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报告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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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报告(精选3篇)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报告 篇1

一、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今年续建201*年了未完成的廉租住房项目共计:300套,15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4786.28平方米,285套。其中:149套已建设完成,并安排入住,136套正在建设当中,已下拨工程款1326.958万元。

(二)独龙江乡教师周转房总共建盖31套,其中新建10套,建筑面积555.02平方米,正在装修当中;改造21套,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已完工。

(三)今年将计划实施公共租赁租房120套、7200平方米,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该项目将在县公安局、农业局背后等地建盖,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于今年7月份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我县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并制定目标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我局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全县保障性安居房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深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设置住宅与房地产业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我局及时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在分配过程中完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据统计,我县无房户有300余户,我局今年主要安排入住了60户,即:明珠小区廉租住房新建36套和原县委职工宿舍楼改建24套。另外,丙中洛中学廉租住房20套、捧打乡廉租住房32套、丙中洛乡廉租住房16套、茨开完小廉租住房20套、丙中洛完小廉租住房32套、普拉底卫生院廉租住房9套、**县一中廉租住房20套,部分已安排入住。四、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我局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加强制度防控。为加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我局认真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坚持阳光操作。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申请住房户初审、复审,客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科学合理统筹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为了加快我县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我局认真制定了《**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专户储存、分账结算,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低收入家庭的人群中。

总之,我局自开展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加强工作开展的力度,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报告 篇2

“住有所居”、“安居方能乐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目标,始终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改善民生质量、构建和谐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目标任务及建设进度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为:续建成廉租住房665套3.325万㎡,新建廉租住房500套2.5万㎡,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0套4000㎡。截止目前,实际进展:

1、续建项目。已完成在续建4栋407套2.535万㎡廉租住房,余下的第10、12栋126套廉租住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第11栋132套正在进行第六层楼面建设。

2、新开工项目。已完成在贯岭居委会和原制药一厂地块上新开工建设270套14555.34㎡廉租房,并在县城龙冈南路西侧原柏树内公房地块上新开工建设50套3000㎡公共租赁房,目前,均处于基础施工建设阶段。剩下的230套11500㎡廉租房和30套1800㎡公租房将分别建在矿业西侧和县城直街危旧直管公房地块上,目前,已完成了施工图图审等前期工作,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以上,所有续建、新开工和即将开工的保障房建设均能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序时推进,且进度走在了全市各县的前列。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亮点

20xx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压力大,且点多面广,情况也复杂,共有6个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居委会、原制药一厂、柏树内、直街、矿业西侧,尤其是柏树内、直街保障房建设涉及到公房拆迁、安置以及在报建和开工等过程中多次出现周边居民上访和阻工等现象,工作难度可想而知,面对重重困难,我局没有退缩,而是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努力在抓建设、赶进度、保质量、出成效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既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一)早谋划,抓落实。为确保我县保障性住房能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和完成工程量,我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注重抓好保障房项目的落实。在用地选址上,我局于去年底就先后多次邀请国土、建设等部门对今年保障房建设用地进行了现场勘察,分析比较,确定了的建设场地;在规划设计上,我局及时聘请了设计单位进行高标准设计,并综合考虑了户型的大小、日照采光、通风和配套齐全、经济适用等功能需求,同时,在立面效果设计上还充分展现了现代庐陵文化风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实行了“每周一调度,每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有力推进了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重协调,促进度。为确保在建的保障房项目序时推进和未开工项目早日动工建设,我局注重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加强了与上级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有力促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通过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下达和资金使用分配等动态信息,为我县保障房建设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二是通过加强与发改、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审批、用地优先供应、资金足额配套使用等“绿色通道”,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以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县形成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严管理,保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事关百年大计”,为抓好保障房建设质量,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工程,我局一是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依序报批,通过实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监理全程监管、质量安全逐项把关、逐户验收等办法,严把工程建设管理和项目质量安全关。二是除对所有在建项目都聘请了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外,还在每个建设项目安排了2名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工程监管人员对保障房建设中的进料、施工(含水泥标号、钢筋规格、混凝土配合比,钢筋布筋)进行全程监督,严把材料进场关、施工监督关、工程验收关。并且规定工程监管人员不得接受工程施工方的吃请,努力把每个项目都建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四)重投入,提品位。为尽可能完善保障房小区功能,让保障对象不仅搬得进来,而且住得有尊严,生活的有信心。我们在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上,除按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物管用房、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外,还配备了一些健身器材和露天活动场所等。同时,在小区绿化上,我们不仅按要求比例见绿,还要求主要绿化景观上档次,有品位。目前,我们已对保障房住宅小区垃圾中转站和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进行了规划设计,计划在小区工程全面竣工后开始实施,并力争抓好该小区物业管理,努力将其打造为我县示范性的保障房住宅小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一是倒排工期抓进度。按照省、市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将任务进一步分解,严格目标考核办法,倒排工期,加强调度,确保提前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即:所有续建保障房争取在8月底前全面竣工;新建保障房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50%以上,20__年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__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形成入住条件。二是足额配套保投入。按照招投标确定的建设造价,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由县财政足额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配套资金,做到不留资金缺口,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完善设施提品质。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加快保障性住房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性住房的宜居度,确保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功能全、环境美的住宅小区。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报告 篇3

近年来,我区委、区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工作要求,把解决辖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廉租住房配租、租赁直管公房、发放房屋租赁货币补贴等方式解决辖区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同时,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扩大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实现住房保障的多层次、广覆盖,更好地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

(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

我区目前在建的美兰区中贤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是海口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20__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重大决策措施。该项目建设用地12,235m2,政府计划投资9550.79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122.2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428.565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43068m2,按八度抗震设防,分A、B两幢共建设廉租住房772套,套型平均建筑面积46.85m2。该项目20__年4月动工建设,截至20__年6月底,A栋(18层384套)、B栋(18层388套)主体及室内工程已全部完成,室外配套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实际完成投资9653万元,占计划投资的90.7%。项目建成后,可解决我区大多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该项目由美兰区政府委托美兰区招投公司代建。

我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水滨花园)位于滨江西路西侧,土地权属为白龙街道办的中贤一村经济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5亩,拟建经济适用房578套,目前基础施工已完成。该项目由市里委托市城投公司代建。

(二)廉租住房配租和房屋租赁货币补贴发放情况

20__-20__年,我区分三批配租了青年路民安小区、岭下小区和君尧路美舍河小区共578套(含面向直管公房回迁户的31套)廉租住房。其中,民安小区168套、岭下小区222套、美舍河小区188套,惠及1445人;回迁安置国家直管公房501套。我区已经入住的578户廉租住房配租户中,397户为低保户,占入住户数的69%。目前已核准的345户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家庭中有162户是低保户,占轮候对象总户数的47%,这批轮候对象有望在年内得到安置。此外,在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中,共有224户特困和低保户享受到了45—60平方米不结算差价的拆迁安置房。

自20__年以来,全区共发放住房货币补贴326.32万元,惠及2127户,5346人。其中,20__-20__年发放金额分别为39.96万元和68.88万元;20__-20__年,我区加大了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20__年发放501户,1205人,发放金额1,150,714.68元;20__年截止目前已发放538户、1325人,发放金额995,864.94元,其中98%从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轮候对象中产生。20__年已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538户中有318户低保户,占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总数的59%。20__年上半年,发放货币补贴772户,发放金额177.16万元,惠及人口1904人。自20__年起货币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情况

我区经济适用房申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住建的统一部署,已在全区全面开展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宣传、申报表格发放及受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发放经济适用房申报表2406份,回收1714份,入户调查、情况公示、资格确认工作正按规定程序进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截至今年6月,已核准并在媒体上公示544户,拟公示962户。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廉租住房项目工程质量优良。20__年底,我区接到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后,以最快的时间选定建设地址,并抓紧时间完成征地、补偿等前期工作,20__年4月,我区廉租住房项目率先其它三个区动工建设。该项目采取代建制,由美兰区招投公司作为代建单位,依法履行代建职责。在建设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海南航达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为监理单位,并依法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和相应的廉政及安全生产合同。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二是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按时推进工期。保障性住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我区政府积极协调市国土、规划、发改、住建等各职能部门办理各种建设手续。区招投、房管中心、国土分局密切配合,及时申报有关建设材料,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是对历次中央、省、市及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我区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建立和完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四是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报批手续和拨付程序,帐目日清月结,无违规无差错。由于我区一直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施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多次受到中央、省、市检查组的好评。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廉租住房配租给最需要房子的群众。我区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使我区广大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群众切实受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1、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镇、街道办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民政、纪检的工作人员及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组。

2、严格履行廉租房申请规定程序,廉租住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街道初审、民政部门复核、区房管局核准。初审结果由各街道公示、核准结果经区实物配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次在各街道进行公示,最后将拟配租名单在海口晚报上集中公示无误后才给予配租。

3、精心制定配租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三公”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在配租过程中,结合全区各街道廉租住房申请情况,按居委会个数比例分解廉租住房指标,并适当向申请人数多的街道倾斜。在对轮候家庭打分的过程中,依据家庭得分高低确定配租对象,在全区范围内按得分高低确定选房顺序,配租相应房型。同时,对残疾、孤老等特殊群体照顾安排在一、二层居住。

4、组织纪检监察及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入住情况的调查和资格复核工作,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0__年度,共取消3户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改变2户的保障方式。20__年5月,又取消7户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依照规定处罚并责令限期腾退房屋。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落实建设用地是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关键,但是海口作为省会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土地供应紧张,落实建设用地已逐渐成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作的“瓶颈”。建设用地不落实,其他工作就是“空中楼阁”。建议根据中央要求,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早规划、早落实。

(二)根据规定,廉租住房套型面积原则上不超50m2,但在实际设计中,根据地块规划设计布局的需要,不可能精准,给设计规划带来较大的难度。建议廉租住房套型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下浮动几平米。

(三)最低生活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但是目前街道一级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从事这两项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工作强度非常大、完成工作任务难度较大。建议上级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区级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配套相当的工作经费,确保城镇低保和保障性住房这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做好廉租住房配租工作。截至20__年6月,我区还有1200多户申请廉租住房,涉及人口3084人。考虑到我区地处老城区,各种所有制下岗困难群众多,危房户多等实际情况,我区已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增加调剂400套廉租住房房源,加上在建772套廉租住房,实施配租后,可基本解决全区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解决了住房问题,将更加关心和支持党和政府安居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促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良性循环。廉租住房建设耗费大量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强动态管理,用好现有房源,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可持续性作用关键、影响较大。我们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入住调查力度,并努力使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大保障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工作,是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我区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全社会广泛关注。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将加大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稳妥实施安居惠民各项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为切实解决我区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而努力。

(四)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工作。经济适用房资格确认审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们将积极稳妥推进审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原则,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审批程序透明,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