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通用三篇)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通用3篇)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廉洁、公正执法。根据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与各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好各类民间纠纷、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竭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别是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不发生由于处理不当、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工作不实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确保全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力争我镇在巩固无毒乡镇、创建平安乡镇、以及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全县较好水平,力争保留“平安乡镇”的称号。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主要做好九件事:
1、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各村(街)、单位要对本辖区内重点稳控人员及有上访迹象的重点信访隐患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谁包保,谁负责。”并将包保责任情况随时上报镇综治委。
2、量化分解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各村各单位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结合本村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措施,把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努力做到综治维稳工作“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大格局。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竭力破解“维稳”难题。重点抓好民事纠纷排查调解和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
4、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重点打击杀人、贩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严重刑事犯罪形成气候。
5、积极投入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严厉打击危及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努力保一方平安;二是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通过开展了民情、知民意、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四调联动”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我镇社会治安坚实基础。
6、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7、发挥司法调解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好20xx年度普法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农村群众学法意识、提高他们的知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依法治镇作出积极贡献。
8、大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努力构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清正的干部队伍,为综治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结合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法制副校长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每学期到各中小学上好法制教育课。对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进行全面的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有道德、守纪律、懂文明、讲礼貌,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孩子。为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扎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中共xx镇党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周任主任、镇长汪x、镇党委副书记黄x同志和政法委书记束任副主任,综治维稳成员分别是詹(党政办主任)、张(镇综治办副主任)、谈(镇财政所所长)、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程(中心小学校长)、韩(中心学校校长)、肖x(卫生院院长)、梁(派出所所长)、贾(司法所所长)、冯(镇民政助理员)、蔡x(林业站站长)、孙(土管所所长)、张x(计生办主任)。
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县综治委办公室的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健康开展。
五、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全镇的社会综治维稳工作,xx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定《20xx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镇综治委制定了《20xx年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细则》,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村和先进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对考评位于后进村,镇给予“一票否决”。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 篇2
宣传部是县委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县《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细则》,完成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2、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做好全县新闻宣传工作,搞好对外宣传。
4、指导全县的理论学习和培训。
5、协调做好全县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6、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县委的总体要求,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 篇3
为巩固我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创建步伐,规范内部管理,整治内外环境,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现文明礼仪,建设文明法院”为主题,以争创“文明法庭”、“文明法官”为重点,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文明单位创建主要考核任务(总分100)
(一) 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0分)
庭、科、室各部门领导班子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在重要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1、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把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各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工、青、妇组织职责明确,实行齐抓共管。4分。
2、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门领导班子要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工作中要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积极为群众、为干警办事实;建立学习庭室、学习园地。6分。
4、制定庭室领导学习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把文明单位建设理论纳入计划。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干警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4分。
6、认真落实市、区文明委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全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4分。
7、各项活动资料齐全、规范,并有本部门特色。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设(37分)
着力加强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实践,规范道德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质。
1、各部门要制定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经济、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识综合素质的培训计划措施。3分。
2、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有全面的活动记载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传阵地(法院内网、电教设备、板报、橱窗、报栏、简报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项减0.5分。3分
4、制定部门行为规范,并贴上墙,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分。
5、“窗口”行业服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共4分,每次1分。
6、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有活动记载3分。
7、要求各部门干警熟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官道德规范。抽查、测试,每项1分,共计3分。
8、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3分。
9、各部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积极参加市区和法院系统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不参加的扣3分。
10、各部门办事程序要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风、抓形象、树行业新风。4分。
11、要制定服务承诺制度。每一项1分,共3分。
12、要开展本部门干警开展岗前岗位职业道德、技能培训活动,有培训计划和活动记录共3分,缺一项扣1.5分。
(三)军民团结建设(10分)
各部门要加强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团结协作,拥军优属,军民促进。
1、把部门团结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经常,认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专题会议。纳入日程的1分,有会议记录1分,共2分。
2、“团结教育”有计划、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记录。2分。
3、“团结教育”开展至少一次内部、外部联谊或其他形式的活动。2分
4、积极参加“驻村联户,帮扶共建”活动,至少完成1次“送法下乡”行动任务。2分。
5、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问、联谊共建活动,有活动记载。共2分。
(四) 环境卫生创建(18分)
1、有卫生制度、职责明确,工作落实,活动经常,共6分。
2、楼院整洁,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扔,有一项扣1分,共6分。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植树绿化、环境整治,要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共6分。
(五)社会治安工作(3分)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按各庭室签订的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六)计划生育工作(3分)
1、严格按照法院与区妇联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三、保证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运作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体系,合理安排,有组织、分步骤落实各项创建任务。3分。
2、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大力总结推广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树立“学先进、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文明氛围。3分。
3、完善机制,各部门要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激励机制,对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处理。3分。
四、考核标准
各项考核总分为100分,90——100为优秀文明庭科室;80分——89分为合格文明庭科室;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庭科室。其中不合格庭科室年底评先进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