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中考题含答案通用8篇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翻译: 篇1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孟子《鱼,我所欲也》 篇2
乙:公孙仪1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2受鱼,必有下人3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中心思想 篇3
1、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关键词“甚、苟得”)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2、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关键词“恶、患、甚、避”)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关键词“是心、贤者、丧”) 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关键词“万钟、则、辩、礼义、加”)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
5、此之谓失其本心。(关键词“本心”)
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词类活用 篇4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注释 篇5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与:通“欤”,语气助词。
(45)乡:通“向”,从前。
(46)已:停止,放弃。
(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词多义 篇6
1、而
呼尔而与之。修饰“与”,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向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鱼我所欲也翻译: 篇7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 篇8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节选自《孟子·告子(上)》。
(2)鱼,我所欲也:鱼是我喜欢的东西。欲,想要,喜欢。
(3)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两种东西如果不能同时得到。可得,同义词复用,能。兼,同时得到。
(5)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亦,这里同“固”,本来。
(7)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8)舍生而取义者也:(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义。而,连词,并列关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于,介词,比。
(10)故不为苟得也: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苟得,苟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恶:死本来是我厌恶的。恶,讨厌,不喜欢。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患,祸害。有所不避,有不该躲避的祸害。所,代“不避”的祸害。辟,通“避”,躲避。
(1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人们所喜欢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如使,假如,假使。之,结构助词,的。
(14)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那么一切能够求生的手段有哪一种不能采用呢?者,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人、事、物),这里是……的手段。
(1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假使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莫,否定副词,没有。
(16)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那么一切可以用来逃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则,连词,表承接,就,那么。
(1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运用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介词,用。是,近指代词,这。
(1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故,由此。
(19)所恶有甚于死者: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
(20)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信念。非独,不仅。
(21)与贤者能勿丧耳:只是有道德的人丧失这种信念罢了。耳,而已。
(22)一箪(dān)食:一筐饭。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
(23)一豆羹(gēng):一碗汤菜。豆,古代盛羹汤的器皿,形似高脚盘。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带汤的食物。
(24)弗(fú):不。
(25)呼尔而与之: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家。呼尔,吆喝的样子。尔,为副词词尾。之,泛指“与”的对象,译作“人家”。
(26)蹴(cù)尔而与之:如果用脚踢着让人家来取。蹴尔,用脚踢的样子。踢。
(27)乞人不屑也:即使是乞丐也不屑接受。不屑,瞧不起。
(28)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问它合不合礼义就去接受它。万钟,指优厚的俸禄。钟,古量器,六石四斗为一钟,这里极言其多。不辨礼义,即“不辨以礼义”,不按礼义来分别。
(29)万钟于我何加焉: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加,增益,这里指所获得的益处。焉,语气词。
(30)为宫室之美:为了自己住宅的华美。宫室,住宅,上古宫与室同义。
(31)妻妾(qiè)之奉:妻妾的侍奉。妻妾,正妻和小老婆。
(32)所识穷乏者得我欤(yú):(为了我)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所,起指示作用。穷乏,贫困,贫苦。乏,缺少钱财。得,通“德”,名词作动词,感激。德我,认为我有恩惠。欤,助词,表示疑问。
(33)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情愿牺牲生命也不接受。乡,通“向”,从前。为,肯,情愿。
(34)为:动词,接受。
(35)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作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是,这些。亦,加强语气,无义。已,停止,结束。
(36)本心:指舍生取义。
相关试题及答案
一: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 失道寡助》、《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本文先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从正面论述了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从反面论述了舍义取利是丧失本心。“舍生取义”毕竟是在特殊情况下的行为,孟子认为“舍生取义”的前提是“二者不可得兼”;如果生和义可以同时兼得的时候,孟子认为则应该“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文中体现了孟子“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本文所用的论证方法有哪些,试举例说说。
[答]①比喻论证例。如:以鱼和熊掌比喻生与义的作用是论证中心论点:舍生取义。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的事例比喻守义不辱。②对比论证。如:鱼和熊掌对比,生与死对比,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对比,向合今对比。③举例论证。如:一箪食,一豆羹;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论证以嗟来之食为羞。不辩礼义而受万钟从反面论证丧失其心。
4、怎样评价孟子的把道义看成人心所固有的的观点?
[答]这是唯心主义先验论,这是不可取的,但
5、课文中写“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时,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答]意在说明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选择的事,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人们会选取价值更高的东西,用此事情来比喻“舍生取义”的道理。
6、本文观�
[答]①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②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7、孟子用“ 舍生而取义 ”来表现他的人生追求(选择),文天祥《过零丁洋》中体现这种追求的诗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8、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样的启示,请简要谈谈。
[答]不矛盾,在市场经济下也要讲诚信、讲道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9、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舍生取义”的正气歌,请概述一个这样的例子。
[答]抗洪英雄李向群为保一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誓斗洪魔,以身殉国。朱自清病危之际拒绝吃美国救济粮等。
10、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你怎样理解这个“义”字?
[答]能见义勇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做与国与民与人有益的事等。社会上的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相关的江湖义气与本文的“义”不同。
11、 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珍爱生命”,最近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对于这些,你是怎样看待这一问题的?
[答]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当要珍爱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但并不表示我们不见义勇为,不伸张正义,只是我们在见义勇为时,要量力而行,尽量避免对自己的损害,对生命的威胁。
二:
12.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2分)
(1)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得:
(2)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
13.把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4分)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14.本文开头从“鱼”和“熊掌”说起,有什么好处?(2分)
15.文中作者肯定的是哪种人?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2分)
参考答案
12.(2分)(1)通“德”,感激。(2)天性,天良。
13.(4分)(1)不只是贤德的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2)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14.(2分)作者用“鱼”比喻“生”,用“熊掌”比喻“义”,通过类比,形象生动地引出了本文的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15.(2分)答题示例:作者肯定的是舍生取义的人。现实生活中,舍生取义、见义勇为的人会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扬,而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人会遭到人们的唾弃。(言之有理即可)
三:
1. 解释下列加点的字在文中的意思
(1)避 (2)丧(3)皆(4)患
2.本段提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中心论点,接着运用____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论证这个论点。
3.你能说说文中“舍生取义”的“义”与社会上哥们义气的“义”有什么不同吗?(限定50字以内)
4.翻译下列句子
(1)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所欲有甚于生,故不为苟得也
(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5.下列句子中加点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由是则生而不用也/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
B.蹴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C.所恶有甚于死者/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
D.今为妻妾之奉为之/项燕为楚将,数有功
6.请说说文中画线句子中的“是心”具体指的是什么?
7.下列加点词的意义完全相同的一项是()
A.屋舍俨然/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B.故患有所不避也/且人患志之不立
C.非独患者有是心也/是进亦忧,退亦忧
D.同舍生皆被绮绣/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8.根据文段内容填空.
(1)选段中,作者将______比作鱼,将______比作熊掌,提出了他的主张:当二者不能两全时,应___________。
(2)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此处的“大丈夫”与文段中的“_________”这个词意义相同。
9.孟子认为“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请举出你所了解的一位“贤者”,并写出他的一句表明其气节的名句。
贤者:_________
名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出自该文的成语是_________,现在的意思是:
11.对加点的词解释不准确的一项是()
A.故患有所不避(躲避)也
B.所欲有甚(超过)于生者
C.乞人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也
D.此之谓失其本心(自已的修养)
12.选出对本文理解有误的一项( )
A.作者在文中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二者不可得兼”。
B.首段用“舍鱼而取熊掌”的常情来比喻“舍而取义”的道理。
C.第二段主要用对比的方法阐明不应为物欲所获而丧失本心
D.文中用了不少两两相对的句子,形式优美,情感强烈,说理透辟。
13.能概括全文中心意思的句子是:
参考答案:
1.(1)躲避。(2)丧失。(3)都。(4)祸患,灾难
2.生,亦……取义者也 正反对比论证
3.孟子的“义”指的是大义它事关人民,民族国家的利益(或是与进步的,正义的事业有关的仁义),而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有关的江湖义气(或只着眼于个人和小团体的无原则的私利)。
4.(1)(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就会舍弃生命,选取正义。
(2)(我)所喜欢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敢做苟且偷生的事。
(3)由此可见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方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5.A
6.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
7.C
8.(1)生,义,舍生取义
(2)贤者
9.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
文天祥:“人生自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陈毅:“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
夏明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10.舍生取义 为了正义而牺牲生命
11.D
12.A
13.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 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