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通知(推荐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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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通知(精选8篇)

召回通知 篇1

药业

药品召回通知单

编号:SOP-QA-015-R01-01

公司:

我公司已对下列产品实施召回,请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并以最快的方式寄回贵处现有的该产品,邮资由我方支付,并请及时反馈该产品从贵处的走向情况,以便我公司完成对该产品召回。以下为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

我公司的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总经理: (签字)

宁波海德生化(盖章) 年 月 日

召回通知 篇2

各部门:

通过质检部对库存产品的批次号为产品的检测,,此批产品确实属不安全产品。请小包装部将销售到顾客手中的此批产品以及库存点的此批产品尽快召回公司,待处理。

储运部做好接收此批召回产品的入库标识工作。

生产部统一进行返工处理,。

质检部做好加工后稀罕产品的检测工作,合格后,方可入库。

召回小组

20xx年X月X日

召回通知 篇3

食召回字号

经营者名称(姓名):本局于20xx年x月x日对你店经营的食品进行依法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食品你店已售出(公斤/包/件/袋/筒/),还库存(公斤/包/件/袋/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现通知你:

一、立即停止销售库存的不合格食品;

二、立即通知购货人退回在你店购买的`不合格食品,或者在销售区域内张贴公告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

20xx年x月x日

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一份备查。

召回公告

本店消费者:

本店于,批次特征为:,经工商机关检验为不合格,请在我店购买了该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迅速将该食品退回我店。

特此公告。

经营者:

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法律后果承诺书

本店于20xx年x月x日购进的食品,数量为(公斤/包/件/袋/筒/),经工商机关检验为不合格,我店承诺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营者签名:

20xx年x月x日

召回通知 篇4

各部门:

通过质检部对库存产品的批次号为产品的检测,,此批产品确实属不安全产品。请小包装部将销售到顾客手中的此批产品以及库存点的此批产品尽快召回公司,待处理。

储运部做好接收此批召回产品的入库标识工作。

生产部统一进行返工处理,。

质检部做好加工后稀罕产品的检测工作,合格后,方可入库。

召回小组

X年X月X日

召回通知 篇5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令停止销售并召回已售出的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书

食召回字( ) 号

经营者名称(姓名): 本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店经营的 食品进行依法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食品你店已售出 (公斤/包/件/袋/筒/ ), 还库存 (公斤/包/件/袋/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现通知你:

一、 立即停止销售库存的不合格食品;

二、 立即通知购货人退回在你店购买的不合格食品,或者在销售 区域内张贴公告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一份备查。

召回公告

本店消费者:

本店于 ,批次特征为: ,经工商机关检验为不合格,请在我店购买了该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迅速将该食品退回我店。

特此公告。

经营者:

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法律后果承诺书

本店于 年 月 日购进的 食品,数量为 (公斤/包/件/袋/筒/ ),经工商机关检验为不合格,我店承诺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召回通知 篇6

药业

药品召回通知单

编号:SOP-QA-015-R01-01

公司:

我公司已对下列产品实施召回,请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并以最快的方式寄回贵处现有的该产品,邮资由我方支付,并请及时反馈该产品从贵处的走向情况,以便我公司完成对该产品召回。以下为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

我公司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总经理:(签字)

海德生化(盖章)20xx年x月x日

召回通知 篇7

尊敬的客户:

经确认, (制造商名称)生产的部分产品存在缺陷。根据《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将本通知中说明的产品实施召回,以消除产品隐患,保障贵司利益。

1.召回产品信息

2.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

2.1消除缺陷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通过修理、更换等方式消除相关缺陷,并说明上述召回措施对客户是免费的;

2.2召回措施的实施计划(请详细描述)

如:召回开始和结束日期,修理、更换或者收回地点。

2.3消除缺陷所需的工作量和时间

贵司在收到此通知后,可及时与我司联系沟通,以保证所有产品能顺利召回,避免造成大范围的负面影响,谢谢支持。

召回企业(签章)

日期

召回通知 篇8

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令召回通知书

( )食药监召字[ ] 号

经调查认定,你单位生产的下述食品为不安全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立即采取召回行动,并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该产品。依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你单位应于 年 月日前将召回计划报宜宾市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自召回实施之日起,每 日向宜宾市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食品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向宜宾市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

如果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 不安全食品信息

2、不安全食品描述:

宜宾市屏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被通知单位,副本由监管部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