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心得体会(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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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心得体会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在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政治是大局和保证,政治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问题。

机关党组织应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来统领机关党的工作。

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对党忠诚、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

党建业务一起抓规定的第六条明确指出“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就业务抓业务、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一直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根本原因是对党建工作认识表面化,认为开个会、传达一下上级文件精神、做些具体的党务工作就是抓党建。

在工作中只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本质上统一起来、在操作上融合起来,牢牢把握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个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才能彻底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难题。

对业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善于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素质、精神作风等方面找原因;对党建工作的成效,要看是不是推进了各项事业发展,是不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培训要重视规定的第十八条中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建工作中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党员能力素质、建强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

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础,更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全体的党员的形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能够有效提高党员形象和自身素质,有利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也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内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现象,通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纪律意识,能够全面加强和改变工作作风,稳固基层执政政权。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篇2

中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党委)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支部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二、基本职责

(一)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六)加强对下属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制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重要任务

(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

2.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谈话、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密切配合;督促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

3.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种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同心同德。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严明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营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浓厚氛围。

4.支持纪委履职。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考察干部,让“干净”的干部有大的舞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选任干部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党组(党 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干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和环境问题,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以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7.纠正不正之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经常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加强党内监督。在做决策、用干部和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终身问责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报告、谈话诫勉、询问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用运好“四大法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行党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合力;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推进改革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努力实现纪律检查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二)党组(党委)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组(党委)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守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对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阅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领导责任情况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头反对“四风”,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特别是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员,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支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支部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3.加强对下属“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做好上传下达,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和纠正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门,充分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四、制度保障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学习议事、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履职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风险防控等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领导机制。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二)学习议事机制。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三)责任分解机制。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下级党组织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压力传导机制。坚持逐级约谈制度,每年至少集体约谈1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个别约谈,随时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党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负责人、负责人与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勤政廉政要求。

(五)联系群众机制。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联系社会各界制度,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六)督导检查机制。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七)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评工作,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八)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厅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事项,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等职责,对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意见,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成立组织。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任办公室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成员组成。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心得体会 篇3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我办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县扶贫办党组书记,我认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认清形势、落实责任。

一、勇于担当,强化“一把手”责任

办党组是县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把主体职责落到实处,巩固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项目亲自督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

近年来,县扶贫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创新载体,强化廉政宣传教育

县扶贫办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扶贫工作之中,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二是为确保扶贫办干部职工政治清明廉洁清正,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焦裕禄》、《兰考》、《“四风”之害》、《忠诚与背叛》等廉政教育警示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习,用先进典型对标、以反面典型警示,深入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给全体党员干部带来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更加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工作理念。三是在机关公共场所设置了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警示牌和宣传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守法、诚信、自律的行为准则。

三、建管并重,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重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__年我办的工作任务是推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雨露计划”、扶贫搬迁、扶贫互助金、扶贫贷款贴息等,它们的完成与否不仅会进一步加快我县脱贫致富,还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生活和发展,因此我办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结合扶贫办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进行细化、分解,经领导班子审核,职工讨论通过后,出台扶贫办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下发到每位干部职工,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机关内部运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严格用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重点在规范工作程序上做文章,对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方面都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明确操作办法,提出具体标准,确保机关日常运转的灵敏、高效和有序。三是成立机关内部管理监督考核组,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随时抽查的方式。对未有效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教育,并通报批评;对执行力度大、执行效果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并计入年度考核中。

四、榜样示范,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既要履行一岗双责,更要发挥模范标杆作用,以上率下、上行下效。一是办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接待标准,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等经常开展面对面地交心谈心,掌握清楚他们心理状态,提醒他们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开展交心谈心达40余次。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一律民主决策、会议决定,并邀请县第二纪工委领导全程参与,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