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离别赠言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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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对一些广为流传的赠言都不陌生吧,这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赠言。那什么样的赠言才算得上是经典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同事离别赠言精选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同事离别赠言 篇1

海可以阻隔彼此,却阻隔不了我的思念,距离可以拉开你我,却拉不开真挚的情谊,时间可以淡忘过去,却忘不了永远的朋友。

不必面对高耸的峰巅踯躅犹豫,不要放弃当初的希望和努力。我们早应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在事业上没有坦途!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陈酒最好喝,老友最知心,朋友认识越久越值得爱护,只因共同拥有太多太多的回忆。

但愿你我匆忙的生活像飞驰的白帆,永远不迷恋彩色的港湾。

风是透明的,雨是滴答的,云是流动的,歌是自由的,爱是用心的,恋是疯狂的,天是永恒的,你是难忘的

美好的回忆中藏进深深的祝福,温馨的思念里带去默默的祈祷:多多保重,学成归来。

莫道坎坷,莫畏人言,我愿与您同甘苦,共患难,在振兴我们共同的事业中追寻美好的明天!

您不容岁月空旷流逝,我不容生命随波逐浪。让我们挽手共勉:在生活的大海上,为征服逆浪而顽强战斗。

朋友,让我轻轻的说声你好,虽然人生难免有聚有散,但你却是我心中,最爱护最难忘的朋友。

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平生相最好,欲离泪已干。情深似海!事业有成!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情,深切的怀念,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人总是在织梦、碎梦、希望、失望中生活。愿我们牢记:跌倒了,爬起来再前进!

生的旅途很长、很长,不知还会相遇在什么地方。看到你宽厚的微笑,心中留下不泯的印象。

所谓好朋友就像我们一样,可以畅谈心中的感到,彼此关怀,彼此照顾,时而哈哈大笑,时而争得面红赤,却不会放在心上。

我珍惜人生中每一次相识,天地间每一份温暖,朋友每一个知心的默契;即便是离别,也把它看成是为了重逢时加倍的欢乐。

在成长的岁月中,曾经陪你笑陪你愁的朋友,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愿彼此都能爱护这份友谊,做个永远的朋友。

在繁忙的生活中别忘了抽个时间,让自己轻松一睛,永远坚持一颗年轻快乐的心。

在怀念的季节里,请不要忘了我,就如同我时时没有忘了你一样。

在我们相聚的日子里,有着最爱护的情谊,在我们年轻的岁月中,有着最真挚的相知,这份缘值得我们爱护。无限事,不言中。

挥别的是手臂,更近的是心灵。

珍重啊,朋友!

哥儿们,明天见。青山不敢,绿水长流。我还会来的。

没什么可说的,男子汉大豆腐,再见了!

今天,我们在课桌前分手,明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手挽手。

离别之泪纯似珍珠,愿我们彼此将她珍藏。

临别赠言友朋事,有六字,君听取:节饮食,慎言语。

我诚挚的友谊,伴随你远行,这友谊将抹去一切痛苦的脚印!

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忘掉那天涯孤旅的愁,一醉到天尽头。

我们曾是一张课桌上的学友,当我们挥手告别的时候,请接受我深情的祝福。

今日同窗分手,道一句:珍重!明天校友重逢,贺一声:成功!

临别请你喝一杯故土的水,你走遍天下,也别忘了把家乡装在胸中。

愿我的临别赠言是一把伞,能为你遮挡征途上的烈日与风雨。

赠别只有七字诗,千万珍重慰相思。

相逢是问候,分手是祝福!

多年以后,请记得我。

弃燕雀之志,羡鸿鹄以高翔!

乳酪是靠自己的努力创造出来的!

相逢又告别,归帆又离岸,既是往日欢乐的终结,又是未来幸福的开端。

是希望播下的种子,是理想孕育的胚胎。世界上只有她最令人向往,她的名字就叫DD未来。

人活着,不仅是存在,而是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和理想生活。燃烧吧,有理想的人,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比起生活在一个依靠现在的智力就能理解一切的地方来,我宁愿生活在充满新奇的神秘世界。那么,你呢

像雄鹰搏击长空,像大江汹涌奔流。我们追求一个壮丽的人生,为华夏崛起而忘我奋斗!

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作贡献,是高尚的生活,纯洁的生活,也是最美的生活。

人的天职在勇于探索真理,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路上有砾石泥块,我们去清理;路上有杂草丛棘,我们去清除;路上有坑坑洼洼,我们去填平DD人生之路,要用我们双手去开拓!

青春的阳光,照亮了我们追求的方向,让我们认准目标,展翅奋飞,为给未来增添一片美丽的华光而努力…

愿我们做那不显眼的细小的石子,去铺设祖国千里万里的金光大道。

带着稚气,带着惊异,带着迷惑,带着理想,带着自信…我们一起迎接着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时光。

人生之路,仿佛环形的跑道,终点和起点在一起:旧的终点,就是新的起点。终点为昨日留下记录;起点,预示着更美好的明天。

立志、勤学、追求、创新,这些都是美妙的音符。把它们和谐地组合起来,就能谱写出一支青春之歌。

鲜花绝不嘲笑蓓蕾的细嫩无华,因为含苞才能怒放,才会有满园春色。

这台阶有多高我们不知道,但我们沉着地跨越,毅然地跨越,把那旧日的台阶留在身后。

人生是什么是历史大厦的一块砖,是与风浪搏斗的一双橹,是万绿之原的一朵花…愿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最美好的人生!

在雨露里孕育成的细蕾,从太阳中吮吸光辉,并将万紫千红献给祖国DD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看,白雪还没有从偏僻的山崖消融,迎春花就已经开放在田野。DD愿我们永远做一朵美丽的迎春花,第一个给人们带来春的消息。

我们的青春为何这般的朝气蓬勃我们的生活为何这般龙腾虎跃D啊!因为我们青春和生活的每一瞬间,都为着希望和奇迹而存在!

看,那希望的山岗,多么美丽,多么苍翠1让我们舒展生命的羽翼,抖动青春的翅膀,向那高高的山峰奋飞!

让我们用现在,将过去的脚步和未来联系起来吧!

我们脚下的路,虽然小而曲折,但是它通向社会,是宽阔而平坦的大道的起点。所以,莫犹豫,莫徘徊,让我们松松爽爽地向前走吧!

我们的自豪是拥有现在,用时代的力量塑造自己,用青春的生命把明天剪裁。

无论你选择哪个角度透视青春,青春都是祖母绿,都是那样的玲珑剔透。

生活给予每个人发展自己的天地,朋友,不用寻找,那个天地就在你自己心里!

我们是一群欢跃的鸟,是交响乐中一组青春的歌,汇成了一条永远追赶的小河。

每一滴露珠在太阳的照耀下都能闪烁出无穷无尽的色彩。

人生的岁月,是一串珍珠;漫长的生活,是一组乐曲。而青春,是其中最璀璨的珍珠、最精彩的乐章。

青春,是能够折射出七色光的三棱镜。

春天燃着,冬天燃着,雨里燃着,雪里燃着,但愿知识的明灯,在我们手中永远燃着…

我们是时间长河里的两朵浪花,蹦着、跳着、笑着,一起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白浪给你献花,阳光与你拥抱,海鸥与你话别,呵,生活的大海托着你青春的船只启航了!

大自然曙光可以期待,希望之光也要耐心等待,不过不是袖手坐视,而是大步朝前。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相互微笑殷勤地劝酒,仿佛所有没说的爱恋与不舍,都收藏在语句的背后。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醇更美的酒了。

终于你要走了,说是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去读一本关于很远很远的书。我并不惊讶,因为你本该如此。

认识你是我的欢乐,离开你是我的痛苦。对于即将的离别,支持着我的是对于重逢的期盼。

不管未来有多遥远,成长的路上有你有我;不管相逢在什么时候,我们是永远的朋友。

与你同行,回想起我们曾拥有过的共同理想;与你分手,憧憬着我们重逢时的狂欢。

我们即将步入新的生活,前面的路还很长很长,让我们更加珍惜今天所拥有的青春和友谊,用真情去浇灌友谊的花蕾。

你我为了理想而历尽了艰难,才走向了成功之路。但愿你还能记得,永远地记得,那一段充满着奋斗激情的闪亮日子。

衷心祝福你能在未来的日子里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来面对人生旅途中的荆棘,能够做到。

日出东海落西山,喜也一天,忧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有些东西是转瞬即逝的,比如雨后彩虹;有些东西是永恒的,比如你我之间的友谊。

怎么我的老师从来就不给我写了什么的,唉,学习不好的老师也不喜欢,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偏偏就上了大学,唉,人啊,想写什么都好,就是不要伤了他。

不要刻意的写一些什么好的富有诗意的句子,小学生嘛,写直观一点,他们比较看得懂。写一些鼓励,安慰,祝福之类的就行啦。

我的老师从来就不给我写了什么的,唉,学习不好啊。老师也不喜欢,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偏偏就上了大学,唉,人啊!,想写什么都好,就是不要伤了他,千万不要毁了一个人啊!——相识是缘!

三年的时光虽然很短暂,但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有曲折的一段,更多的是平坦。舒畅感觉。人生路上有成功。也有失败,请相信有志者事竞成

我不知道有多少个星辰醉心其间挥一挥手又怎能抹去这不绝如缕的眷恋哪怕今后的风景更美更好我都无法轻抛过去一展笑颜尽管人生告别寻常事真告别时却又难说再见

昔我来思,桃李累累;今我往矣,杨柳依依。

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

亲爱的朋友请不要难过,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

柳阴下别百般惆怅,同窗数载少年情长,望征程千种思绪,愿友情化为奋进的力量!

我的朋友们,我们要暂时分别了;“珍重珍重”的话,我也不再说了。在这欲去未去的夜色里,努力铸造几颗小晨星;虽然没有多大光明,但也能使那早行的人高兴。

你能否送我一块手帕让我心上飘起一片帆。

动身的时刻到了,让我们走吧!不必惋惜,也无需告别,纵使歌声渐渐地沉寂下去,我们的心也会永远地跳荡不息。

如果我能,我愿将心底的一切都揉进今日的分别。但是我不能啊!那么,就让我们以沉默分手吧!要知道,这是一座火山的沉默,它胜过一切话别!

相逢又告别,归帆又离岸,既是往日欢乐的终结,又是未来幸福的开端。

同事离别赠言 篇2

一、闲坐悲君亦自悲――同病相怜者的倾述

初唐四杰,年少才高,名大官小,遭遇凄惨,因而他们的诗歌中难免有不平之气,与朋友寄赠的诗歌中时常流露出同病相怜之感。如王勃的《别薛华》:“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重别薛华》:“明月沉珠浦,风飘濯锦川。楼台临绝岸,洲渚亘长天。旅泊成千里,栖遑共百年。穷途唯有泪,还望独潸然。”薛华是王勃的好友,二人遭遇相似,如今又要分离,不禁悲从中来。这两首诗中所提到的“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和“栖遑共百年”,中的“同”、“共”无不透漏出同病相怜的凄凉。

二、天下谁人不识君――怀瑾握瑜者的共勉

初唐诗人满腹才华,可惜不得重用,但是他们并没有消沉懈怠,而是积极乐观,这种情绪互相感染,使得朋友间的寄赠诗变成彼此鼓励的共勉。陈子昂在《度峡口山赠乔补阙知之王二无竞》中写到:“之子黄金躯,如何此荒域。云台盛多士,待君丹墀侧。”他相信乔知之才华横溢,不得意只是暂时的。卢照邻的《西使兼送孟学士南游》中“唯馀剑锋在,耿耿气成虹”,坚信只要有才终会得到施展。这类诗歌中最为有名的当属王勃的《杜少府之任蜀州》,诗中名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自信乐观的心态,浸染在字里行间,感人至深。

三、人生所贵在知己――意气相投者的满足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中国古代从不缺乏知己的故事。管鲍之交,令人赞叹,高山流水遇知音,伯牙子期之友情令人欣羡。觅得一知己,此生足矣,成为古人不懈追求的目标,初唐诗人亦是如此。陈子昂《落第西还别刘祭酒高明府》:“别馆分周国,归骖入汉京。地连函谷塞,川接广阳城。望迥楼台出,途遥烟雾生。莫言长落羽,贫贱一交情。”不管飞黄腾达,还是沉郁下僚,朋友之情永不变。杨炯《刘生》:“卿家本六郡,年长入三秦。白璧酬知己,黄金谢主人。剑锋生赤电,马足起红尘。日暮歌钟发,喧喧动四邻。”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此处亦有体现。再如卢照邻《至望喜瞩目言怀贻剑外知己》:“圣图夷九折,神化掩三分。缄愁赴蜀道,题拙奉虞薰。隐辚度深谷,遥袅上高云。碧流递萦注,青山互纠纷。涧松咽风绪,岩花濯露文。思北常依驭,图南每丧群。无由召宣室,何以答吾君。”题目即为“赠知己”,全诗表达的就是“知遇之恩,无以为报”这一主题。

四、相见时难别亦难――离别难见者的痛楚

同事离别赠言 篇3

关键词: 赠别诗 意象 思想感情

诗歌侧重表现诗人的思想感情。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人们离别,极有可能永不再见面,离别这种特殊的情境,往往给人们的心灵以巨大的触动和震撼,以往的和现实的种种复杂的社会体验和人生感悟也会在此时被激发和集中起来。因此,诗人十分重视这难舍的时刻。为了永久地记住这难忘的日子,诗人们总是赋诗赠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赠别诗。

赠别诗,顾名思义是指主客之间由于分别而互相赠别酬答的诗作。赠别诗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早在文学形成之初就已出现,如《诗经・卫风・燕》就写了卫君送别女弟远嫁的情景。其中“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瞻望弗及,伫立以泣”,读来让人忧伤。

赠别诗不仅仅是作者一时感情的表现,也不仅仅记录着远行之人或送别之人的人生与命运特别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它深深地刻上了时代和社会的痕迹。历代诗人为更好地表情达意,常使用一些意象,通过意象组合,来传递感情。

所谓意象,就是诗中的艺术形象,它是经过诗人审美再创造的,渗透了主观思想感情的形象,是诗人感情的载体。纵观历代赠别诗,我们可以发现,诗人常常选用以下一些意象来表达自己不同的情感。

月是诗人们常用的一个意象。月亮的圆缺,象征了亲人的聚散,而不同的月亮,不同的月色,也给人不同的感受。“秋月照层岭,寒风扫高木。”(吴均,《答柳恽》)秋天的月色,寒冷的风,渲染秋色,制造了一种凄凉的氛围,表现了不忍分别的心理。“乱烟笼碧透,飞月向南端。”(王勃,《江亭夜月送别》)月在飞,说明时间很快过去,表明话别时间之久,写出了依依不舍之情。“明月随良掾,春潮夜夜深。”(王昌龄,《送郭司仓》)借眼前景色,抒发深厚情谊,贴切自然,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别离的时分怎能少了酒,因而酒作为一种意象,在历代赠别诗中也是经常出现的。“未尽樽前酒,妾泪已千行。”(范云,《送别》)酒还没喝,早已是泪流满面了,何等悲伤。“相悲各罢酒,何时同促膝?”(柳恽,《临行与故游夜别》)酒已喝尽,再相聚却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日子,增强了伤感的调子。“玉瓶沽美酒,数里送君还。”(李白,《广陵赠别》)到底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借以销愁的酒用玉瓶装着,不再有伤感痕迹,表现了诗人浪漫豪放的性格。“惜别添壶酒,临歧赠马鞭。”(岑参,《送杨子》)写出了朋友之间情浓似酒的特点。

有酒就容易醉,在赠别诗中,诗人也常以酒醉为意象入诗。“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王昌龄,《重别李评事》)表面写送行欢宴,实则蕴含着惜别的痛苦。“今日送君须尽醉,明朝相忆路漫漫。”(贾至,《送李侍郎赴常州》)今日一别,不知何年才得相聚,所以今日非尽醉不足以销愁。“枕上未醒秦地酒,舟前已见陕人家。”(韩,《送客水路归陕》)酒还没醒,客已到家,真是送到家了,没有半点伤感的情调。

离别总有一些不舍,这就注定了泪也成了赠别诗中的一个重要意象。“只有泪可出,列复情可吐。”(佚名,《丁督护歌》)情人不忍分别,可说什么呢?除了流泪,再也无话说。确实是无声胜有声,一切尽在不言中。“古往今来皆涕泪,断肠分手各风烟。”(杜甫,《公安送韦二少府匡赞》)离别之情写得感伤凄惨,悲怆动人。“一曲离歌两行泪,更知何地再逢君。”(韦庄,《咧萁上别李秀才》)分别时的悲伤,以离歌催人泪下,表达了深厚的情谊。“泪眼无穷似梅雨,一番匀了一番多。”(苏轼,《席上代人赠别》)多少的泪,一阵少一阵多,分别时的伤感,自然流出。

赠别诗中还有许多意象,如风雨,也是历代诗人爱用的,风雨可以衬托环境,也可以寄托情感。这时的风雨有了感受,不再是冷冰冰的自然界的风雨了。如:“风雨好东西,一隔顿万里。”(鲍照,《赠傅都曹别》)“秋风两乡怨,秋月千里分。”(范云,《送沈记室夜别》)“夜雨滴空阶,晓灯暗离室。”(柳恽,《临行与故游夜别》)“别有相思处,啼乌杂夜风。”(庚信,《别宋常侍》)“醉别江楼桔柚香,江风引雨入船凉。”(王昌龄,《送魏二》)

云的漂泊无依,给了诗人不尽的想象,作为一种意象,云在赠别诗中经常出现。“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佚名,《李少卿与苏武诗》)“朝云浮四海,日暮归故山。”(应`,《别诗》)“落日川渚寒,愁云绕天起。”(鲍照,《赠傅都曹别》)“山从人面起,云傍马头生。”(李白,《送友人入蜀》)“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高适,《别董大》)

汉代以来,诗人还常以折柳相赠来寄托依依惜别之情,由此引发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情,以及行旅之人的思乡之情。如“杨柳青青着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隋・无名氏,《送别》)

由于“柳”、“留”谐音,古人在送别之时,往往折柳相送,以表达依依惜别的深情。这一习俗始于汉而盛于唐,汉代就有《折杨柳》的曲子,以吹奏的形式表达惜别之情。唐代西安的灞陵桥,是当时人们到全国各地去时离别长安的必经之地,而灞陵桥两边又是杨柳掩映,这儿就成了古人折柳送别的著名的地方,如“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后世就把“灞桥折柳”作为送别典故的出处。故温庭筠有“绿杨陌上多别离”的诗句。柳永在《雨霖铃》中以“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来表达别离的伤感之情。

另外,诗人为了表达自己的情感,常用一些有感彩的词,如“寒”、“孤”、“秋”等来修饰自己选取的意象。“芸斋淅淅掩霜寒,别酒青灯语夜阑。”“孤灯寒照雨,湿竹暗浮烟。”“同作逐客君更远,青山万里一孤舟。”“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这些意象的选取,很自然地就把诗人离别时寂寞、凄苦、孤独无助的心情写出来。

同事离别赠言 篇4

离婚房产规定的法律述评

《解释三》的进步意义不言而喻。无论是从理论体系的厘清还是在司法实务的操作上,离婚房产规定的立法设计都是进步得,其积极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符合《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

建国以来的《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的问题上经历了一个从“夫妻一体主义”向“夫妻别体主义”转变的趋势。“一体主义”的财产立法倾向于将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尽量纳入夫妻共有财产。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虽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别体主义”的财产立法则会尽可能增加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一改先前的惯例,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有财产。《解释三》更是将婚后取得的赠与房屋和获得产权的按揭房屋从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划分出来。可见,我国的法律制度对女性的保护却是越来越全面的,并没有随着财产制的变化而减弱。《解释三》有关离婚房产的法律规定恰符合现代家庭立法从“一体主义”向“别体主义”的发展轨迹,更侧重于对女性的财产独立与人格独立予以双重保障,不仅回应了新时代的性别平等诉求,也实现了立法理念的更新。

(二)符合《物权法》与《合同法》的基础原理

依据“物权性的期待”理论,在物权合意做出后,获得产权前,买受人享有物权期待,此时的债权具有物权的属性。买受人财产形式从债权到物权的变化都仅围绕其自身为主体而发生,在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获得房屋产权证期间,插入一个结婚法律行为也不能改变按揭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的权属界定。在“物权公示原则”下,按揭房产的取得与变更皆以权属登记为依据,缔结婚姻关系不能产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从合同的“相对性”理论出发,仅在买受人和银行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既无需公示,也没有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当然地将所欠贷款从个人债务转化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相当于买受人的配偶以默示的方式自愿偿还他人债务,是典型的债务承担行为”。它只能在双方之间产生债权返还请求权,而不是共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解释三》明确规定按揭房屋的首付方必须对另一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给予补偿,此处实为新司法解释的闪光点。

(三)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所形成的是民法上的赠与法律关系。在此问题上,原权利人(出资父母)的意思表示对于财产的移转起决定性的作用。从尊重现实的角度出发,由法律明确规定获赠房产仅登记在出资父母的子女名下,即视为父母做出仅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而不包括其配偶的意思表示,也是最具有可信性、最接近赠与人真实意思和最符合民法意思自治之基本原则的法律推定。将获赠房屋一概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很可能导致出资父母用大半生积蓄为子女买房但其子女在离婚时却没分得房子的不幸结果,这将严重违背赠与人的意愿和利益,完全违背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此一来,夫妻双方的“财产自治”就被架空,意思自治的民法基本原则也将严重减损。《解释三》有关离婚房产的法律规定正是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所做出的修正,明确承认了父母赠送房产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对自己儿女做出的这一“利己”的事实,使得赠与合同的标的不会因为离婚析产而“改名易主”。

离婚房产规定的助推效能

将《解释三》有关离婚房产的法律规定放到更加宽阔的视野中,它将对现存法律体系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此,我们不妨大胆的预测一下。笔者认为,它的助推效能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诉讼模式的转变和契约精神的弘扬

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同仁反映,签订婚前协议的情况悄然增多,极具可能性的一个后果便是,以后离婚诉讼的模式或将有所改变——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进行博弈,还有签订婚前协议时的较量,其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中最直接的便是司法成本的节约和诉讼效率的提升。加之,双方当事人于择偶时、结婚时就已经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那随后一系列的行为也将不再盲目,整个社会活动的成本也将随之降低。另外,在个人财产权利优先原则确立后,当事人对双方财产关系的自我治理将得到增进,进而,社会整体的契约精神也将得到推进。这种重视契约精神的私法理念既是发展市场经济的结果,也会反过来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它对市民社会的形成、私法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国家的建设都至关重要。

(二)倾向性立法的重视

有学者一言蔽之的指出,对离婚房产问题的争议“实质上可以归结为到底要用夫妻财产共有制还是用夫妻财产分别制来实现男女平等的问题”。德国、英国、瑞士以及中国台湾等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所采取的夫妻财产分别制在实际操作上的方法对保护女性、实现两性平等这一立法目标有着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效果。在分别财产制下,女性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格权,其实际上的劣势可以通过规定家庭共同生活费用主要由男方承担、增加离婚扶养费的数额、或者男方对女方做出补偿等等制度来弥补。毕竟,法律对权利的保护遵循的是其特有的发展规律,即“无财产即无人格”。

(三)婚姻家庭法多元化发展进程的开启

在女性经济地位普遍提升、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职业发展限制减少、教育年限不断延长等诸多复杂的社会背景之下,国人的婚恋行为表现出初婚年龄推迟、离婚率攀升、非婚同居悄然增多等现象。婚姻对女性的吸引力降低了,非传统家庭的不断涌现给婚姻家庭法的适用情形提出了新的挑战。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使得回归家庭与发展事业的选择会导致女性在离婚时将面临截然不同的财产境遇。家庭形态的推陈出新必将促使“婚姻”一统天下时代的结束,而家庭法多元化发展的进程也将随之开启。

同事离别赠言 篇5

关键词:婚约;彩礼返还;立法完善

一、婚约与彩礼的法学分析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众所周知,婚约并非婚姻契约,而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男女预约。”换言之,“婚约通过对婚姻的许诺而建立”,相对于婚姻契约而言,婚约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是在将来努力使婚姻成立,即结婚,但这种义务在具有一般法律义务的普遍共性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那就是如果当事人一方解除婚约,法律并不能强制其履行结婚义务,不能强制婚姻成立。至于能否追究毁约人的违约责任,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认为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是独立的契约,不承认这是一种契约债,所以任何人不得根据婚约而提起结婚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而英美法系国家把婚约视为婚姻的手段,也就是以婚姻为目的契约行为,因此,可以追究毁约人的违约责任。在我国,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感情一致而自愿结合,婚姻本身在法律上没有拘束力,它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将来缔结婚姻的事先约定,因此,一旦一方违反婚约,不能要求毁约人承担违约责任。

尽管,我国并未在立法上明确婚约,婚约本身也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婚约却是男女结婚的一道“必经程序”。通常情况下,订立婚约要举行订婚仪式,男女双方及各自父母还要向未来的女婿或儿媳赠送订婚礼物及金钱(俗称聘金或彩礼),从婚约订立直到正式结婚,男女双方及各自家庭还要时常向对方赠送财物,婚约和彩礼往往交织在一起。彩礼,一般是指男女订婚或结婚时,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实物,作为婚约或婚姻成立的程序和标志。彩礼的产生源于中国古代实行的聘娶婚制(它是以男方给予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聘礼作为成婚条件的婚姻),以“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为其成婚程序。“六礼”之一的纳征或称纳币,即为彩礼之意。这种婚姻制度,从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直沿袭至清代和中华民国末期。直至解放前国民党政府旧法还规定,订婚或结婚须有媒妁之婚书或收受聘财方为合法有效。通过这一产生过程,我们不难看到男家娶女必交聘财或彩礼,女家嫁女必收聘财,反映出一种礼仪形式掩盖下的交换关系,即男家出了聘财换回了儿媳,女家收受了聘财嫁出去了女儿。

彩礼多为金钱,也有一些贵重物品,彩礼现象在某些地区相当盛行,特别是在一些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习俗。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收入的增加,订婚后,男女双方互相赠送礼物的价值也不断增加,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住房、股票、金钱,由于互赠礼物价值的增加,男女双方因为感情不合及其他原因而解除婚约后互赠礼物的归属纠纷也日益增多,同样,解除婚约后因赠与财物所有权归属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如果说在封建社会这种赠送彩礼的风俗还不可避免地包含有包办买卖婚姻的性质而必须明令加以废除和禁止的话,那么,在男女平等特别是男女在经济上完全平等的今天,赠送彩礼的风俗已经极少包含有包办买卖婚姻的性质了,赠送彩礼的,已不仅仅是男方及其家长,而且女方及其家长向男方赠送彩礼的现象也极为普遍,彩礼成为确立男女双方恋爱关系的一种象征,在今天,男女双方互相赠送彩礼,既是为了确认婚约成立并预想将来婚姻成立,又是为了双方的婚姻在将来建立亲戚关系时,使这种亲戚关系更加深厚,即所谓的“亲上加亲”,这是一般的社会习俗,但这种习俗并不违反法律,又不违反“公序良俗”。今天,人们更加看重的,不是彩礼的经济价值的多寡,而是彩礼所包含的丰富的内涵及它们所代表的意义。

对于彩礼的性质问题,尽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但均认为这种彩礼的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很少有心甘情愿主动给付的,与一般意义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不同。具体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