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礼仪考核细则(推荐3篇)
文明礼仪考核细则 篇1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待人接物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二)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三)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三条 接打电话
(一)接电话要先说“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二)打电话时,电话接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三)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外出办事
(一)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二)外出办理事务。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三)严格自律。下基层外出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化,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五条 个人形象
(一)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衣着暴露,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二)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六条 文明用语
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说声“对不起”、“很抱歉”。
第七条 工作纪律
(一)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二)要讲究实效,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的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就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予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三)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感情用事,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滥用职权,不凭借职权刁难下属和管理相对人,不利用职权捞取好处。
(四)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知道的不打听。
(五)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属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六)尊重领导,关心同志。有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对下属要关心爱护,对同事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七)要处理好公共关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中有了成绩多从客观上分析原因,看哪些做的还不够。工作中出了问题多从主观上找差距。要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八)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第八条 内务行为
(一)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二)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爱护公物。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化公为私,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三)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保持门窗、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遵守秩序,文明停车。
文明礼仪考核细则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系列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素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养浩然正气做谦谦君子”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一、总体思路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程度为目标,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坚持学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培育和发掘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好人,使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增强文明礼仪意识、增长文明礼仪知识、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展示我局工作人员弘扬传统美德、争做谦谦君子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在全局工作人员中开展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升工程,重点在个人礼仪、公务礼仪、交往礼仪、习俗礼仪、会议礼仪、文书礼仪、电话礼仪等方面加强文明礼仪教育。
(一)个人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着装要符合身份,提倡朴素大方,服装颜色、款式应与工作环境相协调。工作时间内要求整洁、美观、得体,表现出稳重、大方、干练、富有涵养的交通工作人员形象。男士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不得敞胸露怀。女士不得穿低胸、露背、露脐,超短裙、吊带衫、透明装及拖鞋。
2、我局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端庄大方,卫生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头发要梳理整齐。男士不染彩发、不留胡须、不留怪异发型;女士不留长指甲、不涂鲜艳指甲油,不梳艳丽怪异发式,不浓装艳抹,佩戴夸张饰物。
(二)公务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上班时应佩带或摆放岗位卡,表明身份职责,方便群众办事;工作态度和蔼,不得粗暴、蛮横。特别是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严格按照本行业的规定,做到文明执法。
2、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强透明度,办公指南公示清晰,工作流程指示醒目。
3、办公环境整洁、卫生、俭朴、庄重,物品摆放有序。
4、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态度诚恳、文明用语。
5、落实首问责任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主动,认真高效办理;对自己职责范围外的事情,要积极引导,协调办理。
(三)交往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在交往过程中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宽容。
2、内部交往:同事、上下级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勉励、不搞分裂,不搬弄是非,不乱起称呼,不对同事进行有损形象的评头论足。下级要维护上级的威信和形象,上级要善于听取下级的意见和建议。
3、外部交往:在执行公务及日常对外交往中,要时刻牢记身份,检点言行,公私有别,文明规范;在接待来宾及外面工作交往中,体现相互尊重,开放兼容,谦逊得体,有礼有节,自觉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会议礼仪基本内容
1、大型会议应按规定提前入场,按位置入座,坐姿端正,聚精会神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事先请假,不应迟到或早退。
2、遵守会场纪律,不随便讲话、议论,不打瞌睡,不离席随意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入场前将手机关机或调到静音、振动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3、尊重会议发言者的劳动,鼓掌要主动、热烈,会议结束后也应以掌声表示敬意和祝贺。不得鼓倒掌或喧哗起哄。退场时不乱拥乱挤,礼让领导,客人先行。
(五)文书礼仪的基本内容
1、文书在内容要求上须遵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2、文书格式上要求规范,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一般公文格式包含文头、正文、文尾和标记四项基本内容。
3、正文是文书的主体,一般应当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等七个部分,每个部分的行文都要符合文书规范性要求。
(六)电话礼仪基本内容
1、接电话时,应向来电者问好,表明接电单位或自己身份,并主动询问对方身份和来电来访事由。
2、如果不是自己的电话,应说“请稍等一下”,并尽快转给相关人员,如当事人不在,应说“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
3、通话时,语言要简洁明了,对重要事务做好记录,通话结束时说“再见”或“谢谢”。
4、使用移动电话,除遵循一般电话礼仪外,还要遵守公共场合的礼仪。
(七)习俗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要做到行为文明,举止优雅,注意维护公共秩序,特别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严禁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举止。
2、出入电梯时要礼让,做到先出后入,依次进出,让老人和妇女先行。若与客人或领导一起乘坐电梯,主人或下级应先进入摁住开关,让客人和领导进入;出去时,摁住门的开关,让客人和领导先离开。
3、外出乘坐交通工具,须遵守所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到旅游景点应遵守旅游景点的规定,做到文明旅游。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份)。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立宣传警示牌,利用机关学习日、文明居民学校、道德讲堂等平台进行学习、宣传发动,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让礼仪规范的具体要求入耳、入脑、入心。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9月份)。我局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对照各项礼仪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和互比互学活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其存在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拿出整改意见,开展整改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一言一行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文明服务示范岗等教育主题活动。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我局要以文明礼仪规范来严格要求公务人员。约束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在文明礼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文明礼仪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科干考核,与文明单位管理,评选评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保证文明礼仪规范教育取得实效。
文明礼仪考核细则 篇3
第一章 总 则
处室第一条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本单位文明程度,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处室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的示范作用。
处室第三条 文明处室是在处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处室。文明职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认真实施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成立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永庚(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郑宜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戴鸿鸣(工会主席)
成 员:江舜军、胡传祥、卢同根、刘承志、赵银笙
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日常工作,江舜军为办公室主任(兼)
处室第五条 各处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处室的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建设工作。
第三章 文明处室评选细则
处室第六条 文明处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管理科、工程科、财务科。
处室第七条 基本条件:
处室(一)处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引黄事业发展,能够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处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处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员的成长进步;科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处室(二)政治学习。科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处室(三)工作业绩。处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处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科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本单位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处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处室(四)和谐有序。科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处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处室(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四章 文明职工评选细则
处室第九条 文明职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职工和临时用工。
处室第十条 基本条件:
处室(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引黄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处室(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处室(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处室(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处室(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处室第十一条 否决条件:
处室(一)职工有违法违纪的。
处室(二)职工有违反六条规定的。
处室(三)职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职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职工服务意识差,被有关部门投诉而查实的。
处室(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评选方式和程序
处室第十二条 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处室和职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职工中产生。
处室第十三条 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自评。各处室和职工认真对照文明处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处室第十四条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民主测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听取处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处室第十五条 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处室及职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处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处室第十六条 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处室、职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申报表。
处室第十七条 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处室、文明职工。
处室第十八条 文明处室每年评1个,文明职工名额不限。
第六章 管 理
处室第十九条 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将在本单位职工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处室将授予文明处室奖牌,文明职工则按照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处室第二十条 各处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处办公室,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处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处室第二十一条 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处室第二十二条 被撤销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称号的处室和个人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 附 则
处室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