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合集3篇)
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通用3篇)
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流失,学校与班主任签订此责任书。
1、实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责任制,落实到班,责任到人,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2、坚持依法治校得原则,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每班的教师每学期对本班的每位学生至少一次走访,对于重点学生做到家访二次以上。重点跟踪有辍学倾向的学生,了解辍学的原因,并做好跟踪记录和家访记录,二日内不复学得学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在此项工作中不得力的教师,要追究相关责任。
3、教师要关心后进生,把后进生的进步,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学困生,经常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不因厌学而辍学.
4、切实解决“特困生”的辍学问题,教师不得歧视差生,,对外地学生,不得刁难和拒绝接收。
5、教师要以学生为主,尊重和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6、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学生的复学工作。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让学生顺利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把辍学率控制最低。
7、学校实行奖惩,对控学保辍好的班级的教师给予奖励和年终考核评优,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或学生不复学的教师,从绩效工资中扣取一定现金,作为对其惩罚。
8、学校严格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转进转出手续。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校长、班主任各一份。
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xx年9月1日
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2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特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民教育,并由国家相关法律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当地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5、《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7、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8、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9、若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评审后,确定为“两免一补”的救助对象,并由上级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帮助。
10、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3
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阶段。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从《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从全镇农村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控辍保学行为上,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完善控辍保学的责任制
对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即镇长包全镇,村长包片,队长包村,家长包学生;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三包”责任制,逐级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镇政府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考核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校长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挂钩。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健全学生辍学过错责任追究制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凡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学生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听之任之的;
(2)对管辖范围内学生辍学,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隐瞒辍学人数的;
(3)对学生不到校没有及时家访做动员说服工作,以致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时机的;
(4)因工作方法不当或处事不公平、讽刺、挖苦学习困难的学生、行为偏差学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学生辍学的;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及时采取救助措施,造成学生辍学的;
(6)对不让学生上学而外出务工经商的家庭,不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学生辍学的;
(7)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转学或退学的。
对上述各种治理学生辍学问题上的过错行为,一经发现,均依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坚持控辍保学月报季查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各村各校要托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有学生人数底子,由全镇统一微机管理。小学、初中学生入学由镇政府统一签发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到服务学校注册登记,取得学籍。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小学不出乡镇的由学校办理手续,跨乡镇借读或转学由县教育局办理手续;初中须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2、实行班额固定制。将中小学起始年级人数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班级及教师的重要内容。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将转化率列为对班级和任课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把“三好”学生评比与“单好”、“多好”评比相结合,多角度寻找学生的闪光点,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实行月报制度。学校对学生辍学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其返校就读。对学生辍学情况,班级每周一统计,学校每月一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逐级上报,各学校对辍学统计结果于每月23日前书面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每月2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4、建立季查制度。镇政府要配合县教育督导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季度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学校、班级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并把普及程度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凡辍学率超过规定范围的,各种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排查摸底,动员辍学学生返校。
镇所在中小学要对照当年新生的建档学籍,逐班级排查摸底,建立辍学学生花名册。对所有辍学学生采取包保责任制,立即入户家访,摸清辍学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动员工作,动员其返校学习。对学习上有困难的,重新调年级编班,降低要求,确保这批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对经说服教育仍未能返校的,由镇人民政府发放《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习,完成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
要严格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在校生无故两天不到校上课,学校和有关单位就应查明原因,跟踪入户家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动员说服工作,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学生辍学。
五、建立有效考核机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镇政府将制订“控辍保学”专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度两次对中小学“控辍保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总结各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大力表扬并宣传 “控辍保学”的先进经验。
凡因控辍保学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辍学率超过标准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单位和个人一切评优树先获奖的资格;对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而造成辍学率超过标准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取消当年评优树先和职称晋级的资格;对工作不力辍学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处分。
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控辍保学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在强化依法治理的同时,镇直各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学生“厌学”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继续抓好“进得来”的基础上,使学生切实做到“留得住、学得好、能毕业”,不断提高我镇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
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