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章程【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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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章程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一起来参考章程是怎么写的吧,

文学社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一、春秋文学社于一九九八年九月组建成立,是溪三中学广大文学爱好者组织的校园文学社团。在学校领导的关怀、校团委的领导和学校语文组老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社宗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文学兴趣和创作水平,培养文学新人,丰富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三、本社社名的。寓意为:春风化雨,桃李成行;秋菊胜金,兰桂飘香。春华艳艳,秋实灿灿。并取校园的“春林”、“秋闱”二楼首字为文学社之名,以勉励勤学

第二章组织

四、为了顺利开展工作,文学社设领导机构和编委会。领导机构设名誉社长、顾问、社长、副社长和指导教师等职。

五、社刊《春秋》系会员及其他学生发表习作的园地,设顾问、总编、主编、责任编辑等职,编委会主要由语文组老师组成。

第三章社员

六、本社实行社员制。

七、入社:凡我校学生,只要遵守校规,承认本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的爱好,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由本人申请并交代表作品和社员推荐,经本社批准后,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八、退社:凡会员毕业、转学均视为自动退社;凡社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文学社活动、长期不递交作品,经本社批准,均可取消其社员资格。

九、权利:

1、社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2、在作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社员作品享有在文学社社刊《春秋》上优先发表的权利。

十、义务:

1、凡本社社员必须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应在搞好本职学习的前提下,积极认真地参加本社活动。

2、积极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踊跃投稿,积极办好《春秋》校刊。

第四章活动

十一、春秋文学社日常活动由指导教师统一规划,在社团负责人的直接安排开展。

十二、春秋文学社活动内容包括:写作、讲座、采访、编辑《春秋》,讨论、赏析优秀文学作品等。

十三、要定期刊出《春秋》文学刊物。

十四、每月安排较大型的活动1~2次。

十五、春秋文学社的重大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外出活动。

第五章经费

十六、本社的经费一方面由学校资助,另一方面由本社自身解决。社员入社后要按期按规定交纳社费。

十七、本社定期组织核查社内财务,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六章附则

十八、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春秋文学社组织。

章 社员管理 2

第十六条 社员入社

一、对文学感兴趣的全体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对外投稿并已有习作发表的同学优先录用)

二、文学社转入正轨后,社员入社需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发给社员证或工作证。

第十七条 社员权利

三、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五、社员优秀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给校内外报刊杂志发表。

六、文学社给予优秀社员一定的奖励和获奖证明。

七、文学社转入正轨后,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八、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九、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十、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十一、社员不得在文学社内、外使用社员名义或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十八条社员考核制度(评优制度)

十二、对文学社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设学期考核基础分为60分。

十三、社员每交一篇稿件加3分,被社刊录用,发表在各报刊,校内外竞赛获奖等依情况加5-10分。

十四、为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倡导文学社社员广开思路,提合理建议和方案一经采用,给本人加5分。

十五、高质量完成学校或社内交托各项任务的,经社长、部长提议酌情加分。

十六、文学社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如有事不到需请假;无故三次旷课者,按自动退社处理。上课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者一人次扣2分。

十七、据每人考核成绩依次累计,到学期终时评出6—10名最佳优秀社员和一个先进部门。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愿意加入文学社,自觉履行文学社章程的同学请签名:

文学社章程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馨苑文学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馨苑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馨苑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 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会员每两星期必须交一篇练笔,主题统一定;每个月至少投稿一次,内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会员必须善始善终、群策群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第九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2、按时编辑校刊,在会刊上择优发表会员作品,对内容和题材佳的稿件将推荐到各级报刊杂志社;

3、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编辑及文学社工作负责人

4、在团委批准同意下,不定期举行笔友会、改稿会、演讲会、辩论会等;

第十条:文学社常务机构,其设置情况另附;

第十一条:文学社负责人和会员均须遵守章程和社内决议,实事求实地宣传文学社,脚踏实地地搞好组织建设,对违反章程和社内决议,对文学社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分。

第十二条:投稿要求

1、投稿时间:每月15日之前。

2、投稿地点:副社长处。

3、投搞须知:需要写清作者姓名(含笔名)、班级。

4、稿件处理:由副社长作好登记后交责任编辑修改、审定后上交主编,主编对稿件进行评审,之后分类登记。所收稿件由编辑部组稿并负责整理,编辑部编发稿件时从中选定。

5、审稿标准:以质取稿,优稿优发。以质量、用途分:优先稿(A类)、主用稿(B类)、备用稿(C类)和废弃稿(D 类)

附:文学社常务机构:

一、社员全体会议

1、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由副社长主持。

2、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①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②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③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编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审定《尖尖角》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计划; 3、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 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审查评议《尖尖角》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

三、社长、副社长

1、社长职责 ①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组织社员活动。 ②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汇报工作。 ③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④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2、副社长职责 ① 副社长两名。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②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③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四、编辑部

编辑部设主编一名、副主编三名,责任编辑若干名,综合部主任两名。

1、编辑部职责:编辑《尖尖角》社刊。

2、主编、副主编职责: 主编负责社刊的出版、印刷质量,负责一个栏目的选题、组稿、约稿,并对每期拟采用的稿件提出初步意见,向编委会汇报。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并侧重一个栏目选题、组稿、约稿,提出拟采用的初步意见,向主编汇报。

3、责任编辑职责:①负责作者投稿的登记、初审,选编拟刊用的稿件送主编终审。②认真编辑、加工和校对刊用的稿件,做好版面设计,做到刊用稿件的"齐、清、定、美"。③严格实行编辑规范和标准,按时按量完成编辑出版任务。④ 积极开展社刊编辑和相关学科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

4、综合部主任职责: ①协助社长、副社长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②社员管理。 ③稿件收发。

社团申请章程 4

社团申请章程

1、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内家拳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由个学院各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增强学生体质,提升自信和传播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了解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强身健体;提升自我价值,弘扬民传。

第四条 本团体受教师教育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监督,受社联监管。

2、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成员讨论后;有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团体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想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3、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院团委批准备案。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时: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部长;

(三) 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五)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本团体的会长、部长、副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 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3) 有一定的实力和功底;

4)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第十四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成员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的机构。执行机构有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理事长、社长),学生社团负责人有本社团成员通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 会长为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社团设机构为: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监察部、和财务部。独立机构为理事会、联络组、秘书处。

1) 策划部: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 、进行市场调研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种文书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外联部: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

3) 宣传部: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各项活动、发布社团的`各项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组织部:负责会员的招收工作及会员档案的管理;

5) 监察部:负责监督社团各项活动及审查社团经费;

6) 理事会:由会长、理事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物,总结经验,策划活动,考核新人。

7) 联络部: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8)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

9) 秘书处:负责通知各个事项;

第十七条 各部门下设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降级。

第十八条 各部门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的展开,在本部门内有任免职权、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注: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贤纳士。

第二条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的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第三条 换届大会开始后半个月内,原理事会开始开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听取社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的问题就不予与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构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较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加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社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式离任,对该职位有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第五条 会长在内期间出现严重问题,有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成员 通过方能任免。会长非正式离任期间,由副会长临时负责直到新会长出现。

4、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赞助费;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经费申报手续

1、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预算开支要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理事会审批方可通过秘书处报销。

2、社团举行活动前,一线提前两周递交详细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活动审批后,主席团按实际情况审批活动经费,最后要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从该社团上缴的会费中拨款,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

第二十二条 财务报销要求

1、活动计划及经费结算表,经主席及团委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生效。

2、正规发票可报销。

3、每张发票后须注明用途及两个经手人签名,其中一人须是协会会长。

4、各社团(部门)安排一名固定人员与秘书处和监察部联系。

5、上缴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经严格审批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财务本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四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处核准后生效。

6、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团委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分团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7、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归本团体。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条款若与学校社联条列相违背,以社联为准。

注:

本协会第一期理事由原有的人员暂时组成。

章财务制度 5

第十四条社费来源:学校按需要拨款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经费。

第十五条社费管理

一、社团经费由秘书长负责保管,并登记收支,财务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二、社团经费支出需由社长、部长讨论决定,负责秘书部的社长签字支出。

大学生吉他社社团章程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的育人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结合协会自身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学院软件学院吉他协会是在院领导的领导下,由广大吉他爱好者自发组建的以娱 应各学生部门的需要,为其准备所需节目等。本协会还自觉接受学院各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传授吉他知识为主,以活跃校园吉他文化,发扬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精神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协会理事会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干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等。

第五条 理事团主要由大二干事组成,协助主要负责人处理会内事务。

第六条 干事是由本协会的会员通过竞选,并根据平时表现和对会内的贡献,由会内理事团评选产生。

第七条 凡在吉他协会注册的干事成员。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权利

1、参加社团活动权;

2、对社团的工作有讨论权;

3、对吉他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检举和监督的权利;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享有评先评优待遇。

(二)义务

1、遵守吉他协会章程及其决议;

2、维护吉他协会集体荣誉,支持各项活动,不得做有损于吉他协会利益及其形象的行为;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吉他协会交给的任务,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吉他协会发展谏言献策。

第三章 关于会员

第八条 凡是喜欢吉他的在校学生,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

第九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1)有服从协会章程及协会内相关制度,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

(2)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协会安排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协会的荣誉和形象;

(3)有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义务;

(4)维护会员团结,共同学习进�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 在协会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对协会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3) 有参加协会各种活动,有接受本协会培训,辅导的权利;

(4) 有入会自愿,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 协会的纪律是协会成员进行活动的准则,是协会不断提高的保证,

也是协会不断走向规范和健康的基础。

关于协会的纪律规定如下:

1、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会员制度,不可随意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2、无故缺席协会举办的活动累计三次者,视为自行退会。

3、在学校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得担当或竞选本协会干部。

4、申请退会的会员,会费将不予退还。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管理和执行

本制度由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管理及执行,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吉他协会的财务账目应设立专门记录本,由社团财务负责人定期检查。社团财务设两名专员对财务的账目、财产分开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和组成

各社团的自筹经费包括:

(一) 会员费由各社团须严格按照学院社团只能收取10元会费的要求。

(二) 社会赞助 社团在争取校外资源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及其相关规定。本协会将事先向xx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提供资助方的详细书面信息(如赞助协议书),并报院团委书记批准。协会取得的社会资助,及时向xx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备案,提供资助协议和所获得的'资助情况;原则上由本协会自行支配,对于取得的资助的剩余部分,应当转为本协会长期发展的基金;

(三) 学院所拨经费 本协会进行大规模基本建设、组织重要活动以及完成学院有关部门安排的任务,可以申请学院拨款,学院可提供全部或部分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 本协会在招收新的会员时,统一收取的会员费用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由本协会自行决定,为本社团开展活动使用;另一部分为社团联合会风险抵押金,金额为各协会所缴会费的20%(四舍五入)。其中15%为xx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资金,5%为本联合分会位管理资金。

第十五条 活动经费申报手续

(一) 属于本协会内部活动,由于自身经费中开支,数额较大或特殊情况,需报社团联合会社团理事单位备案后方可经上报学院申请报销。

(二) 本协会在面向全院的大型活动,协会将提前二十天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活动策划及经费预算。活动审批后,社团联合会应按实际情况审批,灵活运用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后,本协会将提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由社团联合会按原定的审批上报学院报销。

第十六条 财务报销要求

(一) 活动计划与活动经费预算须经过本协会负责人签名后方可生效;

(二) 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三) 每张发票背后须注明用途及两个经手人,审批人签名;

(四) 本协会必须安排一名财务负责人与社团联合会保持联系;

(五) 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后,经严格审查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

第十七条 本协会自成立起即成立经费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 吉他协会的经费用途

(一) 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开支;

(二) 协会内部的组织管理开支及有关总结表彰活动开支;

(三) 其他正常的经费支出。

第十九条 协会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二) 每次协会活动后,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经费结算,定期向协会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三) 在协会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作好财务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 协会所上交备案的财务清单必须包括

(一) 上缴多少会费;

(二) 活动开支;

(三) 日常管理开支;

(四) 外联资金;

(五) 剩余经费等。

第五章 主要活动

1、每周由专业老师对学员进行培训;

2、不定期举行会员大会和各大小活动;

3、在校内以文娱为主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4、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联谊、音乐方面的比赛等;

5、每学年组织一场巡礼月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在上学期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乐器比赛。

第六章 附则

1、在会会员如果技术允许且自愿的情况下将对其重点培训让其组建乐队,带领其在校内外参加各种有益的公益表演。

2、协会活动时间定于每周(五)晚7:30,活动室在文科楼6楼。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本章程解释权属xx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吉他协会。

章 社团活动 7

第十二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校团委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校团委批准。每届任期一年。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和校团委汇报社团工作。

3、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4、组织各项社团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2、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3、稿件收发。

4、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第十三条 文学社另设宣传部和编辑部。宣传委员协助副社长对每一次活动进行通知、报道。编辑部负责社员和其他学生稿件的编辑整理,设有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若干名,每学期编辑两本《**》社刊。

大学生足球协会社团章程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组织的正式名称为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英文名:Football Association Of GuiZhouJiaoTongZhiYeJiShuXueYuan,英文缩写为GJFA

第二条 性质:本协会是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

一、遵守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团结我校足球爱好者,积极调动同学们对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促进足球运动在我校的健康发展,为增强同学们的体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水平和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积极组织各种足球训练及竞赛活动,加强会员之间与各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精神:坚持不懈、勇于拼搏。

第五条归属管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接受学生处及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本社团的业务范围

积极开展各种足球竞赛活动,组织会员训练,提高会员的足球技术和拼搏精神。

第七条 职责

一、搞好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各协会,使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的足球交流活动,增强与各个高校间的友谊。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凡是对本协会有兴趣的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有按规定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及发展方向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对本社团及本社团组织的活动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和执行本协会章程、决议和决定的义务;

二、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形象及权益的义务;

三、完成本协会分配的任务的义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 退出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的规定

一、凡有要求退出本协会意愿的会员必须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予以退会。

二、会员退出后将失去会员资格及对本协会所赋予的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主席团,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利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委员。

3、决定终止事宜。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的设置:

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竞赛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裁判部、财务部。各部长任期为一年(如遇到特殊情况将由主席召开会员大会商讨人事变动)

一、主席团

1、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2、主席团的职权:

⑴制定本学期活动计划。

⑵组织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秘书处

1、秘书处由一名秘书和副秘书长及若干委员组成。

2、秘书处的职责:

⑴负责本协会文秘工作,包括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各部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⑵协助协会主席管理好协会。

新版大学生文学社团章程 9

新版大学生文学社团章程

第一章、社团性质、宗旨、主要任务

第一条:社团性质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是在校文化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作为渝工学院的一面主导性旗帜,大学生社团本着为丰富校园文化、培养更多文学人才,由文学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社团宗旨

为壮大我校的文学爱好者的队伍,促进我校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以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学水平和文学素�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任务

按照百家争鸣,各尽其才的方针,组织和支持社员开展文学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文学社社刊。根据学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同学普及文学基础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社员和广大同学积极向报社、杂志社投稿。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社员来源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文化中心的正式注册学员。

第五条:社员条件

凡遵纪守法,服从党的领导,遵纪校纪校规的爱好文学的,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愿遵守本社团章程者,经申请、考核并得到学校文化中心的批准,可成为社员。

第六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社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向本社团提出给予从事文学交流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享受退社的权利;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积极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按时交纳会费;

每月至少向本社团提供一份文学作品;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分别由人事部、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市场部、文艺部、策划部构成。

第八条:主席团第年换届一次,主席可连任。爱过校纪、团纪警告以上处分者及学习不良才,有一门补考不得担任部长以上的职务。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

议论决定本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处理日常的工作事务,组织各项活动的展开工作;

听取并批准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制定修改章程;

管理好本社团的社费支出情况;

选举新的社团成员;

章 负责人产生程序 10

第十二条 文学社转入正轨后,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 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当场选举,得票最高者当选。

大学生社团章程 11

大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XXXX社团(社团名称)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XXXX协会(简称“XXX”)是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在籍学生因为共同兴趣爱好(请加入新在协会兴趣爱好具体内容)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 组织原则

1.以马列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宗旨

在社团(学生社团)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有组织地、有创造性地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兴趣爱好,社会公益等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努力建设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

(可根据社团自身情况体添加)

第二章 社团组织

第四条 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 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老师XXX担任社团指导老师(或挂靠相关业务XX单位),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

第六条 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理事长)、副社长(副理事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理事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

1.选举社团社长(理事长)和组织机构(理事会)成员;

2.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3.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理事会)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5.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 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

第十二条 本社团将(已)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 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 社团注册与招新

第十四条 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文学社章程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本社为爱好文学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学校团支部的直接领导。社刊《前方》系校文学刊。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拓展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改提供实验的园地。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按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前方》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

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校方批准可成为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八条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奖惩

(一)奖励

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

(三)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三次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组织机构

文学社拟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下设宣传部和编辑部。

第十条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两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学校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将报道交到校报道组或广播站。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4.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5.稿件收发。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编辑部

(一)编辑部主任一名(由老师担任),和社长一起审稿。编辑(社务)人员若干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每学期编辑《前方》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第十二条宣传部

(一)宣传部设干部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不定期地通过校内广播站进行校内宣传。

2.组织编辑部更换文学社的橱窗宣传内容。

3.和计算机老师取得联系,将文学社相关资料上网。

第四章文学社活动安排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

每个星期五课外活动,即文学社成员活动时间,由社长主持。

第十四条基础讲座

每月一期,由语文组安排老师或者从校长邀请名家做讲座。所有社员都必须参加。

第十五条主办杂志

每个学期定期出版社刊《前方》,争取都由学生自己主办、组稿、编辑、出版。

第十六条采风活动

每学期1—2次采风活动,学生自己组织,以投票方式选定去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在实践中将不断完善。

第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

章 附则 13

第十四条 文学社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文学社以“博览群书、展现创作才华、提升人文素养”为鲜明特色,组织相关活动。

第十六条 主要活动形式

(一)名家讲座。邀请知名作家、校内教师开展讲座,欣赏经典文学作品,交流文学创作经典以及语文学习经验。

(二)作品交流。每学期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或举办大规模的征文大赛,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社团成员之间进行作品交流,形式有诗歌朗读会、散文朗诵会等。

(三)读书交流。交流平时阅读的文学作品,提升写作能力。

(四)外出采风创作。每年一到两次外出采风,到无锡市内或邻近有文化意蕴的旅游景点,同时进行相关的创作。

(五)经典电影赏析。每学期一到两部经典电影赏析,并与创作结合起来。

(六)与外校文学社团交流合作。

第十七条 文学社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周五选修课、周末以及寒暑假等。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等较为完善的档案。

文学社章程 14

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培育文学新人,提升办学层次,树立学校形象,彰显名校声誉,培养及发挥广大学生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学生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活跃校园文学气氛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做好《灵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学社性质: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灵岩文学社(简称“灵岩文学社”)是由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文学爱好者自发组织,接受学校有团委的直接领导和语文教研组辅导的文学社团。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文学社宗旨:

在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扩大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素质,发挥学生的特长,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舞台,提高阅读、鉴赏、写作能力,提高文学素养,培养文学新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为文学爱好者打造竞秀才华的靓丽舞台、为文化校园点亮培育新人的灿烂星空!

第三条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写作热情,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

2. 邀请作家及本校文学社顾问、语文教师举办文学讲座。

3. 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

4. 编辑出版文学社刊物《竞秀》,积极地向全国各报刊推荐社员的优秀作品。

5. 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并力求获奖。

6. 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7. 开展学生有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8. 组织外出参观、访问、游览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9.组织记者团开展校内外的采访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文学社设名誉社长一名,由校长或副校长出任;文学社总编、总指导一名,由资深语文教师出任;文学社副总编由负责文学社具体工作的指导老师出任,语文教研组长及全体语文老师皆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学生组成部分:文学社社长一名,由社员竞选担任,全面领导文学社 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副社长三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 高二分社、高一分社和初中分社社长,负责、主持各年级分社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下设机构: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和《竞秀》编辑部

组织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文学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报刊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文学交流会、文学沙龙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文学社活动宣传、社团刊物及各类作文比赛的征稿宣传、负责校园新闻采访等活动。

《竞秀》编辑部主编一名,原则上由社长担任,负责组织征稿、审稿及社团刊物编辑、出版等工作。

副主编三名,由主编任命,原则上由高二、高一、初中分社社长担任,协助主编负责各年级分社社员的征稿、审稿、改稿等工作。

编委若干(原则上每一个栏目一人),由主编任命,协助副主编负责各栏目稿件的审稿、改稿及打印、校对等工作。

第三章社员

第七条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在籍学生(包括初中和中加国际班的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热爱文学,具有参加文学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写作基础和创作能力,或希望通过文学社活动提高写作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灵岩”文学社。

2.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会员,领取统一编发的社员证。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八条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竞秀》社刊投稿优先发表、并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7.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6”项权利。

第九条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义务。

3.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5.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十条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文学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文学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会会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会刊投稿一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不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九条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文学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文学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社员奖惩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特别优秀者,辟“文学新星”专版介绍。

2.社员作品在社刊发表将获得相应的稿酬,在全国各级报刊上发表,学校则给予一定的文学创作奖励。

3.社员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4.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社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退社除名处分。

5.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不履行应尽义务、无故不参加社内活动两次或一学期不交纳习作者,给予退社除名处分。

第四章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1.每学期至少编辑出版《竞秀》社刊一期

2.每学期举行一次文学讲座,邀请作家、顾问讲授文学知识,传授写作技艺。

3.不定期举办文学沙龙,交流创作经验,讨论、鉴赏优秀文学作品。

4.不定期组织游览观光、采访采风等活动,加强社员间的交流和认识,走向社区,认识社会,体会民生,参与实践,走向自然,领略美景,感悟造化,汲取灵气。

5.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委员会。

渎木高级中学“灵岩”文学社

章活动方式与范围 15

第七条 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每期向文学社员和非文学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登载在文学期刊《xx初绽》上,优秀作品向各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二、征求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举办征文活动,偶尔举行小规模社团交流活动。

三、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学校文学社团建立交往和联系。

第八条 文学社的活动范围:基本活动在容里中学内举行。

章 组织机构 16

第五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参加者可申请入社。

第六条 入社。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可成为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七条 退社。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向社长提交书面退社申请,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八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每学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九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十条 文学社每学年对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员进行奖励。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在每学年的人文社团大会上统一颁奖。

第十一条 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文学社章程 17

社团特色:飞扬文字,畅响网络。

社团宗旨:以文字为媒介,以网�

社团活动原则:民主、平等、交流、互动、社团内部人人平等,重大事项会员民主表决,日常活动以交流、互动为主,倡导发现性学习。给每位会员锻炼口才的机会。

努力创建和谐、友爱、团结的社团文化氛围,会员之间要多沟通了解,在平日学习、生活中应相互帮助,把社团建成大家共同的家。

会员表现实行量化管理,评优标准公开、公平、公正。

社团鼓励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