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细则(推荐3篇)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精选3篇)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篇1
一、爱惜图书,人人有责。
二、图书应分类入档,分期登记,并制定图书目录。
三、新购图书,应及时登记,及时入柜。
四、图书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五、图书只对本校师生开放,不得外借。
六、教师借书应签名,并注明书名,借还日期。学生借书由班长统一办理,并注明班级、姓名、书名、借还日期。
七、图书借阅时间,教师周二,学生周一,借阅时间一般为一周,如有延长,须办续借手续。
八、每次借书册数,教师不得超过三册,学生不得超过两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
九、对人为弄脏,应批评教育,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图书管理员要做好图书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篇2
第一章 宿舍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切实把优质服务、严格管理和环境育人结合起来,实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设计艺术学院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成立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宿舍检查组。
第二条 宿舍检查组受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领导,在设计艺术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自律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及成员。
第三条 宿舍检查组每周要实现杜每间寝室检查一次,并记录检查结果,具体操作规程按《学生手册》中《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执行。每间寝室按100分制计算,低于75分为不合格寝室。
第四条 宿舍检查组实行按楼栋承包检查,具体分工和检查安排有团总支作出。
第五条 宿舍检查组要把每次检查结果中不合格寝室整理出来,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寝室和个人一并通报。其中寝室累计被通报达2次(含2次)以上者寝室成员本学期取消一切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资格;个人累计被通报达2次(含2次,如本人寝室被通报累计处理)以上者,取消个人本学期内的一切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资格。另情节严重的寝室和个人将给予寝室成员和个人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 对学期末寝室综合排名前10%且一学期内长期坚持未被通报的寝室,本学期综合测评中寝室成员享受加0.5分,寝室长享受加0.6分;综合排名后10%的寝室,取消本学期寝室成员的一切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资格。
第七条 检查人员纪律。检查过程要求实事求是,不得无中生有,无理取闹,包庇违纪寝室和个人,一旦发现或他人举报宿舍检查组成员违纪属实,除按第五、六条处理外,加重处分。
第二章 早操管理
第一条 各班级同学要按规定时间出操,班主任有责任经常督促本班同学出操。
第二条 学工口的老师和班主任每周轮班进行督操,不得无故缺勤,有事自行调整。
第三条 早操的具体检查、考核工作由校学生会和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联合组织开展,对旷操的个人和班级将报学工处并适时通报。
第四条 凡被学工处或校学生会通报达2次的班级和个人取消本学期班级和个人的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资格,达2次以上的个人按每1次折合旷课0.5学时计算,累计旷课超10学时者按《学生手册》上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三章 学风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设计艺术学院学风建设,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设计艺术学院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成立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学风检查组。
第二条 学风检查组受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领导,在设计艺术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自律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及成员。
第三条 学风检查组成员每周周一至周五分上午和下午的上课时间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旷课等情况,上课铃响后15分钟内进教室为迟到,15分钟后进教室为旷课。
第四条 任课教师按每门专业课程为单元上交考勤记录。各班级的班委成员轮流负责课堂考勤工作和课堂纪律记录(含上课接听电话等违纪情况)工作,填写好考勤登记表。考勤与纪律记录结果要与任课教师的结果要一致,否则追究班级班委成员责任。同时,考勤登记表每周一上交团总支办公室由专人整理,未按时上交者,建议班主任取消本学期班干奖励分。
第五条 学风检查组实行按教学区承包检查,具体分工和检查安排由团总支作出。检查结果每周周一上报并整理一次,会同考勤登记表记录结果以并通报。
第六条 学生因故未能到课要通过正当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班主任要严格把关假条审批。
第七条 班级和个人累计被通报达3次以上取消本学期内的一切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资格。
第八条 所有检查和记录结果按照《景德镇陶瓷学院加强学风建设管理条例》执行,并适时通报违纪个人和班级,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上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文明行为管理
第一条 为培养广大学生的文明和道德意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设计艺术学研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成立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文明行为检查组。
第二条 文明行为检查组受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领导,在设计艺术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自律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及成员。
第三条 文明行为检查组主要负责对全院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每月整理一次监督和检查结果,并上报团总支。
第四条 对个别行为不当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本学期的一切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资格。
第五条 学生的日常行为是指《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行为管理规定》中所列出的事项。
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篇3
班级、包干区卫生从九个方面进行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1、 讲台:讲台桌面整齐干净,踏板洁净,粉笔槽及时清理。
2、 地面:教室地面洁净,无泥沙、无污渍。
3、 纸团、纸屑:教室内地面无纸团、纸张、纸屑及其它垃圾。
4、 窗户、门:门及靠走廊的窗户洁净。
5、 窗台:窗台洁净、无污渍。
6、 桌椅、储物柜: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杂物。
7、 纸篓:纸篓及时清倒,垃圾不能外溢。
8、 卫生工具:摆放位置合理,整齐。
9、 天花板:要求天花板无蜘蛛网。
10、 灯具:要求要经常将灯具上的灰尘擦掉。
班级卫生要求班级卫生两周一水洗,每日清洁1-2次。包干区卫生要求标准与班级卫生要求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