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礼仪规范细则【合集3篇】
幼儿教师礼仪规范细则(通用3篇)
幼儿教师礼仪规范细则 篇1
1、成立幼儿园本培训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园本培训的计划、安排、组织与实施。
2、后勤为园本培训提供场地、材料等必要条件。
3、教职工按时参与园本培训活动,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准无故缺席,每次活动作好考勤记录。考勤结果纳入期月考核。
4、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园本培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时必须遵守该项活动的培训要求、安排和相关规章制度,教师的参加情况纳入期月考核。
5、在园本培训中,提供讲座与示范活动的教师在期末考核中按标准加分奖励。
6、对于在园本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班级或教师,按该次活动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在期考核中加分奖励。
幼儿教师礼仪规范细则 篇2
为了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领域的突出特长。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业余进修或自修(本专业)成绩合格及获得有关证书者,幼儿园可负担部分费用。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要带徒弟,传授经验。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如英语、声乐、舞蹈、美工等,并进行考核评比。
三、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员性的参观,并根据不同需要,送派教师到各地学习。学习结束每人要写20xx——3000字的学习心得,并对全园教师进行二次培训或做1-2节观摩课展示。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师不断获取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两年举行一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评比。有计划的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园内学习、外出学习、参观及培训。
幼儿教师礼仪规范细则 篇3
1、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教师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3、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骨干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做好师带徒工作记录。
4、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
5、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实施岗位练兵。
6、幼儿园对新教师的培养采用导师制。为每一位新教师配备一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对新教师的成长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