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春节禁放烟花爆竹通知(优秀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全国春节禁放烟花爆竹通知(优秀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兔年春节烟花爆竹新规定 篇1
随着2023年临近,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燃放作出新规定,根据目前的通知来看,一些地区规定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并非空穴来风。比如:北京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区、车站、机场、变电设施、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地区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可能有的农民不知道,其实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燃放鞭炮噪声达到135分贝就会超过人的听觉范围,高强度噪音也会对人造成一定危害。
由此可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不能燃放烟花爆竹,那么春节除夕就不是很热闹了。毕竟欣赏美丽的烟火可以愉悦心情,也能给商家带来利润,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环境,那就是燃放烟花爆竹后垃圾会增加,满地都是纸屑、烟尘,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xx物业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_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阳台及天台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为尊重地方风俗习惯,我司将设置指定区域方便业户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统一到小区门口外指定区域进行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务安全。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苑区付出的努力。
通知人:
时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3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有人说的20xx年春节能放烟花,也有人说20xx年春节不能放烟花,那20xx年春节到底能不能放烟花?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不能放烟花,没有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应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笔者看来,有的农村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有的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还有些地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为期两天时间,但是在一些特定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总之,各地区政策不同,有的。地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有的地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像我们这边春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因为是农村,所以管理没有城市严格,你们那边春节能放烟花吗?
通知人:
时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4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坚决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效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光明新区将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城管执法、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可直接向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光明公安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光明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
奖励标准
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宗100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100公斤5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不满100公斤的按100公斤标准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
通知人:
时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5
全体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市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梧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环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东互通、城东互通至苍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围合以内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的城乡区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经营场所,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区;
(八)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通知人:
时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6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始,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通知人:
时间:
全国春节禁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7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二、禁放时间:从20xx年1月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5日
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篇8
1. 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细颗粒物(PM2.5),同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二氧化硫进入大气层后,氧化为硫酸,在云中形成酸雨,能强烈腐蚀建筑物,使土壤营养遭到破坏,导致农作物减产。
2. 噪声污染。燃放鞭炮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容易使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3. 影响人体健康。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世界卫生组织经过整理全世界1000多个相关研究报告后得出了“空气污染致癌”这个结论,同时也明确把空气颗粒物(包括PM2.5)列为一级致癌物。
4. 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冬季在城区,环境干燥、建筑较高,人口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燃入烟花爆竹如果操作不当或者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方面的原因,爆炸时易造成身体伤害事故。
全国春节禁放烟花爆竹通知 篇9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火车站、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公共浴场及休疗单位、宾馆酒店的专用浴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九)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山(树)林、草原、苗圃、较大绿化景观带(地)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及购买规定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六、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0
广大居民朋友: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在这个团圆喜庆的节日里,衷心希望每一个家庭都平安团圆、美满幸福。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全面贯彻《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我们真诚倡议:
一、遵规守法,严格执行禁放规定。
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辖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人人质效,倡导文明安全风尚。
利用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在禁燃禁放区域外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更健康的方式替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人人知晓,带头倡议积极劝阻。
严格按照《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不违规燃放、购买、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安全保驾、为健康加码,共树文明新风,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愉快的节日!
通知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