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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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人员考核细则(精选3篇)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1

去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目标,构建“打、防、控、管”为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全市打传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任重道远,为此,我市近日出台《20xx年合肥市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对标考核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将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实施,采用百分制,以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月度通报是综合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国家工商总局传销举报网站等平台提供的有效传销投诉数据,将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及一类街镇和排名前三名的二类街镇投诉情况在《合肥日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年度考核则是对各类考核对象年度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划定为一类固守县区8个,二类防控县区5个;一类重点固守街镇12个,二类一般防控街镇25个。考核对象皆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保障、清理固守、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处罚教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加强维稳防控等“题目”,而且还设有加减分项目。

奖优罚怠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街镇给予专项补助,用于打传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成绩排名前三的一类街镇、一类街镇转化为二类街镇的、成绩排名第一的二类街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其他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类街镇5万元奖励、二类街镇3万元奖励。

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分,并作为年度创建或复评“无传销县(市)区”的认定依据。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的收回“无传销县(市)区”标牌并通报。

《考核办法》还规定,二类县(市)区进入一类县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对二类街镇调整为一类街镇的,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街镇主要负责人;打传形势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实施严格问责,直至采取必要组织措施。另外,对年度考核成绩最后一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一类街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2

杜绝影响稳定事件发生

一是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年初,该局就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与各股室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所在股室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及时处理排查矛盾隐患。要求各股室及时了解并掌握内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际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排除矛盾纠纷,并建立排查台账,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事件发生,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项目工地出现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督办、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制定年度综治工作重点

该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不断健全综治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组织上有班子、工作上有布置。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建立并坚持由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此外,该局还签订机关股室综治目标责任状,健全责任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综治工作网络。

为巩固和发展该局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成果,根据贵溪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该局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要点,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范畴,并将综治工作作为晋职晋级工作的考核重要内容。

全力推进和谐贵溪建设

综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贵溪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吴继平说:“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管理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加强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全面完成综治目标责任,贵溪市城乡规划局责无旁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局专门对综治(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分工,即综治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责任人抓具体工作,把综治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中心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使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同步实施。

此外,该局还积极宣传综治工作,并参与宣传“和谐贵溪”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制,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该局聘请了一位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假日均有人值班。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检修工区变电检修工岗位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 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工区变电检修工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 20xx--20xx 通用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

Q/ 3003--20xx 操作(生产)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 职责

3.1 职权

3.1.1 行使Q/ 3003--20xx 中第4.1 条所规定的职权。

3.1.2 在班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管辖设备的检修。

3.2 责任

3.2.1 承担Q/ 3003--20xx 中第4.2 条所规定的责任。

3.2.2 协助主检修工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成现场作业任务,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2.3 杜绝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苗头,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3.2.4 负责保养、检修工器具,做到按周期维护、检查,并且登记建账。

4 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具备Q/ 3003--20xx 中第5.1 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变电辅助检修工作经历。

4.2 技术知识

4.2.1 具备Q/ 3003--20xx 中第5.2 条所规定的技术知识。

4.2.2 了解电力设备、电力生产过程、电力网及电力系统等专业基础知识。

4.2.3 熟悉电力设备检修工艺。

4.2.4 掌握有关变电检修专业的技术规程和安全防护技术。

4.3 能力要求

4.3.1 具备Q/ 3003--20xx 中第5.3 条所规定的能力要求。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协助主检修工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成现场作业任务

5.1.1 工作前,认真学习检修工作票、施工方案及有关工艺标准。

Q / 3375 -- 20xx

375

5.1.2 作业前,应熟悉现场具体作业环境,检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与准备工作是否正确、完备,提出

补充及修改要求。

5.1.3 工作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工艺标准,并认真执行质量控制流程。

5.1.4 按标准化作业,检修质量达到检修工艺标准和上级要求。

5.2 参加并完成事故抢修任务,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5.2.1 参加事故抢修时,必须按上级制定的抢修预案执行。

5.2.2 对抢修有建议可向抢修指挥员及时提出,在未被采纳前,必须坚定不移的执行预定方案,不得

以任何理由拖延抢修时间。

5.2.3 消除设备缺陷前,必须仔细分析设备的技术资料,查明缺陷原因,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消除。

5.2.4 对于不能具体判定缺陷原因的,应向领导汇报,按造成缺陷的最可能因素,现场采取适当的可

行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5.2.5 在缺陷处理过程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潜在危险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5.3 在主检修工带领下,完成日常工作

5.3.1 根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要求,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准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工器具、材料。

5.3.2 每日工作后,清点工器具、材料,做好统计工作,清理工作现场,达到工完场净。

5.3.3 参加班内值日,做到个人用品柜、更衣柜、工作台等处物品按要求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无杂物。

5.4 安全活动及技术培训

5.4.1 每周的安全活动要积极发言,举一反三,联系自身实际,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4.2 参加技术培训及有关培训班,做好学习笔记。

5.4.3 结合具体工作,互相进行考问讲解,认真完成“技术问答”。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变电检修工区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