社会事件问题频发,最严环保法出台,环评排污两项严格挂钩的步子也迈的很大,企业要认清环评的`实际生产监督价值还有局限性。更重要的是,企业在自我升级的道路上,从技术、工艺、品牌、模式等方面寻求跨界、突破,让产品及生产过程对环境更友好,真正提升产品的核心价值和企业的无形价值。
环评机构和审批它们的环保部门与立法部门也要适应新形式,把环评报告的内容与实际生产排污过程的责任关联重新梳理,别再让某些人把环评当做“尚方宝剑”,也别再让某些污染型企业误把通过环评当成放心排污的“通行证”。
环评批复 篇4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英买力处理厂-英轮2#阀室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塔油函字〔〕108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英买力处理厂-英轮2#阀室管道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境内,新建输气管道长度52.771千米,设计输量为6.12×108立方米/年,起点为新和县英买力处理厂北侧南疆利民工程英买力输气站,与英轮管道基本并行敷设,管道出站沿G314国道向东敷设至尤鲁都斯巴格镇西侧1千米左右,然后折向东北方向穿过G 314国道、南疆铁路,终点为新和末站(英轮阀室)。工程穿越南疆铁路1处、G314国道1处。本工程包含英买力输气站1座,新和末站1座,线路截断阀室1个。
工程新增永久性占地0.7644万平方米,临时性占地66.0168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128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8.84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根据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英买力处理厂-英轮2#阀室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92号)、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阿地环函字〔〕354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方案,合理规划永久性占地,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加强农田区和重点公益林区重要生境的保护及典型施工点生态环境监控,重点控制农田区和重点公益林区施工作业带宽度,并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施工造成的土壤肥力损失。优化线路设计,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收获季节,减少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站场采用温控电散热器采暖,设置放空系统;采用全密闭输气流程,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物料洒落和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气吹法扫线试压,不排放清管试压排水;输气管线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方式;管道阀室、首末站无人值守,无生活污水排放。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填挖方平衡,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渣属危险废物,交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其收集、储存、运输、处置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范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定期清管,减轻管道内腐蚀;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有效性,防止管道泄漏;管道河流穿越点及集输管线敷设线路上须设置清晰、永久性的标识、标牌。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本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新和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新和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年9月27日
环评批复 篇5
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0月24日
环评批复 篇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 话:
通讯地址:(06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环评批复 篇7
硫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广陆函字〔〕018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位于伊吾工业加工区,占地约142485.4平方米,主要建设两套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一期工程1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和二期工程3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硫化氢合成装置。(2)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循环冷却水、供配电、供热、氧气、氮气、冷量等设施,主要依托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公用设施。(3)辅助工程,包括调度中心、仓库及罐区等设施。(4)环保工程,包括污水治理、废气治理、事故池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68万元,占总投资的5.6%。
根据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310号)、哈密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哈地环监审发〔〕15号)及伊吾县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伊环函字〔〕9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序冷凝尾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酸系统回收利用;甲硫醚氧化制DMSO工序尾气及DMSO除盐脱水工序汽提尾气经碱液吸收处理,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冷凝回收装置及真空泵不凝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置。
装置区设防爆排风扇,加强通风;生产装置车间排风口、储罐呼吸阀后设置活性炭吸附罐;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和其它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段醇水分离废水精馏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亚砜脱水塔废水回用配碱循环利用;经隔油处理的含油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换热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循环冷却排水、低温水排水,收集后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系统综合利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xx)表1限值中的A等级后,出水通过园区拟建污水管网排入淖毛湖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实施分区分级防渗,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区防渗工程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xx)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活性炭吸附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贮存于厂内危废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xx-20xx)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装置区严格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器及自动报警装置;甲醇储罐分组设置围堰、水喷淋装置、高位液位报警及自动连锁措施,其余原料及产品均设置独立围堰,车间及主要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堤;厂区内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20xx立方米)。
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年10月21日
环评批复 篇8
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白马溪谷石斛观光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点位于赤水市复兴镇凯旋村,规划建设占地10亩,各类建筑设施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接待中心、住宿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本土文化展示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修建景点景观停车场面积20xx平方米、公厕6处、占地面积204平方米、修建河滨酒店、占地面积2870平方米、客房总数为25间标准间、水上娱乐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安全消防设施等。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㈠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5、项目建设期间应严格执行土石方开挖、弃土堆放等水土保持保护要求,确保达到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㈡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本项目无燃煤、燃油锅炉,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废气以和餐饮油烟废气及垃圾堆放臭气。停车场均位于地面,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餐饮油烟废气应设置专门的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经专门的排烟通道进行排放;应设置专门的规范化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运,确保垃圾恶臭不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加强废水的防治。本项目主要涉及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来源于交通噪声、游客活动社会噪声、轴流风机噪声、建筑设施制冷制热噪声等,应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和管理,对噪声进行衰减,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应设置专门的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5、本项目涉及设备保养产生的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构成影响,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污水处理厂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向我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项目建成试运行前,业主应将试运行报告交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
八、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保护局
2X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