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通用三篇)
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通用3篇)
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农房建筑质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负责本行政村农村建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须持有《建筑工匠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和丙方必须严格按建房审批内容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帮工的形式,让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者参与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施工用脚手架和升降机必须按建筑规范要求设立和操作,涉及人员通行地段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一切施工,并做好加固和保护措施。
五、施工用电必须请供电部门专业电工安装接线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电三级保护。
六、不准在村庄道路、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及挖坑,石灰水池等必须设立防护设施。
七、甲方对乙方和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违规和违章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上报镇城建办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乙方和丙方因不听制止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 篇2
为坚决杜绝计算机违规事件发生,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安全保障,为提高网络和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增强责任感,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了《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并要求所有使用计算机的干警签订。
一、办公专网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不使用任何其他网络设备造成“一机两用”。
二、原则上办公用的电脑不得安装软驱、光驱和开放USB接口,因工作需要必须安装软驱、光驱和开放USB接口,的计算机。不得使用外来和自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外来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必须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查杀病毒和登记后,转入办公专网才能使用。全面防止移动存储设备使用中“公私不分”。
三、计算机安全日常防范
1、管理好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不准外来和无关人员使用和乱动计算机。
2、任何人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如有需要安装与工作相关的软件。应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指定人员协助安装。
3、计算机均应设置开机热启动、网络登陆及屏幕保护密码,暂时离开电脑要确保正在编辑的文件已关闭或正在使用的应用系统已退出且屏幕保护已启动。
4、重要文件要设置开启密码。
5、电脑系统或文件设置的密码或口令其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应采用组成复杂、不易猜测的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
6、每个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并不得随意泄露。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组与责任人各执一份。
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报告。在工作中,服从监督,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五、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