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应急处置预案(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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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以下是编辑给大家整编的10篇反恐应急处置预案,欢迎借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反恐应急预案 篇1

【关键词】武警部队;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作为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计划,对于指导部队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是武警部队面临的一项急迫的任务。

一、武警部队应急预案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005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武警部队担负着执勤、处突、反恐、抢险救灾等任务。加强应急预案的体系建设与管理,对武警部队快速、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具有重要作用。从任务要求看,当前武警部队任务范围从传统意义上的执勤、处突,已扩展到执勤、处突、抢险救灾、反恐、国际维和和国际救援等多样化任务,每个任务的内涵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以执勤为例,任务范围已超越了传统勤务的范围,临时性勤务、海关监管勤务的用兵数量在不断增多,两看勤务在执勤环境、看押人犯数量和内部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要完善相应的预案。从部队组成上看,武警部队警种多,都有各自独立的任务范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的任务已经很难靠某一部门来独立完成。以新疆“7.5”事件为例,新疆总队就动用了新疆森林总队的几百名兵力,为事件的快速平息创造了条件。因此,提高诸警种联合处置能力,加强由多警种参加的预案的应急建设成为当前武警部队需要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当前武警部队应急预案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武警部队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武警部队的任务实际,不断建设和完善应急预案。武警部队处突应急预案的建设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1)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要素不充分。应急预案由基本预案和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以及支持附件组成。虽然武警部队对预案制定比较重视,但是各级各类预案还不够完善。目前,武警部队现有应急预案中,不少存在要素不全的现象,主要针对具体任务制定预案,基本上没有制定综合预案;针对担负的任务中常见的情况,预案制定比较齐全,但是对于未发生的情况研究的比较少,没有覆盖所有可能担负的任务。例如武警部队虽然也有担负处置核生化突发事件任务,但是相对应的处置预案却基本没有。而且对于目前可能担负但目前没有明确任务没有制定相应的预案,例如抗雨雪冰冻、地震等大规模自然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制定不够完善,容易导致发生灾害,仓促上阵,不能高效处置。有的指挥编组不够明确,有的缺少情况设想或是有情况设想却没有处置方法,还有的涉及多个单位预案中缺少协同方法等等要素不完备,方案不完整,完成任务时,就会出现纰漏。(2)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有些预案主要是参考其他同类预案,“闭门造车”编出来的。(3)应急预案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出现“盲点”、“重叠”、“矛盾”等现象。现有的应急预案有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协调性差,甚至内容前后矛盾,实用性不强;有的预案仅仅凭一、二个部门制定,没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经过相应论语,导致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制定后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意见不统一,产生矛盾的现象。(4)处置程序不清。有的预案通篇都是原则性用语,上下一般“粗”,没有可操作的实际内容;有的执行主体不明,职责分工不明确,预案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不能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情况自身关联有针对性的处置内容和方法,不能帮助决策者进行信息筛选和事例;有的预案情况设想不够全面,过于简单,处置情况程序不明确,文字冗长,拖沓繁琐,不切实际,操作性不强;甚至有的预案名称前后不一致,提法相互矛盾,附件过多过长,序号排列混乱。(5)应急预案演练不经常。有时过于强调预案的保密性,培训演练不够经常。有的预案制定后除了少数人知道外,其他人员基本不清楚,甚至有的涉及到参与处置成员自己都不清楚程序;有的只是简单开个会,把任务简单传达一下,对预案中规定的处置原则、要求、程序及技能等不进行培训,更没有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行演练,使预案成为“摆设”和应付上级机关检查的“挡箭牌”;有的演练时,重点检查需要携带的物品,而对预案核心内容训练效果却不关注。(6)应急预案的管理还不规范。预案制定、修订程序不规范;内容不规范;评审、检验不规范;培训、演练不规范;、备案不规范。有的应急预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阁。即使任务情况发生了变化,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完善。有的对于不常用的预案,基本没有修改,而是到了需要使用的时候再修改、完善,甚至在检查中发现预案中的人员还是去年的转业干部或是退伍兵;有的在预案实施后发现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也不进行及时修订,完善,致使预案再次启动时出现问题。

三、优化武警部队处突预案的主要途径

围绕武警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的需求,编制部队实际和战备要求的应急预案,形成涵盖各层次、各级别、各要素的应急预案体系,是武警部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需要,也是提高武警部队履行职能使命能力的需要。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实用效益。编制应急预案的根本目的是要有效的指导部队行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武警部队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依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从主到附、由粗到细”的要求,依据可能担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现有编制体制,编制多个应急预案,形成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1)以任务为牵引,做全应急预案。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四种类型,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规定》中出将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种类型: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处置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四类。各类预案体系根据任务地点、任务类型再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区分成同一预案体系内的多个针对性专项行动方案,如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可分为应对泥石流、洪涝灾害、火灾等几个预案。(2)以体制为依托,练好应急预案。依据武警部队现行的编制体制,武警部队的应急预案可以从纵向和横向进行分类,纵向上可分为武警部队应急预案,各总队(机动师)应急预案,支队应急预案和大队、中队应急预案;横向上可分为内卫部队应急预案和各警种部队的应急预案。在纵向上要突出武警部队应急预案的导向性,总队应急预案的指导性,支队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中队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要求,由上至下逐级细化任务区分、兵力编成;横向上要突出内卫总队的执行城市安全保卫任务的特性,机动师的处突任务的全面性和警种部队遂行抢险救灾任务的特性,在强调全面性的同时,突出各自的任务特点。

参 考 文 献

[1]刘铁民.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M].中国应急管理,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19(28)

[2]闪淳昌.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5,1(2):8~11

[3]吴宗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分级、分类体系及其基本内容[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21):15~18

[4]刘铁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平战结合[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5,1(5):3~8

反恐应急预案 篇2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 法律体系 对策

【基金项目】 本文系天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危机处理运行机制研究》(编号TJGL10-960)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我国社会管理体系中建立前馈控制系统的研究》(编号BSH031)成果之一。

建立和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是这一机制的重要方面之一。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是通过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复议、仲裁、审判等方式方法进行公共危机管理的方法。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包括制定法律和建立各种法规、执行相应的司法工作两个方面。法律法规是现代文明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合理处置公共危机、保护人权和物权的可靠手段,也是公共危机管理理论的具体化或操作化。为了适应新型危机的诸多挑战,需要修改和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确保公共危机管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和统一化。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立法的基本情况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迄今,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领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形成了覆盖各个法律层级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分布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各个层级法律文件中。据统计,目前我已经制定公共危机应对类的法律有36部,行政法规37部,部门规章55部,有关文件近120件。现有法律体系表现为基本立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的立法特征,作为基本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下称“应对法”)对各类公共危机事件管理中的共同问题及其处理的过程做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为突发事件处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在基本法之外存在大量分散、应对特定种类突发事件的单项立法。较好地实现了应急管理法治统一与具体领域特别应对相结合。大量单项立法形式上已经覆盖了一般性突发事件领域中的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应对,其优点是针对性强,或者结合某类突发事件的特点,或者结合某个阶段应对工作的特点,规定更具针对性的应对措施[1]。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规按其引发诱因分为社会安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生产事故四类。

(一)社会安全类

1.战争与动员状态法。战争与动员状态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防交通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和《人民防空法》。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动员令。

2.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该法对国家安全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和权利作了规定。

3.紧急状态法。紧急状态法在我国尚无统一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中有所体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第2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等对紧急状态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我国规定的类似于国外实施的紧急状态,由于我国宪法规定的是,过去拉萨、北京也是宣布实行,所以法律名称仍然规定为法。

4.反恐怖法律法规。我国反恐立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大部分。第一,参加国际条约而承担的反恐义务。中国目前已参加了全部全球性12个反恐国际公约和1个区域性反恐公约。这些公约的内容被引入国内法,变成中国国内反恐法的内容。明确了恐怖犯罪的行为、缔约国对恐怖犯罪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缔约国反恐合作的措施、反恐的引渡原则。第二,刑法中直接与反恐有关的规定。2001年颁布的刑法增加了反恐的内容,设立了反恐的罪名,加重了量刑。第三,刑法中间接与反恐相关的罪名颇多。以刑法中的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其中的114-123等条款都可适用于恐怖主义犯罪。这些规定不同程度与反恐有关,量刑比较严厉,体现了国际反恐的精神[1]。但在预防恐怖活动方面,没有规定。

5.一般社会安全法规。这类法规主要是“应对法”,对突发事件预防预控、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措施及其组织设计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该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基本法的性质。

(二)自然灾害类

我国在对抗自然灾害领域内的立法比较完善,主要包括20世纪80年代的《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20世纪90年代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21世纪的《气象法》、《水法》。这些立法从主要针对普遍性灾害到涵盖冷僻性灾害。

(三) 事故灾难类

由于事故灾难的种类繁多,使得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复杂。主要包括《渔业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事故灾难类的公共危机立法已经涵盖了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比较系统规定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四)公共卫生事件类

我国最早的一部公共卫生危机管理法规是1956年劳动部制定的《防止沥青中毒办法》。随后制定了5部涉及到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和沥青中毒、危险化学品、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血吸虫重大疫情、疟疾爆发流行等危机管理法律文件,2003年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类法律、法规的一个里程碑 [2]。

(五)我国应急法制中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在本质上是各种应急法律规范的具体执行方案。但分析发现,目前的国家和省级预案却创制、补充了大量的法律规范,用于弥补立法缺陷,使预案本身成为应急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程度上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性质[3]。我国危机管理预案体系包括:(1)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颁发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纲。(2)地方性的应急预案。包括省、市、地、县、乡以及各单位、各企事业团体、各部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的的应急预案。(3)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家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又自成一体。

二、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频繁的应急管理实践使我国政府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建立了较完备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但是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上没有走出传统的官僚制,存在着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对上不对下,在实际应急处置活动中出现反应迟缓、协调不力、处理困难等问题,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完善。

(一) 法律体系不完善,存在立法空白领域

1.处置法不完善。《法》主要适用于国内非常严重的动乱、暴乱或骚乱,不适用于一些小规模民众性。当前,我国处在高发期,此种态势仍将延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类事件对社会稳定、生命和财产安全、人心向背等影响较大,因此,需要一部针对预防预控、处置、善后恢复的法律。

2.反恐怖法不完善。与中东、美国等国家比较,我国恐怖袭击爆发频率相对较低,应对恐怖袭击的实战经验不足,应对方案主要停留在反恐训练等事务性层面。我国虽然参加了一些有关反恐怖的国际条约,但国际法并不能在我国直接应用,尚需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发挥其作用。

3.紧急状态立法不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规定了紧急状态的决定机关和宣布机关,没有规定何为紧急状态,紧急状态之下的相应制度。因此,需要在实体法律层面规范化、具体化。“应对法”虽然具有基本法性质,但不适用于紧急状态。《法》是针对较为严重的骚乱事件所采取的一种严厉的应急措施,也不适合于所有紧急状态情形。

(二)法律结构不合理,存在法律适用上的混乱与冲突

1.缺乏真正统一公共危机管理基本法。虽然颁布了“应对法”,但公共危机管理立法总体上仍然是分散性的。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涉外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等都涉及到公共危机事件的防治、应对。 “应对法”是带有基本法性质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但该法对我国危机管理法律规范还未作出全面的整合,没有涵盖所有类型的危机管理,尚未对许多跨部门的危机管理进行立法调整,缺乏公共危机处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整合措施条款,因此,该法尚不是危机管理的基本法。另外,一事一立法往往造成立法重复,不利于整合突发事件应对平台,造成资源浪费。

2.法律法规种类、层次繁多,彼此独立,交叉重复。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四大类。每一类包含十几部甚至几十部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正规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它们在内容上彼此独立,交叉重复和冲突的地方比较多,执行上互不干涉。突发事件本来就种类繁多,适用的法律也各不相同。这种格局造成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上下级行政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沟通和协作。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立法也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合力,并造成了突发事件类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局面,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例如,水资源及防洪这一类突发事件的法律有《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再加一部广泛适用的“应对法”,还有其他部门规章、众多的地方性规章。在水患预防、应急时,面对这些法律法规,难以依法做出最有效的选择。

(三)部分法律内容缺失或不具体

1.缺乏私权利救济保护的具体法律规定。在公共危机处置的紧急时刻,为了迅速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往往会牺牲部分公民的私权或私利,这在原则上是正当的,但在具体实践中,公民的哪些具体的私权利是可以被克减的,可以被克减到何种程度,可以由哪些行政机关进行克减,克减的程序如何等;哪些私权是不可以被克减的;当公民的私权或私利受到不必要的克减时,应当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等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2.应急行政权力的授予及规制不具体。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为了保证政府有足够的手段和措施来应对突发事件,对政府享有何种权力进行了具体规定,但对权力行使的程序缺乏明确规定。

3.对公共危机管理组织间的横向协调与合作的规定不够充分。公共危机管理的多数立法规定了应急处置工作的主管机关和协助机关及其权责,但对于跨省、市、县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等,没有明确的规定约束。

4.对公共危机管理主体的法律规定单一、原则化。目前立法主要规定了政府如何组织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对于如何调动社会组织,如何充分发挥公民自救,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条款,缺乏明确的规定。如在汶川地震救援工作中,大家已经感受到志愿者的热情和力量,但由于欠缺有效组织,出现了一些问题[1]。

(四)立法主体不合法理

我国立法主体是多元化的,许多立法规划是由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来实施,造成权力机关(人大)对立法控制的减弱,容易导致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的权力滥用。在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方面表现为部门管理色彩较重,管理部门分散,对各种公共危机管理缺乏宏观性的总体考虑,在危机处置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以自然灾害为例,我国一方面灾害种类比较多,不同灾害的防治工作特点也不一样;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防灾减灾体制为分散型,除了救灾物资、工具、对受灾者的救助以及对殉职者的抚恤等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之外,每一个灾种,从灾害预防、应急,到灾害救助、恢复重建,其管理体制都是与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配套的,很难实现在一个统一的灾害防治组织体制下对各种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统一规划[2]。

三、完善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规体系

(一) 弥补立法空白领域,完善法制体系

1.完善处置法。尽管“应对法””对社会安全类事件在预防预控、处置方面做了不少规定,《公安机关处置规定》重点对的处置做了规定,但的特殊性依然没有体现,如何从源头上消除依然没有解决。的特殊性是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了侵害,长期没得到解决,导致积怨越来越深,以致最后爆发。从社会公平角度看,的爆发有其合法性的一面。导致的原因往往是社会各个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公共组织都有可能。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加强在预防预控和事后追责方面的规定。

2.完善反恐怖法。制定专门、系统的反恐法律。为了有效地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中国需要有一部专门、内容系统的反恐的法律,规范反恐行动,调动各方力量,明确反恐职责,有力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其内容主要有:明确恐怖犯罪;确立反恐的基本原则;全面规定实体法方面的内容,把已有的和根据发展趋势可能出现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都一一列出;规定特殊的程序法内容;规定专门的反恐机构与反恐监督机构。

3.完善紧急状态法。紧急状态法分散在宪法、“应对法”、港澳基本法和法、专利法等法规当中。战争、严重动乱、重大灾难都会造成紧急状态,对这些不同的紧急状态的规定、预防预控、处置、善后回复等都有其各自的特征,需要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并通过系统的立法加以规定。因此需要一部专门的紧急状态法。另外,《战时经济管制法》、《灾害保险法》、《灾害救助和补偿法》等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二) 调整法律结构,明晰法律适用范围

1.完善“应对法”。我国目前尽管理颁布了“应对法”,但从总体上讲,危机管理立法状态仍然是分散性的。“应对法”带有基本法性质,但该法对我国危机管理法律规范还未做出全面的整合,没有涵盖所有类型的危机管理,尚未对许多跨部门的危机管理立法进行调整,缺少较高的危机思想原则和具体的整合措施条款,因此,该法尚不是真正意义上危机管理的基本法。可以考虑将紧急状态法、反恐怖法、战争状态法等危机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整合到“应对法”当中。

2.进一步清理各种危机的管理法律法规,消除冲突内容。由于我国危机管理法律法规种类、层次繁多,彼此独立,交叉重复、冲突,需要清理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上位法律,修改、废止、解释下位法律法规,尤其要废止那些与上位法律冲突的、部门本位为主的行政规章。

(三) 明晰或补充重要法律内容

1.明晰私权利救济保护的法律内容。建议在“应对法”中具体规定:公民的哪些私权私利是可以被克减的,被克减到何种程度,可由哪些行政机关执行,执行的程序如何等;哪些是不可以被克减的;当公民的私权私利受到不必要的克减时,应当通过哪些途径寻求补偿等。

2.明晰应急行政权力的授予及规制。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授予了政府应对权力,尚需对这些权力的行使赋予正当的程序规定。“应对法”第12条、第49条对政府的相应权力进行了原则上的授予规定。究竟可以对哪些行政单位临时授予哪些紧急行政权力,并未做出细致的规定。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定执行部门、执行程序、监督部门等内容。

3.明晰、加重处罚规定。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及处罚方面,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然停留在原则层面。如“应对法”第63条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种处罚规定没有明确指出何种机关、依照何种程序责令改正、给予何种处分等,缺乏可操作性。其结果便是责罚不能有效执行,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反复出现,“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毒胶囊”等事件不断出现,这些都表明,一是对直接犯罪处罚不力,犯罪成本低;二是行政部门监管不力处罚过轻。因此,要进一步明晰、加重对直接不法行为和行政执法部门失职的处罚。

4.补充组织间横向协调与合作的规定。突发事件的应对通常需要多个部门、多个地方政府等快速反应,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将不同部门、政府的职责明晰化,即对国家及其各个部门、地方政府及其各个部门、军队、地方自治团体等在危机预防、预控、应急处置、灾后重建等阶段的职责做具体的规定。

5.明晰有关公共危机管理主体的法律规定。目前立法主要规定了政府如何在危机预防、预控、应急处置、危机恢复等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如何调动其他社会组织,如何充分发挥公民自救,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条款,欠缺对非政府组织力量参与危机管理的制度性安排。因此,需要在法律法规方面,进一步完善非政府组织、普通公民、志愿者等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途径和行为[1]。

6.设立重奖举报法条。设立公众的对抗权是各国应急立法的经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了这方面的尝试。《条例》第24条授予公众的隐患举报权、不作为举报权、举报权,要求有关机关公布统一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举报电话,并对举报突发公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2]。建议在“应对法”中进一步增设这项规定。

(四) 重组灾害管理部门,减少行政部门对立法的不良干预

反恐应急处置预案 篇3

反恐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行政部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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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1-11-11

宝鸡秦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反恐应急处置预案

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高和预防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投毒、爆炸、破坏、劫持人质、危害公共安全等恐怖暴力事件,保障正常的运输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护广大旅客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公司所属各单位、特别是扶风汽车站,各经营车辆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等目的,利用投毒、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广大乘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公司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

二、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在公司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启动预案。

1、领导小组

组 长:颜军海

副组长:李晓智、张烈爱

成 员: 赵天宝、张党生、苏永强

孙拴平、李栓堂、白宗礼、王彩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负责日常事务,赵天宝任主任,张党生、苏永强为副主任,电话:0917-5218387。

2、领导小组的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处置运输及汽车站场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根据发生的恐怖案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公司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协调调动公司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

四、应急抢险队伍

(一)应急队伍

成立应急队,应急队设在公司保卫部,队长:赵天宝,队员:候海红、罗广新、昝永红、窦 敏、唐生强、杜小刚,公司陕C16554为应急指挥车。

主要职责:先期到达恐怖事件现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协助公安维护现场,疏散群众。

(二)抢险队伍

成立抢险队,抢险队设在安技部,队长:张党生,队员:周柏林、李建林、李建平、杨红发、李玉梅,抢险车辆陕CC7831。

主要职责:接到公司领导小组通知后,按照指定地点迅速赶赴恐怖事件现场,立即投入抢险,实施救援,恢复供应。

五、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力量

1、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2、公司应急队伍;

3、公司抢险队伍。

(二)先期处置

1、各相关单位应急队伍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先期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2、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赶赴现场。接到报告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在最快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援协助工件。

3、抢险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调动各相关单位抢险分队赶赴现场,展开抢修,实施救援。

4、严格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件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服从政府及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六、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旦发生暴力袭击事件,立即报警,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要稳定群众情绪,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必要时动员群众帮助,避免产生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不必要损失和人员伤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把营救群众的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并注意自身的保护,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暴力

1、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宣传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2、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3、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4、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

1、如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枪械,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隔离措施,仔细观察盘问,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

3、等待公安部门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

4、对查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枪械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对收缴的要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三)、投毒

1、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四)、纵火

1、立即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公司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在运营途中,要立即打碎车窗玻璃作为临时通道,组织乘客疏散。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着火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恐怖分子在现场或虽在逃但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围捕。

4、灭火后,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五)、绑架、挟持人质

1、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2、正面宣传教育对话,以情感化其放下凶器。

3、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4、如恐怖分子已离开现场,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5、如恐怖分子已逃离现场但在可视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七、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件的消极影响,加强营运车辆的巡查;

(二)协助公安对事件进行侦破,查清事件的内幕;

(三)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八、预防措施

(一)加强对全公司干部职工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执行内保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可疑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说服,尽力做好思想工作。

九、具体要求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对突发应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按照要求组建应急分队和抢险分队,配备抢险车辆和足够的应急器材和设备。结合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处置预案。

(二)顾全大局,严明纪律。各单位在处置突发性应急工作中,要无条件服从公司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分队要坚决服从命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加强联络,掌握动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准确掌握活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杜绝因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突发事件发生。

(四)加强值班,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位。

(五)加强应急专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题: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内容:

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学区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防止恐怖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安全和减少学校财产损失,学区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学校恐怖事件易袭重点区域、目标

镇中及城中四所小学极易成为恐怖袭击的重点,因为该五所学校位居城内,规模较大,影响范围广。其中师生人身、学生宿舍,食堂食品、自备水源、学生所乘车辆、教室、锅炉等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

二、恐怖分子可能实施的袭击手段

恐怖分子有可能通过以下手段达到其胁迫、伤害等目的:(一)袭击、劫持师生或直接通过暴力进行人身伤害。

(二)针对学生密集的教室、功能室、食堂、宿舍实施放火、爆炸。(三)对学校自备水源进行投毒或投放病源。(四)对食堂食品投毒或投放病源。

(五J对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劫持或爆炸。

(六)通过散布谣言等形式引起师生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七)对锅炉、危险化学药品等药品实施袭击。

(八)通过高科技等手段造成高考、中考考试泄密或严重违规,引起社会强烈反映。

三、防范措施

(一)各级各类学校针列自身实际制定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并成立反恐阵领导小组,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反恐怖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三)严格食堂用品采购、食品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严防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学校。(四)严格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日常排查,防止发生危害。(五)严密保护学校自备水源,防止投毒事件发生。(六)严格『直班和查宿舍制度,防止不法人员进入。

(七)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八)有组织的针对恐怖袭击手段进行反恐怖演练,教给广大师生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九)使用好人防、物防、技防,并及时、准确地进行紧急报警。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领导,做到对恐怖袭击有效预防,我学区特成土反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白玉行 副组长:耿增川

成 员:时俊录 安吉用 武彦军 贾彦斌 池树玲 韩鹏远

领导小组组长是学区所辖中小学重点区域、目标的责任人,副组长及各成员是所包学重点区域、目标的责任人。副组长负责协凋调度,各学校校长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重点区域、目标进行日常监控和防范,并组织开展反恐怖袭击演练。

五、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恐怖争件后,学校必须以最快速度甸教育局、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学校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并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反恐怖袭击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一)袭击,劫持师生或直接通过暴力进行人身伤害事故:

(1)学校应视情况进行制ik.制服,同时立即向11 0报警,拨打1 2 0请求救援;(2)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伤亡;

(3)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与受伤害师生录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二)爆炸或放火袭击事故:

(1)立即电话报警,请求11 q、1 2 O救援.

(2)指挥学生紧急疏散,迅速远离火灾、爆炸现场并积极开展自救;

(3)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与受防害师生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兄,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三)中毒或流行传染病事故:(1)立即将有关情况用电话方式报告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并请求】12 0救援.(2)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或患病师生进行救治:

(3)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并通知师生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4)停小止出售和割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5)控制或切断司疑水源:

(6)与中毒或患病师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隋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7)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传染病人实施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8)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四)拥挤踩踏事故

(1)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拨打1 2 0求援,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2)迅递通知受份者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五)锅炉、危险药品等事故:(1)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2)立即拨打l 19、1 2 0请求救援;

(3)立即向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并与受伤害师生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怍,稳定其情绪;(4)保证事故现场;

(5)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考试泄密,违规事故

.(1)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并配合其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

六、责任追究

在以上各类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反应不及时、推诿扯皮、缓报、瞒报、延误时间的人员给予严重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由于反恐怖演练不到位而造成师生伤害的,对学校校长及相应责任人移次司法机关处理;对配合恐怖分子实施恐怖行动或明知恐怖行为而提供方便、不汇报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反恐应急预案 篇4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适应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需求,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本区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快速处置、遵守法律、减少损失,努力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和根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境内外恐怖组织和在本市境内实施恐怖活动,对国家利益、城市安全、社会秩序、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经市、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认为需要直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4.1爆炸类恐怖袭击事件

使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标志性建筑、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军事设施、公用事业单位,袭击火车、飞机、船舶、轨道列车、公交车辆等交通工具,袭击外国驻沪领馆、国际组织驻沪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袭击重要、敏感涉外场所以及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大规模袭击平民而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恐怖事件。

1.4.2劫持类恐怖袭击事件

劫持火车、飞机、船舶、轨道列车、公交车辆等交通工具,劫持、袭击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外籍人员及大批平民而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恐怖事件。劫持民用航空器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按《市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实施。

1.4.3核生化类恐怖袭击事件

直接或间接利用放射性核素、化学战剂或化学毒物、致病微生物及其产生的毒素袭击社会公众,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恐怖事件。

1.4.4信息类恐怖袭击事件

使用信息技术大规模攻击政府机关或者民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而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恐怖事件。

1.4.5其他类恐怖袭击事件及重特大刑事案件

使用其他手段在本区实施恐怖活动而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杀人、放火、劫持、伤害、、绑架、爆炸、抢劫案件,抢夺案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系列性犯罪案件和盗窃、诈骗数额巨大的案件。

1.5区刑事案件现状

2003年至2005年10月,全区共立刑事案件13467起,年均上升10.8%,其中八类重大案件677起,年均上升30.3%,盗窃案件9917起,年均上升12.5%,占刑事案件73%。目前,未发生恐怖袭击案件。刑事案件呈逐年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大量外来人员的不断涌入,治安管理的压力很大,而警力和装备与发案的上升相比处于滞后状态。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发生爆炸、核生化袭击、劫持人质等突发性事件后,处置由区委、区府统一领导。总指挥部设立在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联动中心根据先期处置反馈的情况,在判明为恐怖袭击事件后,经区反恐办核报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同意,启动本预案。

2.2反恐怖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2.2.1启动反恐怖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的条件

1、在先期处置过程中,判明恐怖事件已经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需要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领导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情况报告,在请示区委同意后,启动反恐怖应急处置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区应急联动中心。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2、在现场处置过程中,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报告,恐怖袭击事件可能继续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领导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情况报告,在请示区委同意后,启动总指挥部。

总指挥部启动后,区应急联动中心迅速通知有关参与处置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进驻。

3、当区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或区与其他区、县同时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以及遭受核爆炸、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当提请市启动《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市总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工作。当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或与其他省市同时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以及遭受核爆炸、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当提请国家启动《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国家总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工作。如国家直接启动《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国家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则变更为地方指挥部或成立地方指挥部并接受国家总指挥部的指挥。

2.2.2总指挥部的构成。

1、总指挥。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

2、副总指挥或指挥员。由区委办、区府办领导和区反恐办、区应急联动中心或区公安分局及其他参与处置单位负责人担任。

3、指挥参谋部。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反恐办负责人和有关参与处置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总指挥部指挥参谋部(以下简称“指挥参谋部”)。指挥参谋部下设情报信息组、新闻宣传组、行动处置组、专家咨询组和综合保障组。

(1)情报信息组。由区反恐办、区公安分局、区国家安全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区反恐办负责人为临时召集人。主要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提供情报信息支援。

(2)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和区信息委有关人员组成。区委宣传部负责人为临时召集人。主要负责研、拟对外报道口径、筹备新闻会、对外公布案情和采取有关新闻控制措施以及收集境外媒体、网站动向等。

(4)专家咨询组。区反恐办负责人为临时召集人,主要负责研究并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此外,总指挥部总指挥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临时任命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参谋部及各组临时召集人。

2.2.3实施综合指挥

1、情况汇总。情报信息组、新闻宣传组、专家咨询组、行动处置组和现场指挥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各方面的情况和信息,提出综合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2、分析研判。指挥参谋部及时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或指挥员进行分析研判。

2.3反恐怖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2.3.1区应急联动中心根据预案,启动反恐怖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并组织指挥人员及区反恐办工作人员进驻。

1、现场指挥部启动后,区应急联动中心立即向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领导报告现场指挥部的具置。

2、区应急联动中心立即向参与处置单位通报情况,通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赶赴现场指挥部。

2.3.2现场指挥部由下列人员构成:

1、总指挥。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定(或兼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

2、副总指挥。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公安分局或有关参与处置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

3、现场指挥员。各参与处置单位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员。

4、指挥联络组。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反恐办、事发地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和其他参与处置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联络组(以下简称“指挥联络组”)。指挥联络组主要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具体事务,下达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记录现场处置情况,与区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系,协调各参与处置单位的有关工作。

2.3.3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为:

各参与处置单位负责人、联络员进驻现场指挥部后,到指挥联络组领取统一编号的通信工具和识别标志,并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1、情况汇总。参与现场先期处置的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迅速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由指挥联络组负责汇总。

2、分析判断。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遭受后续攻击的可能,必要时听取专家咨询意见。

3、指挥决策。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迅速研拟现场处置措施,果断作出指挥决策。

(1)下达指令。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各项处置指令;

(2)报告请示。在下达指令的同时,应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或区总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如采取重大处置措施,应先向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领导(或总指挥部)请示。

2.3.4现场指挥部的保障措施如下:

1、通信保障。由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现场指挥部的有线、无线通信,确保现场指挥部的通信畅通。需要紧急调用现场图像资料和开通应急有线、无线通信线路的,由公安分局、电信局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交通保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指挥部的交通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指挥部附近的车辆停放秩序和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区公安分局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指令,及时开辟通往现场的应急通道,保证处置力量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3、安全保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指挥联络组检查进出人员的识别标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接替现场指挥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4、后勤保障。由区经委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5、支援保障。由水、电、气等抢险救援单位负责现场指挥部的支援保障工作。

2.3.5如果多处同时发生恐怖袭击,区应急联动中心迅速按照上述要求,设立分指挥部。

3预测、预警

3.1预测

3.1.1建立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公安分局及各专业应急工作机构、镇、园区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重大信息,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1.2本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应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和恐怖事件的信息;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刑事案(事)件影响区域;

(4)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5)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6)数据库其它内容由区各专项应急预案分别作出规定。

3.1.4提高测报水平。建立重大刑事案件的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对各类突发重大案件的预警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和使用。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对事件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信息报告

3.2.1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重大刑事案件信息,有关单位和所在社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市民有义务通过110报警,迅速报告和反映事件信息。

3.2.3信息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区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等级(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预警级别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定设立。

3.3.2预警级别研判与。预警级别首先由公安局专项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制定的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

一般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或宣布取消需报请区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批准,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或宣布取消需报请区应急委主任批准,严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或宣布取消需市应急委员会统一或宣布取消。

3.3.3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机关等。

预警公告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变更公告。

3.3.4预警公告方式。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5接处警规程。区应急联动中心根据有关规定、预案和职责与权限,明确规定报警、接警、处警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明确进入预警的相关部门、程序、时限、方式、渠道、要求和落实预警的监督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必要时,向公众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避险和防灾减灾常识;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并优先保障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4)组织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视情况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加强警卫和治安管理,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稳定社会秩序;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加预测预警体系的科技含量,以提高处置事件的反应能力。按照市有关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4.2由公安分局会同区应急办、区信息委,建立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和使用。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响应等级分级。

根据特点,并按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要求,本市建立四个响应等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4.1.2明确响应程序

4.1.2.1爆炸类恐怖事件处置程序

封锁现场

区公安分局立即设置警戒线,实施现场封锁群及周围车辆,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接近现场;疏散人群及周围车辆,防止无关人员及车辆接近现场;

根据现场态势,及时扩大封锁范围,设置第二道警戒线;

对撤离现场的受伤群众,开辟临时场所安置,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

积极寻找目击证人,并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排除危险

区公安分局报请视市局组织专业排爆力量进入中心现场实施测爆、搜爆和排爆(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同步实施信号干扰),并逐步向扩展。

现场如有火情,先予以灭火。

现场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排除危险的,区电力公司、市政局、水务局、建设交通委等相关单位组织应急力量排除危险。

抢救伤员

在确认排除危险后,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负责抢救伤员。

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车辆及人员,将伤员送至相关医院。

区公安分局开辟应急通道,保证道路畅通。

现场勘查

区公安分局负责勘查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审讯等措施,掌握在逃体貌特征或具备其他布控条件的,由区应急联动中心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紧急布控,必要时报市应急联动中心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紧急布控。

现场处理

区民政局负责现场尸体的处理;

区建设委、区市容、环卫局负责现场清理。

报告情况

现场指挥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4.1.2.2劫持类恐怖事件处置程序

封锁现场

事发地公安派出所赶到现场后,立即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疏散现场周围的群众。根据现场态势,可设置多层警戒线,扩大封锁范围。

预备攻击

区公安分局和武警应急分队组织反恐突击力量及防暴突击力量迅速完成中心现场及周围制高点的布控,同时开展现场侦察工作,做好武力突击准备。

区公安分局组织相关应急力量协助做好中心现场的封锁。现场指挥部委派有关谈判专家同展开谈判;必要时,翻译人员或亲属到现场协助工作。

现场指挥部拟订攻击方案,并向总指挥部或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领导请示。

区卫生局组织救护力量在现场附近集结待命,并确定相关医院做好准备;现场如有爆炸威胁的,区公安局组织排爆力量进行现场增援;现场还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的,电力公司、水务局、市政局、燃气部门等单位组织应急力量协助处置。

武力突击

武力突击命令下达后,现场指挥员再次评估危险程度,核对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下达攻击指令。区公安分局和武警应急分队防暴突击力量实施武力突击。

现场处理

抢救伤员。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负责抢救伤员。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车辆及人员,立即将伤员送至相关医院;区公安分局开辟应急通道。

核对身份。区公安分局负责核查被解救人质以及的真实身份,并组织开展现场尸体的辨认工作。

现场勘查。区公安分局负责勘查、检验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物品,并开展现场访问等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审讯等措施,发现有在逃或其他布控条件的,由区应急联动中心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紧急布控,必要时报市应急联动中心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紧急布控。

现场清理。区市政局、市容环卫局、环保局派出工作人员和专业设备清理现场。

报告情况

现场指挥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4.1.2.3核生化类恐怖事件处置程序

封锁现场

区公安分局迅速封锁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接近现场,值勤民警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区民防办负责提供)。

危害评估

核恐怖袭击事件由区民防办、环保局负责现场核辐射侦察;生物类恐怖袭击事件由区卫生局负责致病微生物的现场采样、侦检;化学类恐怖袭击事件由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负责现场侦查。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反恐怖专家根据侦检结果和相关情况对现场进行危害评估,划定危害区域并进行现场处置。

抢救伤员。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急救队伍进入现场危害区域实施抢救,并迅速根据伤员的症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设置临时抢救点。区卫生局在现场附近设置临时抢救点,对伤员进行分类,实施紧急抢救或早期治疗,对可能受危害的人员实行临时医疗观察。

确定救治医院。对需进一步救治的伤员,区卫生局根据分类通知专业救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急救力量将伤员送至指定专业医院,区公安分局开辟应急通道,保证救护车辆通行。

疏散人群

事发地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疏散方案,迅速疏散人群至安全区域。

环境监测

区环保局、区卫生局组织专业力量对现场及周围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核、生、化追踪监测,并持续提供监测报告。

紧急增援

现场指挥部可以根据危害评估情况,报请市委、市府提请海军保障基地,紧急调用东海舰队防化营、警备区防化分队和驻军医院的应急分队增援。

综合洗消。区消防支队、区市容环卫局、卫生局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置洗消点,负责对出入危害区域的有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洗消并检测。区市容环卫局、环保局、水务局负责现场污染物的清理。

报告情况

现场指挥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4.1.2.4信息类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程序

现场调查

区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对信息系统受损单位的受损情况及其影响进行评估,并展开调查。

应急处置

区信息委对受损信息系统进行应急处理和紧急恢复。

追踪攻击源

区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对受损信息系统进行追踪和监控,尽快寻找攻击源并组织力量进行查缉。

防范预警

区信息委及时计算机系统预警信息,检查相关单位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报告情况。区信息委负责人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4.1.3其他类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参照上面程序)

4.2新闻报道

4.2.1区府新闻办、外办、台办负责现场境外记者的控制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府新闻办负责现场新闻采访的控制工作,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协助。

4.3综合处置措施

总指挥部设立后,根据现场态势及汇总研判的结果,经请示市委和市反恐办后,下达指令在全区范围内采取综合应急处置措施。

如市总指挥部下达管制、命令的,区地方指挥部遵照执行,并搞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4.3.1口岸控制

1、区公安分局负责出入道口的控制,区建设和交通委协助。

2、区海事局、负责水域、船舶、码头的控制。

3、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长途客(货)运汽车站(公司)的控制,区建设和交通委协助。

4.3.2行业控制

1、区建设和交通委负责地面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的控制。

2、区经委、公安分局负责全区各金融网点的控制。

3、区教委负责全区大、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的控制。

4、区社会工作党委、区经委、区国资委负责全区商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的控制。

4.3.3目标控制

1、区公安分局负责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的控制。

2、区公安局负责全区标志性建筑的控制,武警应急分队和相关单位协助。

3、区电力公司、水务局、燃气公司、市政局负责全区水电气生产及相关单位的控制。

4、区信息委负责全区重要信息系统和通信设施的控制,区通信管理局和有关单位协助。

5、区公安分局、武警应急分队负责全区重要基础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的控制。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5.1.1恢复社会秩序。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总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恐怖事件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对本区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并下达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本区社会政治稳定。

5.1.2影响和损失的评估与核实。区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调查事件影响范围,评估、核实损失情况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报指挥部。

5.1.3群众生活救济。民政部门要设立事件发生地群众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做好家属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1.4现场卫生和环境恢复。治安排爆、武警和军队的防毒防化专业队以及卫生防疫、民防、环保部门要对事件发生地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搜集、检验、消除,尤其要对饮水和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饮水和食品安全,同时做好事件发生地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5.1.5适时公布案情

区委宣传部、区府新闻办根据相关报道原则,筹备召开新闻会,适时公布案情和调查情况,或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发表讲话。

5.1.6收集社情动态

区委政法委立即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迅速派出干部深入基层,全面收集社情动态和群众反映;区委宣传部、区信息委迅速掌握海内外媒体、互联网上的动态反映;区科教党委采取措施关注高校校园网的动态反映。

事发地党委政府迅速派出干部安抚伤员及死者家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同时,组织基层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快予以满足。

5.1.7强化治安控制

区公安分局迅速采取措施,加强社会治安控制,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武警应急分队予以协助。事件发生地政府负责组织警力,维护事件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1.8恢复和重建。事件发生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对事件造成损失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5.1.9补偿、赔偿、褒奖和抚恤。制定有关补偿、赔偿的规定,确定补偿、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补偿和理赔。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劳务人员应给予一定标准的经济报酬,对于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5.2调查和总结

5.2.1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

5.2.2区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告市委、市政府。

5.2.3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省里有关部门。

6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加强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建立各类专业反恐应急处置力量,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公安、武警、驻沪部队专业队伍,发挥其在处置恐怖事件中的突击攻坚作用;发挥民防、卫生、市政、电力、燃气、水务等单位应急处置力量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各应急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保持和加强应急反应能力。

6.1.2各应急队伍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要明确各类应急队伍的保障职责;根据本区特点,进一步加大公安、武警等骨干队伍建设力度,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实战能力。

6.1.3各应急队伍的总体情况、力量编成、处置能力,每年年初由区反恐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报告。队伍的重大调整和人事变更,需报区反恐办备案。

6.1.4各应急处置队伍要制订相应的专业处置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区反恐办要定期组织反恐怖综合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各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6.2装备物资保障

6.2.1区发展改革委、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应急预案和所承担的任务,负责物资(包括医药用品)的储备、调拨和组织生产等保障工作。并根据反恐怖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预案和保障计划,做好物资储备、生产储备和技术储备工作。

6.2.2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维护、补充和更新,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同时,与相关区、县建立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保证应急需要。必要时,可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2.3在恐怖事件处置工作中,应急物资及医药用品的调用和供应由区发展改革委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总指挥部的指令,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6.3科技保障

6.3.1区科委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会同反恐相关职能部门,依托科研机构和科技资源,加强反恐处置技术、装备的开发研究。

6.3.2形成应对和处置恐怖事件的科学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应对和处置恐怖事件的研究中心和信息系统。对反恐怖情报、防范和处置工作的决策和行动,进行理论研究和科学论证。

6.4通信保障

6.4.1区电信局负责对本区承担反恐应急通信保障相关电信企业的业务协调及应急通信保障的组织指挥;明确参与处置单位的通信联络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

6.4.2各职能部门在整合本系统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6.4.3现场指挥部与总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车为枢纽,实现处置现场与指挥部之间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一旦本地或长途通信干线中断,由信息通信保障分队迅速建立卫星或微波等机动通信方式,保障应急指挥通信。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用社会通信设施及网络。

6.4.4加强区信息通信应急保障分队建设。信息通信应急保障分队,以区电信企业和职能部门所属专业队伍为主要力量。

6.5交通运输保障

6.5.1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区区建设和交通委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管制;区海事局负责组织其管辖水域的调度通航;相关地方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工作。

6.5.2应急交通保障相关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物资和人员的应急输送,满足处置工作需要。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7.1.1公安、国家安全及军队情报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努力做到先发制敌。

7.1.2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7.1.3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要加强有关预防恐怖袭击常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举报恐怖活动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1.4区反恐办要充分履行对各有关部门和区域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责。

7.2培训和演习

7.2.1将应对和处置恐怖事件的相关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课程。

7.2.2对反恐应急处置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应对和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

7.2.3区反恐办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要定期组织全区性反恐综合实战演练。

7.2.4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项演练。

7.2.5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结合本地特点,开展区域性演练。

8监督检查和奖惩

8.1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方案。区应急办、区纪监委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2对重大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的日常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质量要进行年度考核,对在处置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直至追究责任。

9附则

9.1预案的管理

各级政府、应急救援专业部门、区应急办各成员单位和负有应急保障任务的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担负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任务,组织制定相应预案和保障计划,报区应急办备案。

9.2预案制定与解释

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重大活动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每次重大公共场所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对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专业评估,并及时进行修订。各类协调管理机构的名称、指挥级别和协调职能按本预案的有关命名、设置和规定进行变更和调整。本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和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反恐应急预案范文 篇5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1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商场内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及处理流程,切实保护商户及顾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总指挥:XX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商场全体人员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商管部、安防部:协调处理恐怖信息与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对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调查处理,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财务部:负责事件中的用车安排,事故中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和事后索赔事宜,后勤食物及物资的供应,清洁现场卫生。

4、维修部:事件处理中水、电需求最大满足、

5、其他各部门: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安防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袭击计算机网络

①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记录下具体时间、次数、袭击目标、造成的损失等第一手资料。

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房,同时将消息控制最小的范围,防止泄露机密。

③立即报警,请公安相关部门前来侦察、破获。

④病毒检查并消除。

⑤请专家重新设置保护措施。

4、抢夺、抢劫、盗窃

①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商场内,立即通报出口保安员监控,并在第一时间想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商场内,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商场的财产安全情况

③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和保安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⑤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5、投毒

①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②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出入,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③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商场进行维修。

④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6、谋杀

①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

③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部门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视范围,立即组织围捕。

7、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商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8、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商场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五、工作程序

1、安防部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员,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商场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会议室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2、商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员查看门口监控录像进行排查。

3、维修员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4、财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安全员、医务人员、行政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急用车。

5、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由总经理视情况预案的解除指令。

6、各部门员工在反恐过程中,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7、全体员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①、各部门应加强请示汇报,不得压情不报、慌报、误报、错报、漏报。

②、所有员工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③、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可疑物品时,不要私自搬动或打开包装,保护控制好现场劝阻员工靠近,应立即上报通知专业人员鉴定后再进行妥善处置。

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2

一、 目的

为了提高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景区接待的的安全进行,保护所有游客和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 成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暴力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景区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暴力恐怖事件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小组,各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统一安排下,实行分级负责制。保安部要重点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严格的值班巡逻制度。后勤部做好日常水电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有人潜入破坏。餐饮部做好库房管理工作,负责人加强检查次数,严防有人投毒破坏。各子公司做好游客集散区管理,发现有人员异常聚集,立即上报。

⑷严格遵循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蔓延,减少损失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取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确保迅速控制局面,保护游客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四、 应急处置方法:

(一)首先要迅速报告信息。在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时,要迅速报告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小组组长,在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以宣传教育为主稳定当事人情绪,并组织周围人员疏散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如有人员受伤,应急小组人员要立即组织实施救援。

(二)处置暴力恐怖事件时的同时,应急小组人员要迅速报告主要领导,并注意观察事态的特征准确判断事件的严重性,甄别情况并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三)主要领导到场后,迅速报告上级政府机关相关领导,并请示指示,以现场警务人员为主配合警务人员进行处置。保护好人员安全和现场,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组织安保力量保护现场、疏散群众、维护景区安全。

(四)、总结报告。以详细报告形式,书面报告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1、 当日值班人员姓名。

2、 发生攻击的时间,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3、 处置的过程,处置的时间,电话上报的内容,接电话的人员的姓名。

4、 是否造成负面影响,应急处置是否得当。

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3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恐怖袭击人员入校袭扰事件、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以及火灾事故、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爆发流行、校园伤害事件等。

二、校园青年应急处突队主要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态及动态,提出反恐处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反恐处突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工作小组

(1)协调总指挥:王向忠,全面组织、指挥全体师生开展预防、先期处置、自救和疏散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

(2)信息联络组:

职 责:负责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指挥报告并拨打“110”、“120”、“119” 电话,负责与各方面的联系协调,负责当前情况的汇总上报等。

(3)应急处置组:

职 责:佩带防卫器械,发现有恐怖犯罪侵害行为,能制止的要及时奋力制止,不能制止的要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转移抢救受伤人员。

(4)秩序维持组:

职 责:分责组织学生隐蔽、疏散和秩序维持工作,最快最大限度地将学生撤离至安全区域。

(5)后勤保障组:

职 责: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为其他小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涉校安全或恐怖事件,各小组要处在临战状态,各就各位,5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要在10分钟内上报教育局。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学校保安、值班人员应加强来人盘查登记,对图谋闯入的不法分子应坚决阻止,禁止进入校园。

2、获得突发性恐怖事件信息的师生、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协调总指挥和信息联络组报告。

3、各小组接到预警信号后,做出迅速反应,根据职责,各司其职,有效控制,把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4、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6、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7、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8、师生非法聚会事件处理办法。学校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行政办公室、德育处、安全保卫办公室、保卫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制止事态的蔓延和发展,力求将影响降到最低水平。

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6

汝阳县实验高中 校园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危害,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我校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虐待、侮辱、敲诈、抢劫、强奸、纵火、投毒、凶杀、爆炸、绑架劫持人质等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故对师生造成的危害,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当前校园反恐防暴的严峻形势,以及我校的工作实际,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范围内发生的流氓团伙、心理变异的极端分子、反社会分子、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各种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其他有关职能单位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

主要包括:(1)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学校的;(2)犯罪分子在各学校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实施爆炸危害公众安全的;(3)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劫持教师学生作为人质的;(4)犯罪分子持枪和使用***武装劫持教师学生人质的;(5)其他对师生实施虐待、侮辱、敲诈、抢劫、强奸、纵火、投毒、凶杀等违法犯罪和恐怖暴力犯罪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校园违法事件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应对恐怖暴力事件工作。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存放制度,坚持每天24小时领导、教职工巡逻值班制度,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后,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结合实际,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特别是发生本预案未作详细规定的其它突发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各类预案的应急响应办法,果断处置,正

确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致远中学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刚强 校 长 学校法人 副组长:吕汝涛 副校长 政教主任

成 员:袁克斌(政教处)刘本立(教务处)师小芳(团 委)潘道峰(工 会)各班级班主任 全体任课教师

领导小组职责:

1.在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协调处置本单位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应对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紧急应对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4.明确并落实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5.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协调处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 6.协助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救治工作;

7.根据发生的恐怖案件情况,迅速请示上级部门做出是否立即启动

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的决定。

8.根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四、预防预警

1.认真落实安全、法制、应急知识进课堂制度,加大法纪教育和反恐防暴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加强对门卫、值班、巡逻及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学校应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信息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努力实现技防工程全覆盖。4.确保学校保安队伍的人员素质,完善学校保安队伍的应急装备,全面提升学校保安队伍专业化水平。

5.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分别制订相应预防和预警的方案措施。

五、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程序:学校信息员—校长—中心校负责人—教育局分管领导—县级主管领导

2.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

报。

及时: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突发校园恐怖暴力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六、处置程序 先期处置: 1.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校长应立即带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队伍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2.向局办公室报告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3.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的发生。

3.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善后处理: 1.确保事故(灾难)后学生情绪稳定,局面稳定;及时汇报学校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及后期处理计划。

2.调查评估对事故(灾难)的发生原因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评估。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

信息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物资齐备、器材完好和可操作性。

3.资金保障:所需应急经费由学校统一预算、统一提供。4.人员保障: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各校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有关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和心理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的快速反应能力。

汝阳县实验高中

附件1:

校园内犯罪分子持械行凶事件处置措施

1.学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对受伤师生进行及时抢救,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2.迅速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地段;

3.立即与急救中心和临近医院联系,以尽快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在急救车辆到来之前,应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

4.立即以电话方式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5.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请求110、119、120救援; 6.保护事故现场;

7.事故发生后在4小时内,应将事故发生情况书面上报市教体局及当地政府;

8.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汝阳县实验高中

附件2:

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处置措施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值班人员及现场领导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防止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教体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汝阳县实验高中

附件3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和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还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公安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汝阳县实验高中

反恐应急预案 篇7

关键词:地铁运营 安全管理 思路

中图分类号:U2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6(a)-0146-01

地铁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有着诸多的优点,但是我国的地铁发展较晚,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尤其是关于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的问题。人们乘坐地铁是为了高效、快捷,如果地铁运营管理部门疏于管理将造成巨大的事故,给国家、企业、社会带来严重后果。所以本篇文章就几个问题谈了一些地铁运营安全管理新思路。

1 地铁系统

地铁,通常指地下铁路,亦简称为地下铁,狭义上专指在地底运行为主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广义上,由于许多此类的系统为了配合修筑的环境,可能也会有地面化的路段存在,因此通常涵盖了都会地区各种地底与地面上的高密度交通运输系统。是城市对到交通中运力最大的一种运输方式。它与轻轨相似。地铁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从运营功能来看看分为列车运行、客运服务、检修保障三大系统。

2 在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就是指不发生行车、客运、人身伤害、火灾爆炸、设备设施故障等事故。而运营安全问题产生与繁重的旅客运输任务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自身特点(系统复杂、人员密集、空间封闭等)紧密相关,而这些又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无法改变的事实。

2.1 地铁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地铁站是人员密集场所是安全事故高发地段,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由于拥挤导致的恐慌甚至踩踏事件,又兼有地下空间封闭性,隐蔽性高等特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人员疏散极其困难,所以抓好运营安全工作的基础就是要加强加强安全管理,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2 地铁应急管理

地铁突发公共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其成为近年来引起媒体和社会极大关注、严重威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问题,导致人们对城市地铁交通安全保障信心下降。如何应对地铁突发安全事件,加强城市地铁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也成为地铁运营商迫切需要应付的严峻挑战。

2.3 公共安全恐怖事件

地铁由于位于地下具有隐蔽性和不易逃生和搜救的特点,近年来被恐怖分子盯上了。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发生纵火事件,死亡人数约200人2005年7月7日在英国伦敦发生了爆炸事件。地铁正成为恐怖主义者攻击的目标。2010年3月29日在俄罗斯莫斯科发生了两次地铁爆炸事件,死亡人数已上升至34人,初步判断为恐怖袭击。2011年4月11日17时56分发生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十月”地铁站爆炸案都被定性为恐怖事件。

3 解决问题的思路

地铁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地铁运营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地铁运营方应强力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地铁安全运营。

3.1 加强地铁安全措施管理

地铁应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应以危险源为核心,强化“以预防为主”安全文化理念。经常组织开展危险源识别、评价、验证,实现危险源动态、三级管理,在日常安全基础管理中,强化安全预防为主的理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并加强日常检查,防患于未然,降低和控制安全事件/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弱危害性。建立整改专项台帐,对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并做好日常运营事件的分析总结工作。重视安全事件/事故的总结、分析、统计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管控能力和各层级安全管理预见能力。认真总结和分析涉及运营的安全和晚点事件,通过数据整理,查找规律,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优化相关应急预案。

3.2 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是基于对潜在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地铁安全运营事件的预测,对应对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合理规划,落实应对过程中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职责,是实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有效途径。所以地铁安全管理人员在平时编制应急预案时,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并在较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深入论证,从而提高其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并通过应急预案的研制,可以增强运营管理部门和地铁员工的风险意识,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研究和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基于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体系可以组织地铁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演练,从而全面提高整个应急体系的综合处置能力。其次地铁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应注重结构上的合理化:首先要保证各部门上下级预案体系逻辑上的完备性和管理上的协调性。其次要实现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行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相结合三级预案体系。并加强员工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3.3 实现地铁反恐智能化防控体系

地铁车站反恐防范,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部分重点车站监控,巡视,实现乘客的乘车的安全开包检查,更需要我们加强对所有地铁运营线路安保摄像设备的覆盖范围及密度,提高地铁系统的反恐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地铁反恐智能化防控体系的建立。如在地铁车站进站口、检票处、售票机,出入口等地部署智能化摄像头,推进预研人脸采集比对预警、实时视频图像预警、视频录像情报分析系统预研防控及情报业务,通过在进站口、检票处、售票机,出入口等地的部署,实现对地铁进出人员、城市内部流动人员的管控。确保地铁公共安全有序。

4 结语

目前来说,我国的地铁发展事业还不成熟,但安全是地铁运营的生命,安全管理者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也始终是地铁工作的重中之重,地铁建设及运营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提升,纳入地铁运营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之中,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培训和教育,在地铁各个站点逐步推进完善地铁反恐智能化部署,确保地铁公共安全平稳有序。

参考文献

[1] 马颖,佘廉,王超。我国城市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系统的构建与运行[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6,28(1):67.

反恐应急处置预案 篇8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楼发生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确保大楼安全稳定,保证大楼安全运行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爆炸、劫持人质等恐怖暴力事件所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反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101房间。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警卫组、通讯联络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1、安全警卫组:由安保大队部分人员组成。职责是:盘查、控制犯罪嫌疑人,制服犯罪分子。

组长:XXX,副组长:XXX。

2、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及安保大队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指挥与各小组、现场及各部门的通讯联络。

组长:XXX,副组长:XXX。

3、警戒疏散组:由安保大队部分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领导人员疏散和外围警戒。

组长:XXX,副组长:XXX。

4、后勤保障组:由安保大队部分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与管理处联系水、电、通讯、运输、消防设备的使用与抢修,保障消防通道和照明正常,抢救伤员。

组长:XXX,副组长:XXX。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反恐工作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大楼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大楼安全和稳定。

三、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导、协同作战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人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提高预警能力、机动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值班备勤,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迅速启动本预案,立即赶赴执勤岗位控制局势,全面开展工作,果断进行处置。

(三)以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五、处置办法

(一)办公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应急程序 本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办公区内发现形迹可疑,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任何执勤人员都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2、保卫处组织人员对此人进行详细询问,同时把可疑人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3、若此人自述进入办公区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执勤人员应将其带入办公室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证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将其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员在盘问时夺路逃跑,执勤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处领导报告,同时应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办公区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员使用暴力,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二)办公区发生暴力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 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向处领导汇报,并同时报指挥中心。

2、安全保卫组集合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上级援助赢得时间。3、积极配合各级制服犯罪分子,并实施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三)办公区发现可疑物品应急程序

本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处领导报告。可疑物品包括: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物品、也从未见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有何用途。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及发动车辆。

3、指定有专业知识或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品,应立报指挥中心,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品,应立即在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和防范措施。

5、积极配合上级组织人员在办公区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办公区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四)办公区内发现暴力行为

1、在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2、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3、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上级力量来到时再擒获。4、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五)办公区内出现抢夺、抢劫、盗窃行为 1、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办公区,立即通报各出口执勤人员和监控室注意监控,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2、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办公区,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楼内财产安全情况。

3、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和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4、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5、保护好现场、证人,在上级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六)办公区内发现有人投毒

1、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上级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出入,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公司进行维修。

4、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七)办公区内发现谋杀行为

1、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2、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

3、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汇报,请上级部门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4、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视范围,立即组织围捕。

(八)办公区内发现纵火行为

1、立即启动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院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3、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4、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九)办公区内发现绑架、挟持人质,勒索行为 1、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2、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3、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4、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请求支援。

5、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上级部门前来侦破。

6、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上级部门前来解决。六、工作程序

1、安全警卫组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队员,协助上级按区域分组对院内及楼内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线,疏散人员,配合上级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室内人员较集中的场地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2、通信联络组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有关人员查看监控录像进行排查。通知管理处电工、水工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3、后勤保障组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协调医务人员、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急用车。

4、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由处领导视情况发布预案的解除指令。

5、根据队员在反恐过程中的表现,按奖惩实施办法予以奖惩通报,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6、全体人员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7、所有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各科室应加强请示汇报,不得压情不报、慌报、误报、错报、漏报。

反恐应急预案 篇9

关键词:油田 新疆反恐 应急救援 研究

新疆作为国内反恐维稳的重点地区,关系着国泰民安;对于该地区的油田而言,反恐维稳关系着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应当将反恐维稳工作,纳入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之中,加强各项管理。

一、新疆地区油田反恐维稳工作要点及措施

(一)反恐工作要点

第一,加大人防工作力度。在人员岗位安排、具体责任划分以及工作内容确定等方面,应当坚持一岗双责制。既要从油田公司内部出发,提高内部员工的素质和技能,又要强化岗位、权限基础上的反恐维稳。比如,对管理过程中的要害部位严格把关,如进出关口、边远井以及油区主要交通要道和油气管线等;加强公司之间、公司与警方之间的协作沟通,使油田公司能够从相对独立的反恐维稳模式,成功升级成网格化的反恐巡逻安防体系,从而扩大和加深油田反恐维稳工作。

第二,加大物防管理力度。对于油田公司而言,物资是反恐维稳的主要物质基础和重要工作内容,物资管理应当从普通、大型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区别对待。反恐维稳物资采购、放置以及使用过程中,应当不断加大现有资源的优化整合力度,对拒马桩、减速带以及破胎器等工具,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安置;同时,在建筑设施、技术防控过程中,也应当不断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保证能够适应客观需求。

第三,加大技防改造力度。加速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和应用,通过技术研发、项目合作、人才引进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构建“安保网格化”与应急信息平台相结合的智能化油区安保网络体系。积极利用光纤技术、机器人技术和无人机技术,探索建立集地下、地面和空中的三维立体智能化管道管理系统,利用导航地图、一键报警系统,探索集地面(周界雷达预警系统、治安维稳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和空中(无人机)智能化安保防控体系,以多种信息化手段助推安保工作稳步迈进。

(二)新疆地区油田公司反恐维稳策略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反恐队伍建设。反恐维稳既是地方政府、军队以及警务人员的重要使命,对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而言又是一件大事;反恐维稳工作的全面开展,不仅需要职能部门夯实工作,而且还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广大公众的心目中形成反恐意识。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反恐队伍素质建设,这是基础和保障。新疆地区的油田公司反恐维稳工作,一方面具有普通反恐维稳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还兼顾着油田的特殊性、反恐的紧迫性,因此需切实加强反恐维稳工作,真正实现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对敏感阶段的安保工作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反恐维稳是新疆地区油田公司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而敏感阶段的安保工作又是重中之重。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严把安保工作质量关。

第一,梳理和排查日常工作。实践中,应当注意对大型的机械设备、房建结构以及固定资产等进行有计划的轮替排查。其中,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稳定性、使用寿命、外观磨损状况以及声音正常与否等,还要保证二十四小时内均处在保护状态。

第二,对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轮岗巡查。实践中应当与直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以此来提升其工作积极主动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重点部位安全稳定。

第三,新疆是国内少数民族聚居大区,而少数民族多存在一些宗教活动,宗教自由是地方政府对少数民族同胞赋予的权利。然而,在新疆地区存在着个别的利用宗教形式进行非法活动,我们应当在加强学习以及深入了解本地群众宗教活动形式、内容以及意义基础上,对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三)落实好反恐安保工作,确保油田公司安全运行

新疆地区的油田公司在反恐维稳过程中,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和部署,对安全生产、反恐维稳工作进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全体员工应提高警惕,并且结合油田情况全面部署。各作业区应加大巡查力度,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检,防患于未然。

同时,还要积极开展重点井以及原油单罐井的重点安全布控,必要时加密巡检,并在油田道路重要路段对出入油田的车辆以及人员进行详细记录。立足实际,组织油田人员对附近的个体经营场所,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以及流动人员等进行严格检查。各厂区值班室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工作人员以“逢包必检、可疑必查以及视情报警”为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油田门岗监管制度,对进出油田公司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在公司内部进行昼夜交叉巡逻防控。

二、加强油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科学决策,有序开展预警预案演练

要严格按照应急救援技术集成化、现代化以及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应急指挥、突发事件处警以及重点区域集中视频监控和无线对讲同网同播寻呼应急平台。通过应急指挥平台的建立和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实时响应,及时辅助应急处置决策,增大预警、通信、监控以及协调和分配应急力量,同时还要做好指挥调度等方面的功能。通讯指挥车、应急信息平台,应当满足数据信息的采集、决策分析、快速研判、命令部署以及现场支持和联动指挥等应急决策指挥要求。

科学规范以及有序开展预案演练,按“一事一案、一罐一案以及一站一案”之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预案、措施,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第一,编制规范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实操化、简明化以及流程化要求,明确应急预案结构格式,规范预案制作通用模板。

第二,预案编制时,应当确保其细致、全面,而且各级应急预案以及处置方案的制定率应当达到百分之百。

第三,制定的预案要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按“一月一演练、一季一综合以及半年一检验”的要求开展演练工作。同时,根据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和改进预案。

(二)构建灵敏、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油田公司治安管理中心,应当将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纳入到应急救援整体规划之中,依托指挥平台,加强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并且不断完善应急指挥、专业管理和远程监控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搭建集中接警、快速反应以及统一指挥和资源共享的指挥平台,构建立体化、多层次以及全覆盖应急管理网络体系;应急指挥机构要明确指挥权限以及调度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上下联动、高效以及反应灵敏的指挥系统。专业队伍按照属地、统一以及逐级指挥原则,构建对应指挥机构,确保力量调集、信息通讯、战勤保障一体化运作,从而实现应急救援、现场救护以及气防监测和交通管理等专业力量的协同响应、统一行动的指挥作战格局。

抢险期间,利用应急通讯车,将现场信息及时传送到总部,从而实现现场汇报以及远程指挥,并且为远程指挥决策以及现场处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构建平战结合、服务实战的保障体系。通过“三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避免资源浪费,实现人力、物力、资金的科学整合,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资源利用。

(三)丰富油田应急救援体系内容

第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基层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力求实现领域上全覆盖、内容上高质量、管理上动态化,不断增加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完善应急信息体系。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开发,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能力,坚决克服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的现象,加强对风险隐患及危险源的普查、监测和预警工作,落实风险排查、监测预警职责和防范处置措施,实现对风险隐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完善物资保障体系。结合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分门别类的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物资档案,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和各类资源的监控、调度的科学管理。第四,完善队伍建设体系。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流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灾害,并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提升应急队伍现场处置能力。第五,完善应急宣教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制定应急救援培训计划,聘请相关专家对应急救援队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危险源辨识、风险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救护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结束语

油田反恐维稳过程中,应当完善应急机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和配套措施。同时,还要善于利用“逆向思维”、“底线思维”,完善和健全应急预案、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演练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应急反应及联动机制,加强企地联合以及点线面结合,构建立体的反恐维稳体系,以此来提高快速启动、协同应对以及应急处置等能力。同时,还要落实好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对涉恐信息进行收集研判,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参考文献:

反恐应急预案 篇10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打击恐怖犯罪,指导、规范反恐怖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沧州市处置恐怖性犯罪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恐怖组织或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或预谋实施恐怖性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或现实威胁,以及县指挥部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暴力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县城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设施等重要部位、场所和交通工具的;

(2)利用生物制剂、化学毒剂、核材料进行恐怖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制品和核材料设施、工具的;

(3)攻击本县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4)劫持、绑架、暗杀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外交人员,大规模劫持人质,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劫持汽车等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其它恐怖袭击事件。

制定的分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处置预案,依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并按该分类预案处置。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提高对恐怖袭击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情报信息要及时分析、科学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在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4)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采取必要措施和有效手段,缉捕惩治或歼灭制造以及企图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犯罪分子,摧毁恐怖组织。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事发地乡镇要启动现场指挥部;根据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启动县指挥部。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政府主管政法工作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县武装部部长任副总指挥,吸收财政、交通、商务、发改、科技、农业、安监、卫生、环保、质监、国教、邮政、教文体、民政、建设、广电、通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调集专家咨询组进入县指挥部,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兼任。

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乡镇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的指挥位置在事发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职责分工

县指挥部:负责对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动全县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确定对外口径,指导对外信息工作;如需调动军队和武警部队,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县指挥部下设:“一室五组”,即: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情报信息组、行动处置组、新闻报道组、外事组、政策法规组。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统一掌握恐怖袭击事件的情报信息,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县指挥部专门工作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其中,情报信息组主要负责收集有关恐怖活动和事件处置工作的情报信息,提出分析、预测和工作建议;行动处置组主要负责研究、拟订现场紧急处置、救援和打击恐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新闻报道组主要负责拟订对外口径,制定报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报道和宣传工作,授权相关信息;外事组主要负责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中的涉外事项;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为整个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现场指挥部:对县指挥部负责,并负责指挥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具体落实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县指挥部可根据情况派员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2.2应急响应程序

预警:县公安局组织县各相关部门全面搜集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预测意见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预测意见相应预警通告。

结束: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完毕后,由现场指挥部向县指挥部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县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处置响应。

善后:事发地乡镇政府要妥善安排处置结束后的各项善后事宜,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有关乡镇、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县政府;事发地乡镇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县公安局和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分析各种情况,依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判定恐怖袭击事件的级别,提出相应处置建议,经县指挥部确认并启动指挥机构。

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于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县指挥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并组织协调发改、科技、公安、农业、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及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情况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县公安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境内外的相关报道和反应,并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

3.2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经县指挥部决定,由县政府命令,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县政府可根据县指挥部的请求通知、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县政府对实行交通管制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社会秩序。

3.3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县指挥部根据恐怖袭击的危害程度,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采取紧急处置行动,必要时,调动全县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排除、控制水电气泄漏、建筑物坍塌、***、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现场勘查或人质解救工作。

不同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置。核辐射、生化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县武装部协调沧州市驻军负责,公安、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全力配合;爆炸恐怖袭击事件,以公安部门为主,卫生、建设、交通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和县武警中队全力配合;攻击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负责;大规模劫持人质和重要知名人士恐怖事件,以县武警中队为主,公安、卫生等部门全力配合;劫持汽车等交通工具,主要由县武警中队和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负责。

3.4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部要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力量,采取措施,严防发动新一轮或连环袭击。

(1)关闭车站、邮局等场所;封锁县城水源地、桥梁等重要部位;必要时切断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等重要目标、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5)组织协调公安、武警、民兵等力量,发动并依靠群众团体、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和其它社会组织,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3.5缜密侦查,严厉打击

县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要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部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立即展开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全面侦查、调查,抓捕或歼灭制造恐怖事件的犯罪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

3.6信息

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新闻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组织协调,提出新闻报道意见,拟定对外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3.7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指挥部终止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处置工作保障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4.1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自身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发改、公安、卫生、环保、质监、国教办和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要加强防核、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公安机关、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查与侦查专门力量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

通信、公安和县武装部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

发改、科技、公安、通信、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要协调县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相关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公安机关和县武装部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情报支持。

4.2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4.3反恐怖技术研究和开发

要加强恐怖专业技术研究和开发,特别是防爆、查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和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在县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下,科技部门要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防范和处置生物、化学、核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事件的科技研究规划,确定研究课题,组织研究开发,不断提高反恐怖技术水平。

4.4通讯支持

公安机关要适应反恐怖斗争的需要,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联络畅通。县公安局要与县武装部和县武警中队建立稳定、可靠、便捷、保密的通信渠道。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与下属机关应当建立并保持畅通的联络体系。通信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4.5后勤支援与保障

财政、发改部门对反恐怖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运输。

4.6日常防范

县公安局和县武装部加强情报工作,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和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公安、商务、质监、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及危险物品入境。

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资产的监控。

宣传、教文体、科技、卫生、环保、质监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4.7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制定的具体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反恐怖演习,检验和提高反恐怖行动的协调配合及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怖实战能力。

附则

5.1制定、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制定和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5.2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